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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失预警”损害劳动者权益

2019-06-06 作者: 斯涵涵 来源: 大众日报
  □斯涵涵

  对劳动者而言,跳槽的顺序多是先找好“下家”再辞职。然而,不少劳动者表示,“前脚刚更新简历,后脚就被单位人事部门叫去谈话”。那么,是谁在“告密”?记者了解到,公司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人才流失预警机制”功能从而掌握了员工动向。(6月4日《工人日报》)
  员工欲跳槽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对薪资待遇不满,有的是对工作安排、上班环境不适应,还有的想去更好的平台发展……无论哪种原因,员工多半希望跳槽没成功之前守住秘密,跳槽成功之后依然和原单位好聚好散,但第三方平台的“人才流失预警机制”,给了劳动者一个措手不及。
  网络时代,劳资双方利用第三方平台达成用工协议是常态,保护双方的信息安全尤其是劳动者的隐私乃第三方平台的基本底线。但企业仅花费1350元就成为会员,便可获取相关预警服务,员工信息异动都在其监视之下,这让人如芒在背。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在劳动者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第三方平台以所谓“人才流失预警机制”的方式,擅自将劳动者的信息变化“卖”给企业单位,无疑违反了相关法规,是打着“预警”的旗号侵犯他人隐私,并以此牟利,侵犯了劳动者的隐私权。
  劳动者有依法择业的自由,是否跳槽是劳动者的个人权利,在没有完全决定是否要离职时,如果因第三方平台泄露简历更新信息而导致劳动者被约谈,那种被动、无奈的难受状态,和不被信任、不被尊重的感觉,事实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如果员工因此被辞退或降薪,则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与经济损失。因为“预警”而被侵权难以取证,维权难度大,给劳动者要求赔偿造成很大困难。直白点说,在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中,劳动者本就处于弱势,现在“人才流失预警机制”更凸显了资方优势地位,加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伤害。
  政府相关部门要警惕“人才流失预警机制”“出卖”劳动者权益,应该及时叫停。对这种滥用权限、过度搜集用户信息、牟取私利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健全法律法规,尽早出台专门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完整的法律,厘清大数据采集,保存、传输,使用的规则红线,加强网络平台、APP“越界”收集信息的专项治理,以倒逼其规范运营,维护公众权益与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