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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国土资告字〔2018〕11号)

2018-11-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15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规定,本次公告出让居住用地设立最高限价,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的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政府储备性安置房面积”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3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 :80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5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6时。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9时至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龙奥大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TDGP02C0082至2018TDGP02R0083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0505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791
  联 系 人:王 蒙
  2018TDGP03R0084至2018TDGP03R0086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0505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407
  联 系 人:郑 恕
  2018TDGP04R0087至2018TDGP04C0088
  2018TDGP13M0093至2018TDGP13M0096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0508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202
  联 系 人:迟恒智
  2018TDGP05R0089至2018TDGP12R0092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0508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408
  联 系 人:余 磊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6416
  联 系 人:李 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6日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2C0082 历下区解放路北侧、山大路西侧 11326 商业商务 1.2≤地上≤4.5地下≤2.0 ≤50 / 40 37837 各地块应合理组织交通,机动车出入口优先设置在次干路及支路上,沿解放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开口;地块内规划城市道路须与周边城市道路做好衔接。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符合《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间距须符合《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沿解放东路和历山东路交叉口位置应当加大退让距离,设置为转角绿地或口袋公园。居住地块住宅建筑应点式、板式组合,灵活布局,建筑高度宜以18-24层为主,不宜超过26层,创造层次丰富的建筑群体轮廓;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商业商务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130米,建筑组合应富有变化。建筑色彩应符合《济南市建筑色彩应用技术导引》要求。2018TDGP02C0082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TDGP02R0083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5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室内副食品市场、公共停车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有独立出入口,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或夹层;居住地块配套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居住地块地下空间仅用于停车、储藏和设备用房。商业商务地块地下优先安排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按照水务部门关于泉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现有地形基础下挖深度不超过14米。
2018TDGP02R0083 历下区解放路北侧、山大路西侧 34694 居住 1.5≤地上≤2.9地下≤1.6 ≤25 / 70 60000
2018TDGP03R0084 市中区二环南路以南 79932 居住 1.0<地上≤1.4地下≤0.6 / / 70 67000 规划布局应结合自然山水资源,合理确定空间布局,构建具有良好空间尺度、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空间形态和景观结构;应顺应现状地形,做好场地设计。各居住地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宜独立集中设置,其中地块2018TDGP03R0085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宜设置在地块西北。规划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河道蓝线距离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34米以内。建筑形式、色彩、材质应与已建成建筑相协调。住宅建筑立面色彩以暖色调为主,材质以真石漆、石材、面砖为主。靠近山体的住宅建筑应设计为坡屋顶。地块地下空间仅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项目基础开挖深度需根据水务局意见控制在6米以内。公厕、垃圾桶等设施应结合建筑与环境一体化设计。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山体保护的相关要求。须落实名泉保护主管部门相关保泉要求,采取各类工程措施,减少硬化面积,最大限度增加绿地率,促进地表水下渗。项目建设后用地范围内雨水入渗量不低于91972.29m3/a,入渗雨水水质不低于地表水Ⅳ类标准。2018TDGP03R0084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卫生站。2018TDGP03R0085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卫生站。2018TDGP03R0086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含社区党建活动、自治管理、为民服务、社区文体、社区警务等室内场所)。
2018TDGP03 R0085 市中区二环南路以南 60046 居住 1.0<地上≤1.4地下≤0.6 / / 70 46000
2018TDGP03 R0086 市中区二环南路以南 33959 居住 1.0<地上≤1.4地下≤0.6 / / 70 28000
2018TDGP04R0087 槐荫区经十路南侧、阳光西路西侧 5100 居住 1.0<地上≤3.2地下≤1.8 ≤28 / 70 8600 地块应合理组织交通,机动车出入口优先设置在次干路及支路上。规划建筑后退周边道路及绿化带距离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2018TDGP04R0087地块、C-X1地块在满足建筑间距要求的情况下可减少后退相邻地界距离。规划建筑形体应富有变化,建筑形态、色彩、风格应与周边相邻区域协调;应注重第五立面塑造。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环卫、市政、交通等设施及景观小品应结合建筑与环境一体化设计;牌匾等建筑附属物应当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风格、色调、材质及整体效果应当与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2018TDGP04C0088 槐荫区经十路南侧、阳光西路西侧 6783 商业商务 1.5≤地上≤4.4地下≤1.5 ≤35 / 40 4000 地块应合理组织交通,机动车出入口优先设置在次干路及支路上。规划建筑后退周边道路及绿化带距离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其中2018TDGP04C0088地块规划主体建筑后退阳光新路不少于25米、后退经十一路不少于20米,沿阳光新路、经十一路交叉口的街角位置应当加大建筑退让距离。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环卫、市政、交通等设施及景观小品应结合建筑与环境一体化设计;牌匾等建筑附属物应当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风格、色调、材质及整体效果应当与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2018TDGP05R0089 天桥区济泺路东侧,马家庄南路北侧 31978 居住 1.0<地上≤2.0地下≤1.0 ≤22 / 70 26000 各地块应合理组织交通,机动车出入口优先设置在次干路及支路上,沿济洛路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2018TDGP05R0090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3万平方米的地上车库,供本地块及东侧相邻地块使用。地块内须一并实施宽度不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向社会开放使用。居住配套服务设施宜独立集中设置,其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室内副食品市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均应设有独立出入口,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或夹层。地块2018TDGP05R0089规划住宅以11-18层为主,不宜超过26层。地块2018TDGP05R0090与东侧地块地下空间可连通使用,相互不后退地界,统筹解决停车。根据轨道交通集团意见,规划方案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要求;规划建筑应后退车站及区间轮廓结构外侧不小于10米。
2018TDGP05R0090 天桥区济泺路东侧,马家庄南路北侧 80724 居住 1.0<地上≤2.17地下≤0.8 ≤18 / 70
2018TDGP12C0091 凤鸣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南、雪山西路以东、建筑大学以北 23703 商业商务 1.2≤地上≤2.7地下≤1.2 ≤32 / 40 9000 地块内规划城市道路应与地块建设同步实施;交通组织应与南侧校园统筹考虑。其中车行出入口优先结合地块内规划公共道路设置,后退道路交叉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人行出入口设置应预留与南侧校园的通道。规划建筑后退世纪大道、凤鸣路及绿化带距离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应结合机动车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加大建筑退让距离。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根据市城乡水务局《关于山东建筑大学北侧地块泉水保护意见的复函》要求,该项目用地范围地上地下叠加硬化率不大于65%;在现有地形基础上下挖深度不超过10米。参照《济南市泉水直接补给区雨水收集入渗设计导则》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应设计、建设屋顶、绿地等雨水收集系统和入渗塘、入渗池等雨水入渗系统,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入渗雨水水质不低于地表水Ⅳ类标准,入渗雨水量不低于5516立方米/年。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体育设施用房。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12R0092 历城区济青高速以南、华山片区安置二区以西 91717 居住 1.5≤地上≤2.9地下≤1.6 ≤20 / 70 70000 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社区机构养老设施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3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如与社区机构养老设施复合配置,建筑面积可按80%进行控制);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含社区党建活动、自治管理、为民服务、社区文体、社区警务等);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用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须就近提供约21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供相邻村民安置保障项目使用。宜于用地南侧集中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室内副食品市场、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宜设有独立出入口,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或夹层。建筑布局应点式、板式组合,建筑高度应采用不同高度层次,形成梯级变化。其中,沿济青高速公路居住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0层。规划建筑色彩应与周边相邻区域协调。
2018TDGP13M0093 长清区归德街道李官村 16505 工业 / / / 50 200 结合建筑功能及单体设计合理布置总平面,组织好用地内动静态交通,衔接好规划用地内外道路、排水及其它市政设施的关系,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并满足充电桩设计要求。方案设计须严格落实环评、消防、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满足海绵城市设计要求。
2018TDGP13M0094 长清区归德后夏村E地块 26917.2 工业 / / / 50 300 结合建筑功能及单体设计合理布置总平面,组织好用地内动静态交通,衔接好规划用地内外道路、排水及其它市政设施的关系,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并满足充电桩设计要求。建筑控制范围:规划地上建筑后退西侧、北侧道路绿线不小于3米,后退东侧道路绿线不小于3米且应满足鲁宁输油管道保护距离要求,南侧地界不小于5米,并须满足消防等要求。
2018TDGP13M0095 长清区归德万庄村、后夏村地块 52495.7 工业 / / / 50 620 结合建筑功能及单体设计合理布置总平面,组织好用地内动静态交通,衔接好规划用地内外道路、排水及其它市政设施的关系,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并满足充电桩设计要求。建筑控制范围:规划地上建筑后退南侧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后退东侧道路防护绿线不小于3米,后退其他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并须满足消防等要求。
2018TDGP13M0096 长清区孝里镇工业园内孝里四村用地 13062 工业 / / / 50 180 结合建筑功能及单体设计合理布置总平面,组织好用地内动静态交通,衔接好规划用地内外道路、排水及其它市政设施的关系,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并满足充电桩设计要求。规划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外立面配色宜体现与其产业特征相吻合的现代化工业气息,墙面主色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注重第五建筑立面设计,营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