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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突破身份确认难点

薛城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9-05-20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张生 李想 报道
  本报枣庄讯 4月26日,枣庄市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薛城区巨山街道东托二村颁发。同时,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市第一个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东托二村党支部书记田传柱向记者介绍说,村里有村民1526人,股权1270股,总资产1.1亿元。其中,门市房6764.8平方米,经营性资产7340万元,合作社的成立不仅盘活了这些集体资产,而且把收益的60%用于股民分红。
  薛城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重点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累计核实确认村集体资产总额12.85亿元、负债总额3.1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73亿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是改革的关键也是难点。该区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各方面因素,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严格履行“入户调查、会议讨论、结果核实、逐户签字、登记备案和三榜公示”六道程序,确保成员认定过程规范严谨。
  “在股权设置和管理上,我们还提倡以成员个人股为主,集体股是否设立及设置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股权管理上,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对新增人口,提倡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照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孙延伟介绍说。
  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和受益者。据了解,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居,到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登记赋码,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凭证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规范集体盈余分配,为实现按股分红创造条件。
  截至目前,全区201个村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有199个,占总村数的99%。全区19个经济空壳村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85.5万元,实现了经济空壳村“消零”;实现分红的村有24个,分红总额136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