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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为产业发展“加油”

到2020年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

2017-12-01 作者: 曹儒峰 通讯员 文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文锋 报道
  本报泰安讯 11月24日,泰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各县、市、区也要积极支持设立基金、扩大规模,力争全市吸引社会资本300亿元以上,使在泰安市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私募市场体系。
  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是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运作。泰安市将以积极推进政府引导基金规范运作为突破口,培育和壮大私募基金市场主体,增加股权投资供给,促进以私募市场为重点的区域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我市特色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政府鼓励发展的旅游、文化、健康、教育等服务业领域,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在资金来源方面,将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多渠道投入机制。自2018年起至2020年,市级预算内支持工业、服务业、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专项资金,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增加市级引导基金规模。引导基金实现的收益及退出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补充引导基金,实现滚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根据财力状况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增加基金规模。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国资收益、基金增值和社会资本投资及捐助等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
  在引导基金使用上,引导基金主要以参股形式支持设立子基金,同时坚持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引导基金应当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三强”企业培植以及旅游、文化、健康、教育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上,要积极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支持培育壮大泰安市上市后备资源,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推进规模企业规范改制,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