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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脱贫扶贫创新制度机制

济宁市民政局: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2018-01-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张秋美 杜金玲 张梦西
  
  2017年,济宁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保障战略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聚焦兜底救助,狠抓政策创新和制度落实,“补短板、扫盲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织密织牢了民生兜底保障网。
解难题 保基本 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生效
  围绕困难群众“生活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在全省最早建立并落实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7年,济宁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7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38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每人每月340元、170元和100元三档。济宁市自2008年以来已经连续10年12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了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步增长。2017年,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7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23.3万人、农村特困人员1.8万人。
  围绕困难群众“看病难”,从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制度落实上下真功夫。全面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从按病种救助转为按费用救助;将精准扶贫对象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并将救助对象范围扩大至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简化救助程序,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经保险报销后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直接给予救助,实现网上审批、即时救助,开辟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快车道”。2017年,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亿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2.6万人。其中,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救助困难群众8980人,支出救助金1464万元。
  围绕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开辟“绿色通道”即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最高救助10000元。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后按规定补办手续。2017年,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51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4万人。
  围绕困难群众“上学难”,开展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在全省率先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建立起低保家庭大学生全覆盖的全程救助体系。对考上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每人分别给予5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金;对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在校救助金。2017年全市共救助本、专科新生和在校生3626人,发放救助资金701.6万元。
  
兜底线 扫盲区 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成效显著
  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是贫中之贫、难中之难,是急难事件的高发群体,面临生存和安全困境。针对这一困扰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大难题,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救助、脱贫攻坚走出了“新路子”。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做法得到了国家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被评选为“2017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省民政厅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山东省民政厅简报》《山东脱贫攻坚简报》将文件全文转发全省;省扶贫办将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作为精准保障经验做法录入《山东脱贫攻坚·实践篇》,作为脱贫攻坚典型向全省推广。
  深入调研,突出创新。济宁市民政局在多次入户调研、部门交流、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11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建立了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制度。2017年4月,市民政局、扶贫办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建立了资金筹集机制,所需资金由市、县按5:5或4:6的比例分担,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元,为制度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
  高层推进,全面实施。2017年,市委将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定为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市政府将其列入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为做到精准救助,2017年3月,县(市、区)组织力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精准扶贫对象中的精神病人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了底数。自4月起,定点医疗机构到县(市、区)61个精神病人巡诊点开展了医疗巡诊,对需要药物治疗的精神病人发放了不超过100元的救助药物。对需要住院治疗救助的对象及时审批、予以救助,救助时间原则上为每年一疗程(3个月),视病情需要可延长住院时间。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去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赔付等费用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予以全额救助。2017年全市共实施药物治疗救助8135人,审批住院治疗救助913人。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社会敏感度高、涉及部门多、推进难度大,综治、扶贫、公安、财政、卫计、人社、物价、司法、残联、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合力推进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救助政策落实。
  
建机制 管长远 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2017年2月,县(市、区)均出台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文件,建立了由政府负责人抓总,民政部门牵头,扶贫、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20余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开展协商研究,确保民生保障各项政策得到更好落实。11月底,会同市教育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单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民〔2017〕8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的通知》,着力解决部门配合不力、政策衔接不够、尚未形成合力等实际问题,对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核对机制,成立核对机构,搭建核对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与公安、工商、人社、水利、渔业、国土资源、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单位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通过开展核对工作,提高了救助精准度。2017年4月,济宁市核对工作在全省“救急难”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创新建立低保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救助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低保救助的精准性,济宁市在深入研究、多次试验的基础上,成功研发了社会救助家庭困难指数评估系统,并在金乡县先行先试,依托该县完善的人力物力及配套制度等条件,通过社会救助家庭困难指数评估系统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运用数字化、科学化的手段,以户籍、家庭实际情况(老弱病残等)、家庭收入和财产来确定家庭困难程度,然后将困难程度转化为数字化的困难指数,直接与救助金额挂钩,转化为低保救助金额,将特困、中困、一般困难家庭低保救助金拉开了级差,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效果,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2017年度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金乡县代表济宁市参加“2017年全国核对工作总结交流会暨社会救助创新论坛”并作了典型发言。
  健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衔接机制。2017年3月,提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11月,会同市扶贫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民〔2017〕7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重点推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等5个方面的衔接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助脱贫的合力。10月,济宁市民政局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建立“救急难”机制,发挥济难解困作用。济宁在全省较早建立“救急难”机制,兖州区获批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曲阜市、金乡县获批山东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通过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15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大厅,建立了分办、转办等规范性制度;市级对26个标准化的社会救助服务示范大厅专项补助200万元;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各村(居)均明确了一名民政协理员,对生活出现急难情况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2017年6月,民政部编印了《“救急难”案例汇编》,收录山东省4例“救急难”典型案例,其中济宁市2例案例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