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率先成立市级人民调解中心

“人民调解+仲裁”提升纠纷处理效能

2018-12-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王 晶
   通讯员 王永春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这是今年10月份我们调解的一起医患纠纷案件,最后医院向患者一次性赔付近70万元。”11月23日,在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时冠华我们介绍。“此次调解主要涉及东营市某医院发生的一起新生儿死亡事件。而这次案件也是在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后的第一起案件,在这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在制度建设以及调解文等方面作出了创新,这起案件的办理,既有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又有力维护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7月份,东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而这也是在全省率先成立的市级人民调解中心。8月2日上午,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在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接待大厅(含等候区)、调解室、办公室、专家工作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功能分工明确,布置温馨、舒适,“我们就是想让群众来到以后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平缓一下情绪。”在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人民调解中心,时冠华介绍说。
  在人员配置方面,东营市司法局根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类型、案件数量、调解难度,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人民调解员、调解助理、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建立专业、年龄结构合理,来源多样化的专家咨询队伍。
  “术业有专攻,为此我们先后组建了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涉校涉生纠纷和信访事项纠纷5个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不同的行业需求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时冠华解释道。
  为了更好地提升调解处理工作的法律效力,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还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仲裁合作,建立人民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创了纠纷综合治理新模式,也走在了全国前列。“人民调解+仲裁”进一步增强了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力,实现了人民调解效能和效力的新提升新突破。
  如何确保调解的公正有序是人民调解中心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为了确保调解的规范性与有序性,在医患调解中心,我们始终遵循“三四五”工作法。”时冠华介绍道。即:坚持同行评议、以责定赔、依法赔偿三项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申请回避、专家评估、集体协商四项制度;采取申请受理、调查核实、调解纠纷、履行协议、回访反馈五步流程;确保了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规定动作规范有序”。
  据了解,在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采用“同行评议”专业人办专业事这一做法,东营市医患调解中心也走在了全国前列。
  单纯依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具有困难,为此,东营市司法局与东营市妇联、东营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相关的文件,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具体责任科室及人员,建立了各专业调解委员会专家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