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耀微玻璃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138.77万元(其中,本金1690万元,利息448.77万元)。债务人位于高青县黄河路105号。
该债权共1笔,由帅雪忠、侯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债务人以其自身名下坐落于高青县唐北路以西、高苑路北侧的18451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其上属的4套房产(面积共计6961.40平方米,其中,2522.13平方米的仓库、1486.33平方米的职工公寓、421.76平方米餐厅、2531.18平方米的厂房)和铂铑合金、铂金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马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38、87080328
电子邮箱:maliang@cinda.com.cn
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335,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dingtianwe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8月17日
该债权共1笔,由帅雪忠、侯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债务人以其自身名下坐落于高青县唐北路以西、高苑路北侧的18451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其上属的4套房产(面积共计6961.40平方米,其中,2522.13平方米的仓库、1486.33平方米的职工公寓、421.76平方米餐厅、2531.18平方米的厂房)和铂铑合金、铂金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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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maliang@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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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dingtianwen@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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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