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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200余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560余起——

基层法律工作者成调解生力军

2018-03-30 作者: 姜言明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刘承国是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法律服务所所长,2月23日,他刚刚调解完一起家庭纠纷。作为基层法律服务,代理诉讼本是主业,如今却又承担起人民调解的职能,这是为何?
  原来,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迫切需要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加以及时有效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一支扎根基层、熟悉法律的队伍,拥有先天优势,正逐渐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生力军。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高 峰


调解更专业
  就目前矛盾纠纷实际情况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熟知国家法律,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具备了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专业优势。
  基层法律工作者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全面分析案由、定性、责任划分以及诉讼成因,为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建议。一旦调解成为僵局,还可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直接代理的形式走诉讼或仲裁途径,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与此同时,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具有“地熟、人熟、社情熟”的优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将法律语言转化成老百姓易于接受的当地语言,方便沟通交流。由于了解各村居的纠纷化解情况,更容易告知当事人同类事件在当地是如何处理的,反而促成了案件的和解。
政府的“参谋”与“助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广泛,服务形式多样,这为其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广阔空间。 
  他们一方面担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为基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重要社会管理政策出台前,提供法律分析意见与建议,有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社会纠纷发生。另一方面为村(居)当好“把关人”。近年来,泰安市司法局在全市推行“一村一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主力军。在市司法局主持下,通过签订合同,基层法律服务者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选举、村(居)事务管理、维护集体权益、处置重大群体性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村(居)依法管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028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有55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顾问工作,参与率达到79%。
后勤保障需完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想长期参与到人民调解中去,后勤保障必须完善。”泰安市司法局局长高建明说。
  市司法局通过推行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等模式,为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办公场所,解决水电暖等办公条件,提供了基本工作保障。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每个村居顾问费达到3000元。
  各县(市、区)局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积极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将所需资金列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先行试点的宁阳县和肥城市已分别落实保障经费120万元和135万元,其他4个县(市、区)已将保障资金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泰山区还建立“人民调解基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向参与矛盾纠纷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调解补贴。
  但这些还远远不够。未来,他们将围绕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措施,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广泛的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一方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两个平台,扩大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有效整合社会资源。
  另一方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在基层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室,在立案或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参与诉讼案件的调处。
  如今,基层法律工作者正成为泰安市委市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生力军。据统计,去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200余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56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