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刘 涛
通讯员 王 磊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自2018年7月10日0时至2019年4月30日24时,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记者从泰安高速交警了解到,莱芜市公安局、泰安市公安局、临沂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7月10日起,对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为服务区运送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按规定时间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通讯员 王 磊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自2018年7月10日0时至2019年4月30日24时,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记者从泰安高速交警了解到,莱芜市公安局、泰安市公安局、临沂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7月10日起,对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为服务区运送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按规定时间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