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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高新国土资告字[2018]7号)

2018-08-03 作者: 年月日 来源: 大众日报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3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规定,本次公告出让居住用地设立最高限价,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的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政府储备性安置房面积”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13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80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3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6时。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9时至2018年9月5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720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区管委会720室
  联系电话:0531—88871592
  联 系 人:焦雷 蒋文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6416
  联 系 人:李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6C1001 新泺大街北侧、舜华路两侧地块B-2 高新区贤文片区崇华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北、舜华路以西 42401 商业商务 4.0≤地上≤5.8地下≤3.0(其中商业不大于0.25) ≤35% ≥20% 40 28000     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2个机动车停车位(含不少于3400平方米地下公交停车场站,车位可换算计入)、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建筑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及建筑退让等应在《新泺大街北侧、舜华路两侧地块城市设计研究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舜华路与新泺大街交叉口两侧建筑作为区域地标,建筑高度控制在180米左右,建筑造型应考虑与周边现状建筑的空间关系,其他建筑高度结合日照分析等情况控制在100米左右,应处理好沿新泺大街和舜华路的空间关系,满足城市设计研究方案引导要求。    新泺大街与舜华路路口应设置街角绿地,并与软件园北侧绿地相呼应,地块绿化景观设计应与舜华路道路提升工程相衔接;沿街建构筑界面宜通透处理,减少封闭感;竖向设计沿街不宜设置挡土墙,必要处城市沿街界面应进行景观绿化放坡;建筑色彩应在城市设计研究方案基础上优化,并注重提高立面材质品质;牌匾标识等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宜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绿化及建筑布局合理设置;建筑景观亮化照明应统筹考虑周边环境合理设计。    项目实施须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要求,应预留项目与轨道交通对接空间,宜与轨道交通出入口一体化设计;相邻地块地下停车库应相互连通,在满足地块内市政道路地下管线等敷设要求的前提下,地下、半地下空间可统筹连通设计;宜结合轨道交通出入口集中设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结合绿化处理好地面停车(含非机动车停车)沿街界面形象;交通组织应按照右进右出的方式结合出入口及车流方向合理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于规划支路上,舜华路、新泺大街、崇华路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规划支路除外),应一并实施用地内及地块周边规划支路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支路及出入口可结合方案进行优化;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小于15%;各地块均应配建至少一处沿街公厕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    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实施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    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
2018TDGP06R1001 贤文片区奥体中路西侧、康虹路北侧地块A-1 高新区贤文片区奥体中路以西、康虹路以北、正丰路以东 26617 居住 1.6≤地上≤2.0地下≤1.0 ≤20% ≥35% 70 23200     机动车停车率不小于120%,非机动车停车率不小于100%。    居住地块应统筹设计,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地块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厕、垃圾收集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地块A-2需在用地西北部配建一处与周边地块共用的公共活动中心(含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用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卫生站、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等)及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等,其中配建公共停车机动车停车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相应设施应满足《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等要求。    规划设计应注重街角绿地的打造,住宅底层及主次干道两侧不应设置沿街商业裙房,公共活动中心宜独立设置;公共建筑退让沿路用地界线不宜小于20米,并应结合设置相应公共停车位,结合绿化处理好地面停车(含非机动车停车)沿街界面形象。居住地块建筑形态应为高层,且单地块内住宅层数差不宜过大,并注重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沿奥体中路、康虹路形成良好的空间景观及天际线效果。    宜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小区绿化及建筑布局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宜通过绿化隔离或半地下等隐蔽方式设置;牌匾标识等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城市色彩宜以中高明度、中低彩度的色彩为主,并与周边相协调。    车行出入口应优先设置在支路及次路,并合理组织交通,应一并实施地块间规划市政道路,并对外开放使用;康虹路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宜配套建设分质供水管网,配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实施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项目建设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
2018TDGP06R1002 贤文片区奥体中路西侧、康虹路北侧地块A-2 高新区贤文片区奥体中路以西、康虹路以北、正丰路以东 47145 居住 1.6≤地上≤2.0地下≤1.0 ≤20% ≥35% 70 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