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1-05 作者: 刘涛 通讯员 马春红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马春红 报道
  本报泰安讯 元旦前夕,泰安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安银行新泰管辖行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2017年1月至5月,该行违规用公款分批购买高档白酒35瓶,合计54071元,用于公务招待及个人消费使用。新泰管辖行行长、新泰支行党支部书记李建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该校于2013年多次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给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共计87727元,并以办公费和会议费的名义报销。校长、党支部书记聂传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政协有关工作人员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5月15日至19日,该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永恕带领政协干部梁吉震、徐衍亮等人借到外省市考察之机,到当地景区游览,并将游览车票、门票及购买礼品等费用18384元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和梁吉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徐衍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东平县政协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等4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