聊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07-10 作者: 高田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高田 报道 
  本报聊城讯 6月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聊城调整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下限。
  新调整的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