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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打造高速公路“命运共同体”

2018-02-02 作者: 冯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 磊
   本报通讯员 魏立娟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做强品牌、提级升位、走在前列”的要求,去年省高速交警总队紧盯“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关键环节,进一步巩固具有时代特点、山东特色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品牌,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为切入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高速公路“命运共同体”,在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突破4.53亿辆次,同比增长12.6%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其中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近72.7%和66.7%,是高速交警总队成立以来降幅最大的一年。
风险研判
筑牢安全防线

  全省各级高速交警部门突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积极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省高速交警总队建立每日常规研判、重要节点随时研判制度。每月及重要节假日分析近三年事故、流量、气候特点等数据,形成专题研判报告,科学指导事故预防,筑牢安全防线。
  为了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省高速交警总队聘请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家组,对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现场勘查调研,形成专家意见,函告齐鲁交通发展、山东高速等14家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借助外部专家力量,破解整改难题。其中,济聊高速德州段、莱泰高速泰安段率先完成护栏的提档升级,安全防护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年共排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4474处,整改完成4456处,整改率达99.6%。
科技支撑
深化三项举措

  为严查道路交通违法,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推广威海高速交警勤务管理模式,启用无人机、直升机进行巡航,指导各地依托数据研判平台,运用大数据精确制导,加大管控查处力度。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比增长21.9%,现场查处同比增长46.2%。
  2017年,全省高速交警部门坚持信息引领,科技支撑,全力“深化三项举措”,着力从整合、升级、创新和应用上下功夫,推进高速交管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雾区诱导防撞系统建设,全省建成可变限速标志986套、雾区诱导防撞系统149处,291.4公里。建设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平台,为精准打击、安保任务提供支撑。在济南东绕城高速公路港沟至机场路段全程26公里建设可变限速标志和雾区诱导防撞系统,打造全省首条“不封路”的样板示范路。全省共建成投入使用各类科技设备12146套,建设规模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推进
“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

  2017年,全省各级高速交警部门积极创新管理理念,改进服务方式。与主流媒体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先后24次组织媒体记者团对恶劣天气应对、北线限速限行、超限超载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537件,组织“全省高速交警联合直播”52次,累计观看人数突破402万人次。
  同时,省高速交警总队积极拓展合作渠道,社会化参与格局初步形成。2017年,省高速交警总队统筹聚合社会各方力量资源参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山东高速信联支付公司举行“行车无违法奖励”活动,联合山东文艺广播、中石油山东分公司开展“无违法、油奖励”活动,进一步扩大参与无违法奖励活动范围。2017年参加各类活动人数突破23万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奖励640.5万元。
  为了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让便民利民举措落地生根,我省高速交警部门积极推进“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实行网上网下便民服务双轨并行,打造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的高速公路交管服务平台。按照“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实战要求,强力推进12122报警服务系统建设,目前已进入经费审批程序。继续拓展“e高速”服务空间,在微信平台上线全国第一个主导开发的定位报警小程序,实现了一键定位报警,使用人数超过2.1万人次。深化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节假日期间,能够快速撤离现场、快速恢复交通的轻微交通事故占到六成以上,疏堵保畅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