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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如何破解“案多人少”

减少案件数量,是从源头上缓解;通过改革提质增效,同样是破解的有效措施

2018-01-11 作者: 张依盟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依盟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以及立案登记制推行、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大量纠纷被下放到基层法院,导致一线法官办案量极大。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如何破解“案多人少”困局?
三成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
  日前,沂源县宋女士购买了六十多箱地板砖,价值近五千元,装修后发现污渍能轻易侵入地板砖。与卖家交涉无果,她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
  “当前,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逐渐提升,对待诉讼和官司的态度发生转变,但风险意识并不强。”在沂源法院诉讼风险评估工作室,办案法官给宋女士评估“算账”:没有购销合同,证明买卖关系困难;产品质量鉴定费用一般很高,诉讼期限较长,总体诉讼成本不小。
  “难道就只能吃哑巴亏?”宋女士犯了难。办案法官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最终,销售商赔偿宋女士1000元,当天调解完结。
  风险评估、全程算账、多元化解,是近年来基层法院创新实践的一项司法服务新模式。“归根结底是通过对纠纷进行疏导分流,引导群众选择最适宜的途径和谐化解纠纷。”沂源法院院长满祉强介绍,2013年以来,沂源法院共评估各类民商事案件19322件,实际立案数为12560件,其中6762件在诉前得到疏导和分流,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全院立案总数与往年基本持平。
  面对日益增长的诉讼案件,目前,我省基层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建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金融消费纠纷等对接机制。
  “采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方法,将各类非诉解纷组织和渠道调动起来,对社会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使司法资源回归到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定位,才能防止案件非理性增长。”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民事简易案件“快进快出”
  记者采访发现,尽可能减少案件数量,是从源头上缓解“案多人少”问题;而通过改革提质增效,同样是破解“案多人少”的有效措施。
  兰山区是临沂市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人流多、交易多、资金量大,自然纠纷多。自2007年起,兰山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超2万件,且仅有60名法官入额。1月2日至9日,兰山法院立案庭收案2493件,6个工作日平均每天收案达400余件。
  “以往,法官花费大量精力在送达、保全、庭前调解、接收材料等辅助性工作上,用于庭审和研究案件的有效时间仅占工作总量的两成,加班加点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兰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永涛说。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兰山法院实行“团队化”运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与权力运行,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构成,成员实行双向选择。主审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所承办案件负全部责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别负责审判辅助性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庭前会议则用来保障团队高效运转。
  张晓宁是前两年法庭综合团队的办案状元,此次改革中成为民事速裁团队主审法官,带领4名未入额法官,分工协作,调判结合,实现民事简易案件“快进快出”。团队组建三个月,收案1492件,已结案1024件,不仅提高了结案率,还调动了未入额法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
  同时,兰山法院还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当事人自助立案、电子送达、文书生效告知、网上查询等,有效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
“案发到宣判不到一周”
  2017年8月,王某驾车与另一车辆发生剐蹭事故。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浓度达到醉驾标准,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起诉,济南市天桥法院立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从案发到宣判,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天桥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但刑事案件总量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不断攀升,如何运用更优化的审理程序化解该领域“案多人少”矛盾,是当务之急。
  日前,天桥法院对10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鉴于该10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良好态度,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晓玲对庭审过程进行简化,经过必要庭审环节,从敲响法槌到当庭宣判,全过程耗时仅1小时,10名被告人全部服判息诉。
  “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诉讼程序,能够更好地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办、疑难案件精办,有利于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张晓玲说。
  作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目前,济南、青岛两地法院适用该制度的案件,已占同期审结全部刑事案件数量的50%,在20天以内审结的占到82.82%,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