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

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政策活水

2018-06-26 作者: 栗晟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栗晟皓 报道
  本报日照讯 6月12日,记者从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出台《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活力。
  日照市经信委主任赵子峰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共七部分31条。重点从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设双创孵化基地、持续推进三招三引等方面,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做大做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培育一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对非公经济创新机制规范发展的支持力度,实施民营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民营企业挂牌上市。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细分平台建设,实现平台共享、利益共享。着眼于建立完善细分市场公共研发平台,积极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缺乏、能力不足等问题。
  同时,《意见》中还特别强调了依法保护非公经济财产权。针对中小企业及企业家权益问题,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进一步落实平等保护产权等法律制度,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坚持生产要素配置始终与国有经济同等待遇,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准入、资金、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对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加大政府采购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社会服务力度,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政府各部门采购项目每年预留年度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实施非公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对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高层次、国际化系统培训。力争到“十三五”末,培养国家级优秀企业家10名,省级优秀企业家50名,市级优秀企业家100名。加强党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领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对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企业负责人,退休后享受相应级别劳模待遇。
  近年来,日照市围绕“一、三、五”总体发展战略,持续实施“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头号工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多证合一”等服务模式,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去年,日照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930亿元,增长10.4%,吸纳就业人员占全市城乡就业人员的56.4%。骨干民营企业加速成长,晨曦集团、日照钢铁集团、五征集团、兴业集团跻身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居全省第四;6家企业跻身全省民营企业100强;13家企业进入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数据库。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64家。
  截至5月底,日照市实有市场主体达到22.81万户,增长16.9%,增幅位居全省第4位;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9604户,增长33.1%;实有企业达6.67万户,增长24.5%,增幅居全省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