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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2018-01-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国一电缆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712.58万元(其中,本金7699.66万元、利息1012.92万元)。债务人位于枣庄市,该债权共由4笔债权组成,具体担保信息如下表所示。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28
  电子邮箱:liufenggang@cinda.com.cn
  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251,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wuxinming@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月19日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本金原值
  (元) 保证人 抵押物
  1 建枣薛借字
  (2015)第12号 40000000 华信国资(北京)物资有限公司、
  陈汉荣、陈积光、张晓乐 山东国一电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华信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枣土国用(2015)第22号。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1年7月24日,使用权面积198738平方米(折合298.11亩)(担保最高债权额4252.20万元内)
  2 建枣薛借字
  (2015)第10号 9000000 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信国资(北京)物资有限公司、
  陈积光、张晓乐 无
  3 建枣薛借字
  (2015)第15号 19000000 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00万元限额内)、
  华信国资(北京)物资有限公司(7700万元限额内)、
  陈积光、张晓乐、陈汉荣 
  4 建枣薛借字
  (2015)第17号 9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