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机制创新、服务创优

泰安居民家门口享“一站式”法律服务

2018-01-19 作者: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1月4日,求助者刘先生一进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就被服务台的同志引导到法律援助窗口,从递交材料到获得法律援助前后不到半小时。刘先生高兴地说,“没有楼上楼下来回跑,就在大厅把事全解决,真是便民又高效。”
  近年来,泰安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机制创新、服务创优,立足设施便民、业务便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 本报记者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陈现来 刘 康


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初具规模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把事情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说话人是泰安市泰山区三联社区居民赵玉成。前不久,家中老人去世,留下部分遗产,针对这份遗产子女如何继承,他心中产生疑问。1月4日下午,赵玉成找到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在值班律师王慧的帮助下,问题迎刃而解。
  司法行政工作室是泰安市司法局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先后推出“律师会客厅”“普法超市”“人民调解员超市”等品牌,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这就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带来的好处。”泰安市司法局局长高建明说,“这两年,我们不但在市、县两级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样的实体平台,还在镇、村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今年,市司法局将建设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律师咨询、公证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窗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全省首个联合调解(援助)中心,设立市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交通事故调委会,市级平台日趋成熟。
  各县市区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队伍集中到一起办公,打造了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市85处基层司法所在改建、新建司法所过程中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建设一并纳入建设规划,全部设立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平台更加规范。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日益丰富
  平台建立起来,不能只是个空架子,要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来支撑。
  日前,泰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产品相对丰富多元,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等基本涵盖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所有项目。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泰安市法律专家库”“泰安市法律咨询机构库”,各级政府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专业性援助机构蓬勃发展,“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农民工维权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工作站点逐渐向不同领域延伸,援助领域由传统的法律诉讼向专业领域发展。
  法律服务便民高效,律师、公证、司法签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更加贴近民生,市局机关进一步规范全市法律服务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法治宣传成效显著,法治文化场所建设取得新成效,数十个法治文化阵地(中心、展馆、公园、广场、街区、长廊),全部向群众免费开放。
  人民调解工作深度拓展。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优化资源配置 推进机制建设
  随着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为保证服务质量,泰安市司法局一方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协调作用,分类整合各方资源并配置到基层,延伸到村居。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优势资源为基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市级组建了由法学教授、法律专业大学生等组成的7支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积极性,组建“妇女儿童维权顾问团”等专业志愿团队,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市政府出台《泰安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从政府补贴和政策扶持两个方面双管齐下,为统筹解决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构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各类法律服务的各个办理环节质量标准进行细化,以确保受理质量、指派质量和办理效果。将评价结果按照评价等级与提供服务的办案补贴挂钩,提高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2017年,泰安市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75.3%,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548件,调解成功11360件,成功率为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