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培训民间融资机构高管人员,考试成绩作为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民间融资机构向管理水平要效益

2017-09-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 报 记 者 王新蕾
    本报通讯员 孟 克

  9月20日,为期3天的“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2017年度第三期高管人员培训班”在济南开课。
  本次培训得到了省市区三级金融办的大力支持,我省民间融资机构340名高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增加5项创新业务



  自2012年我省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工作以来,政策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民间融资机构发展总体较为稳健,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发展很快,但也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业务类型相对单一等问题。
  去年下半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创新业务试点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其中提到,民资公司按照稳健经营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理念、总体规划和市场定位,积极稳妥地开展债券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资产证券化等5项创新业务。

培训会上,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对创新业务和近期民资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要考试,
成绩录入全省评价管理系统


  管理出效益。据了解,我省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
  为提高培训效率,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在培训组织上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课程内容则坚持创新、规范与实用并重。邀请金融讲师纪可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向飞、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翔、省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等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就当前民资公司关注的法律、税务、业务创新等内容展开授课。
  讲座中,纪可人从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证券转融通、PPP项目投资等方面进行创新金融工具解析。在如何做企业估值与尽职调查方面,他从业务调查、公司治理调查、公司财务调查、公司合法合规调查等角度展开了讲解。
  为增强培训实用性,向飞从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民间资本的资产类投资意义、不良资产的价值挖掘等角度介绍了民间资本的出路模式分析和操作。
  王翔从股权投资筹划阶段、实施阶段、持有阶段、处置阶段以及债权投资、混合性投资等角度讲解了“股权、债权投资税务处理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省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还对《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3天培训课程结束后,省协会对本次培训内容进行了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高管人员水平能力评价管理系统”,作为我省民间融资机构高管人员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加强风险管理与行业自律


  民间融资机构是地方金融组织,需要经过监管部门业务许可以后方可开展业务。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监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工作,适时对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据介绍,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已形成政府监管为核心、行业自律为纽带、机构内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行业自律作为重要一环,作用不可或缺。
  行业自律的推进,也对行业标识的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行业标识,使得行业正规机构能够明显区别于社会上各类不经过政府批准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机构。
  据介绍,截至8月末,全省获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517家,注册资本263.4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47家,注册资本261.1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70家,注册资本2.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