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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污染防治完善投融资机制强化党政履责

打出“组合拳”强力护环保

2017-12-08 作者: 宋学宝 郑颖雪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宋学宝 郑颖雪 

  潍坊市在加快推进“四个城市”建设中,不断健全污染防治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强化地方党政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民共同参与,全面深化完善环保制度体系,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提供了可靠而强有力的支撑。
  为健全污染防治机制,潍坊市创新工作思路,在环境保护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以城市和控制单元质量目标清单式管理为主要抓手,按照标准、总量、环评和执法的工作链条推进,优化总量控制方式,实行与环境质量挂钩的分区分类差别化减排目标管理制度。
  潍坊市实行科学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制度。不断优化总量控制制度,通过积极探索实践,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同时,积极探讨污染减排与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速率三方面协同管理,促进治污减排全过程管理。
  健全污染防治机制,加强环保倒逼转型机制必不可少。为此,潍坊市打出了“组合拳”。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发挥环境标准在结构调整中的导向性和基础性作用,全面实施最严的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完整的总量指标量化管理约束机制,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健全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在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上,潍坊市正在全面构建市、县(区)、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
  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为环境保护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对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为此,潍坊市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实施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差别化、阶梯式价格政策,对电解铝、水泥等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对钢铁、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
  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的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培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大力推广绿色信贷,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以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弥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基础上,深化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双向机制,深入推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污染共同治理。
  环保问责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热门现象,既体现了各级各部门对环保日益重视,也反映了执行层面上推进环境治理的手段越来越丰富,力度在日益增强。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保主体责任,潍坊市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以生态价值为基础的考核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编制并公布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强化环保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完善环境审计制度,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环保责任考核结果应用,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推进环保工作中,企业是重要的一环,通过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整合环保竣工验收审批、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实施排污企业“红黄牌”管理。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涉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深入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善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坚持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在全市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推进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生态环境损害定量化、货币化、内部化。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参与机制,潍坊市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积极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畅通环境违法举报投诉,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环保机构的新媒体,利用好社会新媒体,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