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决定:
接受李群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5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龚正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申长友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新文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钱焕涛为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邓云锋为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刘为民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马传凯(回族)为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局长);
孙立成为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陈先运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
解维俊为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刘兴云为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于富华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琥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玉志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江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会为山东省水利厅厅长;
王金宝为山东省农业厅厅长;
王守信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刘均刚为山东省林业厅厅长;
佘春明为山东省商务厅厅长;
王磊(女)为山东省文化厅厅长;
袭燕(女)为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孙成良为山东省审计厅厅长;
王安德为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薛庆国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于风贵为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第6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任命:
郑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宋新胜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侯建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克宁(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阳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胜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培强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7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免去:
李建军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决定:
接受李群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5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龚正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申长友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新文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钱焕涛为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邓云锋为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刘为民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马传凯(回族)为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局长);
孙立成为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陈先运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
解维俊为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刘兴云为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于富华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琥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玉志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江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会为山东省水利厅厅长;
王金宝为山东省农业厅厅长;
王守信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刘均刚为山东省林业厅厅长;
佘春明为山东省商务厅厅长;
王磊(女)为山东省文化厅厅长;
袭燕(女)为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孙成良为山东省审计厅厅长;
王安德为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薛庆国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于风贵为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第6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任命:
郑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宋新胜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侯建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克宁(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阳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胜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培强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7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18年3月29日免去:
李建军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