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田庄煤矿职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单位与丁延学解除劳动合同,现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矿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山东省田庄煤矿
2017年12月25日
山东省田庄煤矿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