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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模式确保精准高效

——滕州扶贫三策

2017-09-26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张环泽 报道   姜屯镇润明种植专业合作社技术员为贫困户讲解葡萄管理技术。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本报通讯员 徐琦 李卉

扶贫资金变股金
  “俺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给俺羊也养不好。现在俺把羊交给天一养殖合作社代养,平时到合作社干点割草的活儿,既能挣到工钱,每年还能领到2000元的分红。”滕州市鲍沟镇磨庄村58岁的贫困户丁德海说。
  丁德海口中的天一养殖合作社种羊代养项目,采取了资产类项目形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购买种羊形成扶贫资产,并将种羊交给天一养殖专业合作社集中代养。明确种羊形成扶贫资产的所有权归镇政府所有,由天一养殖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养殖,而收益权则归相应的贫困户,合作社对每只种羊编号登记,明确享受收益的贫困户。目前,该项目已惠及磨庄村、薛后村等27个村,共有700余人从中获益。
  针对失能贫困户无法独立实施和参与产业项目的难题,滕州积极探索资产收益项目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形成的资产注入到当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经营主体根据注入的资金或资产额度,按照一定比例向贫困户发放收益,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这样一来,扶贫资金变股金,贫困户年年都能有分红。
扶贫贷圆贫困户创业梦
  前不久,东郭镇后村贫困户宋玉彦向农商银行申请了“富民农户贷”5万元,采购了花生加工设备,经过精心经营,不仅按期偿还了贷款,还盖起了新房,开了小型超市,实现了长期稳定脱贫。
  为圆贫困农户创业致富梦,滕州推出了“富民农户贷”和专项扶贫信贷产品“让利贷”。前者扶持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项目,后者依托银行机构,向有发展前景、热心社会事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通过降低利率上浮幅度直接让利给承贷企业,由承贷企业间接让利给贫困户,或者采取承贷企业将企业应享受的财政贴息直接让利给贫困户的方式予以扶持,确保贫困户人均年收益达到贫困线标准以上,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目前,全市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682.27万元,其中富民农户贷156.27万元,富民生产贷3526万元,扶持73户贫困户和29家经营主体,带动747人脱贫增收。
孝善扶贫金助老有所养
  洪绪镇东侯庄村76岁的老人梁希凤只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外地,几个月才回来一趟,尽管很孝顺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前几年,老伴去世后,梁希凤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艰难。
  侯庄村引导有赡养能力的贫困老人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为老人交纳孝心赡养金,并统一上交镇级“孝善基金”账户,缴纳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凡是子女缴纳孝心赡养金的贫困老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再由镇级孝善养老理事会奖励10元,以每月110元的标准通过现金红包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
  为解决失能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脱贫问题,滕州市大力弘扬“孝”字当头的儒家文化传统,按照“子女尽孝,家庭为主,村民自治,政府引导,社会善助”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正面激励、道德约束、示范带动、舆论监督等各项机制,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尽孝心,倡导社会行善积德献爱心,建立贫困老年人养老扶贫新模式。
  另外,滕州还以村、组或镇街划分服务区,组建区域性邻里服务互助社(组)。社(组)按照“就近、就亲、方便”的原则,组成若干“1+1”或“1+N”互助组,利用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的特点,将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与年老多病、重残失能等需要生活照顾的特殊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为特殊贫困户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