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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改革的失败,导致明武宗时财政状况继续恶化。宦官刘瑾专权后,即打着拯救危局的旗号,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罚米行动。

罚米法:刘瑾专权敛财的利器

2018-03-14 作者: 鲍青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鲍 青
    本报通讯员 魏忠友

  佀钟在明孝宗后期,曾为挽救财政危机,提出了强本节用的十二条措施。但因为勋贵和权阉的联合反制,改革最终归于失败。改革失利后,朝廷财政情况继续恶化,以致到了明武宗正德时期,权阉刘瑾为揽权,借着充实国库的幌子,滥用罚米之法,甚至将其荒诞化。
  罚米之法诞生于明初。当时官员俸禄,部分就是禄米,罚米本意是为了训诫群臣之用。但在明武宗时太监刘瑾专权后,却频频运用此法,以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刘瑾能够得到明武宗认同,顺利推广此法的客观原因,是恶劣的朝廷财政。在弘治朝后期,边疆军务就受到财用不足的困扰。为解此燃眉之急,朝廷准许犯罪者纳米赎罪,并作出了具体规定。到了明武宗即位后,边疆形势不仅没有丝毫改观,反而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喜好玩乐的明武宗更是挥霍无度,财政赤字日甚一日。刘瑾掌权后,为缓解用度不足的局面,盘查全国仓库,并规定凡是仓储不足定额的,都要责令各级官员设法补足。如正德初年,刘瑾以“延绥仓储亏损”为由,罚陈寿“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以“延绥仓储烂”,罚熊绣“米五百石,责绣躬输于边”。从国家财政紧缺来说,罚米法兴盛于正德年间,有客观形势需要的一面。
  但刘瑾滥用罚米法,更多的是为自己专权服务的,变成了他排除异己、打击忠良的有力工具。如《明史》载:“尝忤(刘)瑾者,皆发(罚)米输边。”官员只要曾得罪过刘瑾,动辄就要被责罚米。如正德元年,吏部尚书韩文等人请求清理刘瑾等“八虎”,刘瑾因而对他们怀恨在心。待其得志后,立即予以报复。当时韩文已致仕,但刘瑾仍“恨文甚,日令人侦查韩文过错。逾月后,发现曾有人以伪银输于内库,遂以为韩文之罪,诏令降一级致仕……”正德二年三月,刘瑾发奸党姓名榜单,尚书则以韩文为首……韩文为官清廉,致仕时出都门,乘一蓝色舆车,仅有一车行李而已。但刘瑾仍然怒气不消,以遗失部籍的罪名,将韩文逮捕下诏狱。数月后才释放出来,被罚以米千石输大同。三次罚米亲输,致使韩文“家业荡然”。
  对那些不肯阿附的臣子,刘瑾也摘寻细故以罚米。刘瑾痛恨韩文,曾逼迫大臣顾佐揭发韩文在任时的微小过错。顾佐刚直,宁死不从,“再疏乞归”。刘瑾从而对他“三罚米输塞上,至千余石”。因顾佐家贫,不得已被迫“称贷以偿”。刘瑾专权后,大臣杨一清知道不能行、事不可为,引疾请归,刘瑾恨其不附己,酝酿报复。当时杨一清正于边塞修筑城墙,刘瑾遂“诬一清冒领边费,逮下锦衣狱。后因大学士李东阳、王鏊力救得解。但仍致仕归,先后罚米六百石”。刘瑾专权期间,不附己而被罚米者人数极多。
  刘瑾还通过罚米来控制言路,胁迫监察官员。科道官员和监察御史负有纠过之责,凡违反典章制度者皆要弹奏。如蒋钦曾三次上书,请求罢免刘瑾,结果被三次廷杖,最后瘐死狱中,刘瑾因而“尤恶谏官”。为了控制台谏之臣,刘瑾对上书言政的朝臣不遗余力地打击报复。如李兴上疏得罪刘瑾,被逮赴京系狱,罚米千石输塞上。逾年,再罚米二百石。刘瑾两次寻故罚谏臣杨守随米,杨守随因而家业破败。吏科都给事中王承裕,“以言事忤刘瑾”,被他借故“罚米输塞上”。
  刘瑾为敛财,曾公然索贿朝臣,若不得,即寻机报复。刘瑾曾索贿大臣刘逊不成,逊即被“坐缺军储被逮”,己而释之,但“罚米百石”。泰州人冒政为官清廉,刚直不阿。刘瑾“觊贿不得,遂假辽东事逮之,罚米至三千石”。
  刘瑾罚获之米,大致有三个方面的用途。当时边陲仓储困乏,罚获收入会有一部分确实用于充实仓储,缓解边疆困局。另一部分用于帝王挥霍等消费性开支。如明武宗大婚,以及兴修宫殿,皆需要一大笔费用。而其经费来源,即从罚米中获得。另外,罚获之米中相当可观的数量,落入了刘瑾辈的私囊。而这也是他千方百计罚米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