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限制

2018-11-08 作者: 田可新 实习生 巩永卿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田可新 实习生 巩永卿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对外发布,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激发医疗康养产业新动能,助推打造具有泉城特色的济南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当地将进一步放开准入,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将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重点引进高水平高层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济南市明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材料和程序,尽可能地缩短审批时限,审批申请材料和程序凡缺乏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申请人对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负责。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
  济南市还强调,将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将部分变更事项改为“马上办”。在医师(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和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马上办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床位、牙椅等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实行“马上办”。同时,该市将全面实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两证合一”,举办“两证合一”适用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两证合一”适用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二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护理中心、护理院、护理站、康复医疗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