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办理首票跨关区“区间流转”业务

2018-01-04 作者: 隋翔宇 通讯员 周林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隋翔宇 通讯员 周林 报道
  本报烟台讯 2017年12月28日,一票从烟台保税港区西区发出的28万台微型电机由企业自行选择运输工具顺利运抵潍坊综合保税区,标志着烟台保税港区成功实现了保税货物的跨关区“区间流转”,这也是烟台海关办理的首票跨关区“区间流转”业务。
  所谓“区间流转”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自行选择运输工具承运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流转,替代了传统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实现了监管模式的改革创新。
  “区间流转”监管模式,允许区域间企业开展“分送集报”业务,即企业可以分批送货、集中报关,将每日申报变为每月一次集中申报,节省报关环节时间和费用约95%以上。该模式取消区域间传统的结转转关,企业不再按转关运输模式申报,不需海关施加、验核封志,能够充分享受“自主运输”带来的便捷和高效。
  “开展区间流转能够大幅降低时间、物流成本,企业的竞争力得以进一步提升。”鸿富泰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中央关务负责人邱沧淮介绍说,目前该公司与上海、江苏、河南等地十余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有货物流转需求,每年申报进出区货物2000余票,通过创新监管模式,企业运输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1天,据测算,该企业仅物流成本每年就可节省50余万元。
  烟台海关不断培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通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监管制度,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配套措施,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卡口系统和口岸物流监控系统的有机联动,促进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快速发展。2017年前11个月,烟台保税港区进出口值748.4亿元,同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