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湿地保护率力争超过70%

2018-09-0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纪伟 实习生 闫圣华 报道
  本报日照讯 8月30日,记者从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于8月6日制订下发。按照该方案,日照市将结合河湖长制,探索湿地保护修复途径,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58.8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8.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新建湿地公园12个以上,湿地保护小区30个以上,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3万亩以上。
  日照市湿地资源十分丰富,既有自然的滨海湿地、河流湿地,也有库塘、水产养殖场等人工湿地。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现有湿地总面积58.8万亩,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29.5万亩,河流湿地面积8.8万亩,人工湿地面积20.5万亩。2012年以来,日照先后建设了4处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总规划面积达16万亩,其中湿地面积12.8万亩。截至目前,包括海洋生态红线在内,日照共有湿地保护面积28.7万亩,湿地保护率达48.8%。
  目前,日照市确立了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科学修复退化湿地、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等工作重点,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同时,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按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市重要湿地、县(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探索开展湿地管理的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晰市重要湿地、县(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事权划分;完善保护管理体系,规范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管理,逐步建立湿地公园逐级晋升制度;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湿地面积管控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作为湿地保护硬性指标和刚性约束;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
  明确湿地修复责任,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污染控制、盐渍化土地复湿和综合整治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在水源、用地、管护、居民搬迁安置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条件;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库(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因地制宜选用湿地修复技术,完善生态用水机制,将湿地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分配用水,保障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明确调查监测主体,建立动态管理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及时开展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价,实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完善湿地监测网络、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市、县重要湿地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湿地生态风险预警,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在重要湿地的显著位置设立湿地标示牌,标明湿地面积、类型、主要保护物种、保护修复目标、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举报电话等内容,建立湿地保护修复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