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获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8-03-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董 卿 从春龙
   通讯员 马兴鑫 赵 伟 报道
  本报烟台讯 “没想到我开个饺子馆手续这么简单,这么快就办好了,去年省里新出的规定还要登记审批,今年直接备案就行了。”3月25日,准备在烟台开发区德胜商城开饺子馆的李玉明赞叹道。其实像李师傅这种办理食品小餐饮备案业务者,已经完全享受了与上海自贸区相同的政策待遇。
  3月14日,省政府正式批复烟台市在烟台开发区、烟台高新区、招远开发区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内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实行分离管理,并进一步减少办照后的审批事项。其中103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管理等方式进行管理,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改革要求,“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备案”等5项审批事项完全取消;“食品小餐饮登记”“营业性棋牌室设立许可”等4项审批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大幅降低审批标准;“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等23项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只要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审批事项;“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等38项审批事项提升了办事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公开了办事流程,明晰了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了审查要求和时限,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食品生产许可”等33项审批事项强化了准入管理,全面加强了行业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经营标准。
  今后,凡在烟台开发区、烟台高新区、招远开发区范围内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方案执行,无论改革事项在省级、市级还是县级审批,均按照上述五种改革方式办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全面助力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