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获得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249万元

2018-05-11 作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王斌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王斌 报道
  本报泰安讯 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泰安市获得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249万元。其中,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745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51万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670万元,自然保护区资金483万元。
  下一步,泰安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督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