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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6分钟!济宁首例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宣判

2018-12-11 作者: 尹彤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尹彤 报道
  本报曲阜讯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12月3日,随着法官敲下法槌,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当庭宣判。这是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济宁首例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仅6分钟。
  经审查,2018年9月11日,被告人张某某驾驶重型货车与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乘车人当场死亡。曲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曲阜市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值班律师,并在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曲阜市检察院将该案起诉到曲阜市人民法院的同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12月3日庭审中,法院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作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的判决。张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