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停产9月底前关闭到位10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

我省加快推进“五类煤矿”有序关停退出

2019-05-14 作者: 左丰岐 通讯员 施喜书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左丰岐 通讯员 施喜书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我省公布今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全年计划关闭煤矿4处,退出产能162万吨。我省提出要坚持把煤炭去产能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措施,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加快退出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亏损等“五类煤矿”,坚持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把煤炭去产能抓好抓实。
  有序组织相关煤矿企业退出。我省要求相关煤矿企业编制关闭退出方案,明确停产、回撤、关闭等时间节点,并按程序报批。列入今年去产能计划的武所屯生建煤矿、盛泉矿业有限公司、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赵坡煤矿、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泗河煤矿4处煤矿,最迟将于8月31日前实施停产,确保9月底前关闭到位,10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按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去产能煤矿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严禁去产能煤矿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和违法组织生产。要坚持月调度制度,及时跟踪去产能进度,有针对性组织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要强化安全主任责任落实,严格制订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安全退出。
  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去产能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任务落实,组织做好省级联合验收工作,督促关闭煤矿办理闭坑和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做到真关真退。严格实行“一公示二公告”制度,及时公示去产能煤矿名单、公告煤矿关退情况和验收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近年来,我省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目标任务,不断扎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去年年初,我省再次组织开展去产能煤矿摸底调查,结合全省煤矿实际,研究制订了2018年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方案。各有关产煤市、省属煤炭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健全制度措施,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产能退出。组织修订《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去产能煤矿关退条件标准。制定了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分流安置工作。规范和加强了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工作,解决矿井关退遗留问题。加强去产能煤矿闭坑工作管理,落实矿井停产、回撤、封闭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关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产能置换和先进产能释放工作。建立煤炭去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制度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横向部门间沟通配合,协调推进去产能,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坚持完善月调度推进制度,实施关退进度情况月调度月报告,逐矿组织去产能验收,及时掌握停产、回撤、封闭等重要工作节点进展情况。组织去产能煤矿大检查大督查,对10处煤矿进行了全覆盖督查,严防去产能煤矿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确保了去产能煤矿安全退出。
  据了解,去年我省实际关退煤矿10处,化解产能49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6.5%,其中,关退计划内煤矿10处,化解产能465万吨;核减生产煤矿产能3处,压减产能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