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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周村——

擦亮监督“探头”增强监督实效

2018-03-14 作者: 刘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磊
   本报通讯员 李震 陈小伟

  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全面覆盖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淄博市周村区纪委不断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监督“探头”越擦越亮,监督“前哨”威力彰显。
派驻机构“大换防”
重新划定监督“责任区”

  2月22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二天,周村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所在的办公楼区一片忙碌,有的派驻组之间正在忙着交接驻在部门单位档案材料,有的忙着整理完善新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有的正张罗着到驻在部门单位召开联系对接会议……
  “重新调整驻在部门单位,对我们派驻组来说相当于‘履新’,意味着‘新的开始’,有了新的监督‘责任区’,大家的目标更明确了,干劲更足了。”周村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书记张立前边忙边向记者介绍。
  为避免长期“定岗”监督带来监督乏力问题,年初,周村区纪委下发《关于调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部门和指导单位的通知》,对派驻纪检机构驻在部门单位进行整体调整轮换,重新划分了监督“责任区”,本次调整轮换涉及全区78个部门单位,调整后每个派驻纪检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13-17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个派驻组长期监督固定的部门单位,不可避免会出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过于熟悉,监督主动性不强,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等问题,我们采取整体‘推磨’和个别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派驻纪检组进行了‘换防’,为派驻监督扔掉了‘包袱’,帮助派驻组更加放开手脚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周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晓燕说。
清单化履责、绩效化考核
为派驻监督注入新动能


  派驻纪检机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在党内监督中大有可为。“我们从抓制度建设、抓监督管理入手,不断规范派驻纪检组运行和管理,为派驻机构‘搭台子’‘压担子’,努力激发派驻监督活力和动力,让纪检派驻机构真正成为监督执纪的‘尖兵’。”李晓燕介绍。
  为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周村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为派驻机构制订了“履责清单”,列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事项办理、纪律审查、监督执纪、廉政教育等6个大类23项工作任务,详细规定了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派驻机构的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为派驻纪检组履责划出了“硬杠杠”。
  除了制订“履责清单”,周村区纪委还配套制订了履责情况定期调度和日常考核标准,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新实行绩效考核,制订量化考核指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派驻机构履责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年底组织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接受区纪委常委会评议,考核得分排名最后的,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
  “我们把考核成绩作为派驻干部评先树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有‘为’者有‘位’,对失责者问责,通过常态化考核,充分调动派驻机构工作积极性。”周村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汪维忠说。 
比学赶帮
监督“探头”作用凸显

  “每季度一次‘小考’,年度一次‘大考’,对每个派驻纪检组来说是压力更是动力,大家谁也不想落到后边,都在如何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上想办法、出实招、比高下。”周村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书记燕宿国说。
  3月6日,周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王星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列席。
  “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是派驻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的有效手段,主要目的是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督检查决策过程是否合纪合规、精准发现苗头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周村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翟磊介绍。今年以来,周村区各派驻纪检组共参加或者列席60余场像这样的专题会议。
  为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周村区纪委各派驻组发挥“驻在”的优势,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力求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对于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教育、函询诫勉等手段,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病于未发,1-3月份,共处置第一种形态案件9起,有效避免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