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烟台出台28条措施关爱基层干部

2018-11-01 作者: 从春龙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从春龙 报道
  本报烟台讯 为激情干事、激发干劲、激励干部,烟台市10月25日正式出台《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二十八条措施》,突出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10月26日,烟台市委外宣办、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从政治上关爱基层干部,在“人”的激励上突破。大力倡树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工作导向,强化三项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措施,让实干者“吃香”,让有为者“出彩”,让吃苦者“暖心”。明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镇街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对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镇街党政正职,可直接提任县市区党政正职或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建立偏远乡镇干部定期交流机制,对在艰苦边远乡镇工作满10年,日常表现突出的,可统筹考虑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或离家较近的镇街工作;对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负担压力较大的,适当交流其中一方到县市区直部门或城区街道工作。
  从工作上支持基层干部,在“事”的激励上突破。牢牢把握事业为上的激励导向,为基层干事创业提供有力支持,在责任上“减压”,在考核上“倾斜”,在保障上“给力”。建立完善镇街权责清单,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外,不以任何形式对镇街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凡属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下转给镇街;探索实行差异化考核,根据镇街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重点等,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权重,引导镇街把工作重点放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对派驻镇街机构的考核以镇街为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60%;改进镇街公务用车办法,对参与护林防火、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事件的,统筹安排公务用车。
  从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在“钱”的激励上突破。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从财力供给、薪酬补贴、物质激励、慰问扶助四个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明确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县级部门平均水平;县级政府承担对镇街基本支出“兜底”责任,“兜底”确有困难的,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乡镇补贴标准;允许镇街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限制,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允许根据当年度镇街综合考核结果,给予获奖单位物质奖励,奖金发放到干部个人,体现奖优奖勤。
  近年来,烟台坚持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方面持续探索、不断强化措施。目前,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中有镇街党政正职经历的89人,占54.6%。今年从镇街层面推荐表彰8名“担当作为好书记”、8个“干事创业好班子”;一次性从镇街提拔10名镇街党委书记,其中6人直接提拔担任副县市区长,1人安排担任高新区管委副主任,3人提拔到市直部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