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入选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未来三年将获中央财政奖补15亿元

2018-08-29 作者: 刘磊 马景阳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记者 刘磊 马景阳

  8月25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举行的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会议上,淄博市成功入选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未来三年淄博市将获得中央财政15亿元的奖励补助。
  近年来,淄博市坚持生态文明优先的发展理念,把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破解资源能源约束的重要途径,并以此为导向,大力推进淄博市清洁取暖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各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淄博市不仅在全省率先出台《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还成立淄博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由市长于海田任组长。
  2017年,生态环境部和山东省下达淄博市改造任务为5万户,淄博市实际完成11.3 万户,涉及76个镇办、546个村居,改造数量和进度位列全省第一,得到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2017年至今的多次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均对淄博市气(电)代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2018年山东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中,淄博市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户数再次位列全省第一。
  为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淄博市统筹制订了气(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市级领导包区县、区县领导包镇办、镇办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和多层级推动工作机制,组织市(区、县)、镇、村、企业共计2万余人投入工程建设,形成了强大的推进合力。  
  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财政部等十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淄博市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以气定改”的原则,确定清洁取暖技术路线为“集中优先、分散为辅、因地制宜、长效机制”,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推广热泵热风机、燃气壁挂炉和燃气锅炉等多种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形成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清洁取暖模式。
  一方面,淄博关停低效热电机组,引入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基本实现全域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发挥集中供热优势,优先通过集中供热解决城区和近郊的清洁取暖,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99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比例超过90%,采用清洁热源的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19亿平方米;另一方面,淄博市立足燃气、电力供应能力,考虑城市化进程、经济、人口组成等多种因素,因地制宜制订农村清洁取暖方案,结合合村并居工作进展,以热泵热风机为主要方式,补充燃气壁挂炉和燃气锅炉等多种清洁取暖方式,3年内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清洁替代35.9万户,实现农村取暖散煤销号。
  同时,淄博市因地制宜,利用丰富的工业余热资源,到2021年底工业余热供热能力达2840万平方米。目前,淄博市较大的工业余热热源已达到1944兆瓦,具有较好的清洁取暖应用潜力;2017年,全市天然气总用量15.9亿立方米,预计到2021年总供应量将达到约21亿立方米,取暖用气占比仅约8%;2017年全市用电量为324亿千瓦时,预计到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新增用电量不到总用电量的1%,完全可以保障冬季取暖所需。
  此外,淄博市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农村居住建筑,分6年逐批完成23.5万户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比现行国家标准再提高30%,执行率达到100%。大力推动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450万平方米,城区及所辖县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改造。通过以上措施,切实降低居民取暖费用,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
  淄博市在政企资金到位、集中供热优势明显、余热资源丰富、气电保障充足,在充分调研、考察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打造了一套以淄博市公用事业局为牵头部门,财政、住建、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高效运转机制,健全完善了符合淄博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资金补贴、考核评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顺利实施。
  按照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淄博市每年将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亿元,三年累计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