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公告

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国土资告字[2018]3号)

2018-01-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24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规定,本次公告出让居住用地设立最高限价,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的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政府储备性安置房面积”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5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4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16时。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9时至2018年2月26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龙奥大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TDGP04R0001号至2018TDGP04C0002号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0546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406
  联 系 人:郑恕
  
  2018TDGP02C0003至2018TDGP02C0007号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0545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407      联 系 人:王蒙
  2018TDGP02C0008至2018TDGP02C0017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0545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408      联 系 人:李强 余磊
  
  2018TDGP02C0018至2018TDGP02R0024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0539室
  联系电话:0531—66605202
  联 系 人:迟恒智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6416
  联 系 人:李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6日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4R0001 西客站片区安置二区八-1地块 45008 居住 2.2≤地上≤3.2地下≤1.5 ≤18%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70 28000     停车率不小于100%,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2018TDGP04C0002 科技馆南侧地块 79864 商业商务 3.0≤地上≤4.5地下≤2.0 ≤35%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40 71880     停车率不小于0.8个/百平方米。
2018TDGP02C0003 历下区奥体西路以东、解放东路以北 55211 商业商务 3.0≤地上≤4.7地下≤2.3 ≤35%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40 45000     须衔接中央商务区城市设计及周边地块规划建设,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须妥善处理建筑高度、布局、立面,保持与地块周边的良好空间景观关系。须后退奥体西路、解放东路道路红线20米,与周边地块形成协调的建筑界面。项目实施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要求。须就建筑高度征求民航主管部门意见。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
2018TDGP02C0004 历下区花园路以北、大辛河以西 19657 商业商务 1.5≤地上≤3.6地下≤1.6 ≤45%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40 25361.4     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配建一处邮政设施、公厕及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级室内体育设施,并对外开放使用。地块建设须处理好沿花园路、化纤厂路的空间景观关系;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共道路,并保证对外开放使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2018TDGP02R0005 历下区花园路以北、大辛河以西 35419 居住 2.2≤地上≤3.2地下≤1.5 ≤20% ≥35% 70 30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含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含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用房等设施的社区配套中心)。地块建设须处理好沿花园路、化纤厂路的空间景观关系;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共道路,并保证对外开放使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2018TDGP02X0006 历下区花园路以北、大辛河以西 77249 居住、商业商务 2.2≤地上≤3.35(其中居住≤3.0、商业≤0.35)地下≤1.5 ≤25%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商业40居住70 60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含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公厕等设施;地块建设须处理好沿花园路、化纤厂路的空间景观关系;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共道路,其中虚线性道路可结合方案优化道路线形,并保证对外开放使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2C0007 中央商务区4-14地块 16398 商业商务 4≤地上≤6.26地下≤2.1(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等附属设施)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40 25000     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0.4个停车位。    1.上述地块规划建设须符合《济南中央商务区城市设计及导则》要求。应充分考虑五顶茂岭山至中央公园区域的视线关系,以及沿绸带公园和东西景观廊道的空间景观要求,形成由中央制高点至周边区域逐渐降低的天际线形态。    2.地块内规划城市道路及沿路绿带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对外开放使用;各地块机动车开口位置要求详见附图。    3.规划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大于2米。街墙按下列要求控制:A类街墙高度控制在20米左右,建筑临街面占比80%左右;B类街墙高度控制在16米左右,建筑临街面占比70%左右;C类街墙高度控制在12米左右,建筑临街面占比60%左右。街墙类型详见附图,上述街墙高度及建筑临街面占比可上下浮动10%。    4.建议布局位置详见附图;塔楼应直接落地,顶部设计应采用简单、收敛的形体;建筑色彩宜采用冷灰色;外墙材质宜以石材、铝板,玻璃幕墙为主。    在保证沿绸带公园、东西景观廊道天际线的前提下,上述主体建筑的高度可下浮15%、上浮5%。裙房屋面均应设置屋顶绿化。建筑间距、日照标准等须符合《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等。    5.地下空间利用应满足地下环路、地下管廊(线)、丁家庄暗沟等设施建设要求;优先满足平层停车、储藏、设备等功能需要;穿越市政道路的地下空间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地块地下空间应接入地下环路。    6.公厕、垃圾收集等设施应结合建筑与环境一体化设计;广告、标识等建筑附属物应当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风格、色调、材质及整体效果应当与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2018TDGP12C0008 历城区潘田片区A-3地块 36661 商业商务 1.6≤地上≤2.4地下≤1.1 / / 40 12153     A-3、A-5、A-7、A-8地块停车位配建均须满足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的要求,各地块间可统筹平衡。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等设施。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    A-5地块须沿地块北侧道路设置宽度不小于4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    A-7地块须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17公顷的公园绿地,并统筹考虑滨河景观。
2018TDGP12C0009 历城区潘田片区A-5地块 128830 商业商务、公园绿地 0.46≤地上≤0.9地下≤0.5 / / 40 22813
2018TDGP12B0010 历城区潘田片区A-7地块 434733 娱乐康体、公园绿地 0.26≤地上≤0.48地下≤0.3 / / 40 63868
2018TDGP12C0011 历城区潘田片区A-8地块 199661 商业商务 0.86≤地上≤1.25地下≤0.6 / / 40 66555
2018TDGP12R0012 历城区潘田片区B-2地块 52998 居住 2.2≤地上≤2.72地下≤1.3 / / 70 20000     B-2、B-4、B-5、B-15、B-16、B-17地块均须满足停车率不小于80%要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上述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    B-5地块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5地块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7地块须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2018TDGP12R0013 历城区潘田片区B-4地块 66080 居住 2.8≤地上≤3.48地下≤1.6 / / 70 31000
2018TDGP12R0014 历城区潘田片区B-5地块 54614 居住 2.8≤地上≤3.66地下≤1.7 / / 70 28000
2018TDGP12R0015 历城区潘田片区B-15地块 75135 居住 2.8≤地上≤3.35地下≤1.5 / / 70 35000
2018TDGP12R0016 历城区潘田片区B-16地块 77960 居住 2.2≤地上≤3.11地下≤1.4 / / 70 35000
2018TDGP12R0017 历城区潘田片区B-17地块 77005 居住 2.2≤地上≤3.13地下≤1.4 / / 70 35000
2018TDGP12C0018 兴隆片区D-2地块 172569 商业商务 1.5≤地上≤2.6地下≤0.6 地上≤40%地上地下叠加≤60%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40 179472.7     须设置一处公交换乘站点。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的城市道路。地块D-2沿二环南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高度不超过75米,主体建筑应远离河道布置;沿兴济河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建筑立面应简洁现代,色彩以暖色系为主,外墙宜采用石材、金属材质。建筑设计为上人屋面的,宜设置屋顶绿化。地块地下空间仅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项目基础开挖深度开挖范围需根据市城乡水务局意见控制在5.2米以内。
2018TDGP12R0019 兴隆片区F-5A地块 80298 居住 1.0<地上≤1.6地下≤0.8 地上≤18%地上地下叠加≤50%     须满足《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 70 70000     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地块E-1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色彩以暖色系为主;建筑设计为上人屋面的,宜设置屋顶绿化。配建停车场应结合地块主入口设置。地面铺装应采用透水材料,控制硬化率。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建筑形式、色彩、材质应与已建成建筑相协调。地块地下空间仅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退距须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项目基础开挖深度开挖范围需根据市城乡水务局意见控制在5.2米以内。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13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5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4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16时。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9时至2018年2月26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龙奥大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区管委会716室
  联系电话:0531—88871591
  联 系 人:焦雷 董琰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6416
  联 系 人:李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6日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6M2001 高新东区1号地块 孙村片区科远路以北、春博路以西、春晖路以东、齐鲁泰山电站设备项目以南 18813 工业 ≥1.2 ≥35% ≤20% 50 350     1.总体布局: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并与相邻地块布局相协调。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2 高新东区2号地块 孙村片区科远路以北、春博路以西、春晖路以东、齐鲁泰山电站设备项目以南 60009 工业 ≥1.2 ≥35% ≤20% 50 1050     1.总体布局: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并与相邻地块布局相协调。    2.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不得面向春博路设置,并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沿春博路的建筑应采用公建立面;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3 高新东区3号地块 孙村片区飞跃大道以南、春博路以东、济南璟任商贸有限公司以北 37494 工业 ≥1.2 ≥35% ≤20% 50 650     1.总体布局: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并与相邻地块布局相协调。    2.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不得面向春博路设置,并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宜以多层厂房为主,沿春博路的建筑应采用公建立面;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4 高新东区4号地块 孙村片区春博路以东、科远路以北、台有玻璃以南 20939 工业 ≥1.2 ≥35% ≤20% 出让年限至2056年12月25日 350     1.总体布局:可与北侧地块统筹规划,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    2.交通组织:出入口不得面向春博路设置,并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宜以多层厂房为主,沿春博路的建筑应采用公建立面;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5 高新东区5号地块 孙村片区飞跃大道以北、西巨野河以西、春博路以东 192176 工业 ≥1.2 ≥35% ≤20% 50 3300     1.总体布局: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并与相邻地块布局相协调。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宜以多层厂房为主,沿飞跃大道的建筑应采用公建立面,并充分考虑东侧沿西巨野河的城市景观形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6 高新东区6号地块 孙村片区西巨野河以东、飞跃大道以南、生物医药园以西 42024 工业 ≥1.2 ≥35% ≤20% 50 700     1.总体布局: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并与相邻地块布局相协调。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采用公建立面,建筑尺度、色彩、选材须与生物医药园整体景观相协调,并充分考虑沿西巨野河的城市景观形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并统筹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07 高新东区7号地块 35023 600
2018TDGP06M2008 高新东区8号地块 43207 710
2018TDGP06M2009 高新东区9号地块 21316 350
2018TDGP06M2010 高新东区10号地块 15781 260
2018TDGP06M2011 高新东区11号地块 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北、24米规划路东侧、科创路南侧、35米规划路以西 31139 工业 ≥1.2 ≥35% ≤20% 50 510     1.总体布局:规划设计方案应与相邻两地块相协调,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采用公建立面,并充分考虑沿科创路的城市景观形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12 高新东区12号地块 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北、24米规划路东侧、科创路南侧、35米规划路以西 30166 工业 ≥1.2 ≥35% ≤20% 50 500     1.总体布局:规划设计方案应与相邻两地块相协调,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采用公建立面,并充分考虑沿科创路的城市景观形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
2018TDGP06M2013 高新东区13号地块 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北、24米规划路东侧、科创路南侧、35米规划路以西 30741 工业 ≥1.2 ≥35% ≤20% 50 500     1.总体布局:规划设计方案应与相邻两地块相协调,功能合理分区,建筑布局紧凑,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    2.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采用公建立面,并充分考虑沿科创路的城市景观形象;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一并考虑规划用地内变配电等设施的建设。    5.安全防护: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