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提升效能“点援制”方便群众

东营搭建群众维权法律援助平台

2018-11-29 作者: 魏东 王晶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魏东 王晶 报道
  本报东营讯 11月22日,记者走进东营市司法局荣誉室,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面面锦旗和许多金光闪闪的牌匾,其中一面绣有“秉公执法,为民办事”八个大字的锦旗格外醒目。东营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韩辉同志介绍:“今年六月份,我们为受援人吴红梅大姐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为表达感谢,吴大姐送来了这面锦旗,这面锦旗时刻激励着我们要加快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受援群众搭建起一个更加宽阔便捷的维权平台,让他们充分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吴红梅2004年从菏泽老家来东营受雇于某大型商场从事保洁工作。工作期间,该商场一直没有为吴大姐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4月7日,该商场无正当理由单方与吴大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吴大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了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根据点援制,特意指派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为她代理,经援助律师多方取证,历时一年,吴大姐终于获得商场为其补缴的十年社会保险,共为其挽回经济损失十三万余元。
  在东营市,像吴大姐这样的群众不在少数,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自身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但又不知如何维权。“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一次办好、点援制等措施,就是我们致力于在全市范围内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举措,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公正、便民、接地气的法律援助服务。”东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锋说。
  今年以来,东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为广大群众维权保驾护航。
  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作为司法行政“一窗受理”的法律服务窗口,对大厅的管理显得至关重要。在与大厅工作人员沟通中,说到最多的便是“五个一”集成服务工作机制。他们将众多服务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档归档。政务热线“一线连通”,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资源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整合。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制度,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窗口审批人员为群众提供贴心帮办服务。
  东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李茂华介绍:“来我们这的都是遇到困难想要来寻求帮助的,所以在法律援助程序上,我们也简化手续,尽量让受援人‘只跑一次’,让他们在维权过程中少点糟心事”。为此,东营市司法局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即在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中,对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欠缺次要申请材料的当事人,经其作出承诺后,法律援助机构就对其申请进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时限,允许当事人延后补交材料,并对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梳理,通过网上平台和印制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形式公开办理流程和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东营市司法局不断探索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功能,预审当事人材料信息,针对缺少材料的,承诺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他们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原则,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老百姓讲解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仲裁机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对已经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发放办案补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用于办案支出并且使用率均超过100%,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领域全覆盖。
  “我们法律援助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点援制’,李茂华介绍道。即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律师的信息依类别向社会公示,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时在法律援助机构印制的《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册》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或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通过电子触摸屏,就可查询到每名援助律师的信息,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根据这些情况点某位律师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会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律师的专业特长,通过相关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律师进行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共为群众挽回损失近亿元。
  据了解,东营市司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重心下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无缝隙、全覆盖并能够切实有效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畅通法律顾问能进能退机制,确保优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