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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探索住房金融新模式

住房储蓄落户济南

2018-01-10 作者: 王新蕾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本报通讯员 艾召齐
  
  2017年12月28日,住房储蓄落户济南仪式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济南分行举行,标志着住房储蓄这一住房金融新模式正式进入济南。
政策性与商业性结合
  “住房储蓄体系结合了政策性与商业性,可以进一步满足市民多元化住房融资需求,减轻住房压力,尤其是对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覆盖不到的人群,如刚就业的大学生、复转军人、城镇低收入人群、非户籍转移人群等。”仪式上,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王云说。
  目前,我国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金融制度仍不完善,个人住房融资体系亟待补充。商业按揭利率较高、条件严格且贷款规模不稳,公积金贷款覆盖面低,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个体户等中低收入“夹心层”群体由于收入不稳定、信用记录不健全等原因找不到合适的住房融资渠道,影响了购房消费能力。
  住房储蓄制度与商业按揭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并称为世界上通行的三大主要住房融资制度,在欧洲多国大力推广。以2009年调查为例,德国住房储蓄客户人数为2100万,相当于每3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已履行住房储蓄贷款合同。
  据了解,住房储蓄业务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住房储蓄银行和居民三方,通过政府的支持引导、银行的商业化运作、百姓间的互帮互助,有助于培育理性、有计划的住房消费理念,既吸引居民的资金积累用于住房消费和建设,又能做到购房资金的平稳释放,平抑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是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住房储蓄资金
只能用于住房类消费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王云介绍,住房储蓄具有“自愿加入、政府补贴,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先存后贷、存贷结合,低存低贷、利率固定”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储蓄制度有助于强化住房金融市场的预期管理,维护房地产金融业的稳定。
  具体来说,住房储蓄的资金只能用于住房类消费,并且使用范围仅限于参与该体系的客户,富余资金不能进行高风险投资。客户需要与银行签订住房储蓄合同,并有计划地储蓄到合同金额的一半。客户获得贷款的前提是履行存款义务。从签订住房储蓄合同的时刻起,客户的住房储蓄存款和贷款利率就明确固定下来。从利率水平来看,住房储蓄存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而贷款利率更大幅度低于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利率。客户存款行为可以较为灵活,住房储蓄合同也可以灵活的合并、分立、转让和解除。
  “先存后贷”能筛选和过滤投机性与投资性住房消费行为,确保银行信贷有效支持住房消费,并将短期存款或即期消费的资金集中到长期住房储蓄资金中;“专款专用”将资金转化为长期投资,减少了短期货币市场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封闭运行”意味着贷款资金来源于事先为购房积累的资金,不会造成增发货币;“以存定贷”从制度上约束了信贷杠杆比例;“先存后贷”有助于银行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济南百余家建行网点
均可咨询办理业务 

  据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张凌波介绍,除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济南分行网点之外,济南市百余家建行网点均可咨询、办理住房储蓄业务,后续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还将与建设银行协同开展住房储蓄业务及个人贷款业务的联合创新研究工作,将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元化住房融资需求。
  据悉,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国内唯一一家主营住房储蓄业务的全国性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共同出资组建,总行在天津,为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成员。
  截至2016年底,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资本金为20亿元(建设银行持股75.1%,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持股24.9%),资产总额284.86亿元,累计签订住房储蓄合同金额达826亿元,已向住房消费市场提供了237亿元住房储蓄融资,惠及22.3万户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