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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7-09-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63 905-267     青岛市李沧区中石化李沧炼油厂,排放刺鼻的化工气味及黑色粉末,厂里污水对胶州湾造成了极大污染。 青岛市 水、大气、海洋     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市李沧区中石化李沧炼油厂”为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位于李沧区滨海路8号,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1.投诉人反映的化工气味,主要为该公司炼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经调阅近三年该公司的相关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9月7日现场核查时,在该公司厂区周边能够嗅到有轻微异味。对该公司锅炉烟气及硫化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2.投诉人反映的黑色粉末,主要为该公司焦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焦炭,其在装车转运过程中部分撒漏到地面风干后产生的扬尘。该公司在焦炭转运场周边设置了5米高的挡风抑尘网,并配有喷淋设施和车轮清洗设施。9月7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转运场内还有部分尚未转运的焦炭,转运车辆进出道路上有少量遗撒的焦炭。经调阅近三年该公司的相关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3.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未直接排放到胶州湾海域。经调阅该公司近三年的污水自动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9月7日对该公司排放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9月7日环保李沧分局对该公司废水、锅炉烟气及硫化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9月19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2.要求该公司继续深入开展LDAR检测,及时发现泄漏点,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减少VOC排放。3.该公司已于9月7日当日对转运场内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清扫冲刷,减少焦炭转运扬尘污染。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自即日起,每次焦炭转运完毕,均须及时对道路和场地进行清扫冲刷,防止产生扬尘。4.要求该公司确保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严格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5.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重点检查废气、废水、扬尘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464 905-274     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崖下村村东的养貂场,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至陡崖子水库,导致自来水和井水都无法饮用。已反映多次,至今未解决。 青岛市 水、垃圾、其他     1.藏南镇崖下村村东共有12家养貂户,共存栏种貂12900只、狐狸270只,貉子10只,属于适养区。其中6家养殖户配有粪便储存池,12家均无污水沉淀池。粪便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貂笼上方有棚盖,不能完全做到雨污分离,畜禽粪便经雨水冲刷流出。信访人反应的陡崖子水库,距该养殖区域3公里。经查阅水利部门陡崖子水库2016年5月、8月、11月,2017年5月的水质检测报告,均符合饮用水标准。2.崖下村为单村集中供水,水源位于村委办公室院内,距离养殖区域500余米。因养貂户无污水沉淀池,遇大雨天气有少量污水随雨水排至养殖户外门前水沟中,存在污染井水的可能。藏南镇政府于9月8日对井水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根据9月15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3.2017年6月26日、8月14日、8月26日,藏南镇对养貂户下达了《禽畜粪综合利用整改指导意见书》,提出改建废弃物储存池、对污水进行1-3级沉淀、建立雨污分道、粪便掩盖盖膜四条意见。 2017年8月24日,藏南镇下发《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业源调查整治工作的通知》,8月25日至28日,对全镇养殖户进行了摸底排查,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4.经查询青岛市长公开电话和黄岛公众投诉业务交办系统,无关于该问题的投诉件,经落实藏南镇政府,前期也未接到该区域的投诉。 是 责令改正     1.由藏南镇政府负责,督促养貂户于9月17日前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建成储粪池和污水沉淀池。目前已完成。2.由藏南镇政府负责,于9月14日前将养殖户外门前水沟清理完毕。目前已完成。3.由藏南镇政府、区畜牧兽医局等单位负责,根据“水十条”和《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养殖期间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管理。  
465 905-279     青岛市城阳区西城汇村委南西郭庄附近,有一家用氨液生产的厂,无环保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其他     1.投诉人反映的“氨液生产”为青岛海博丰冷藏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西郭庄社区(西城汇社区村南),主要从事海产品的冷冻储藏,使用液氨制冷,已通过质检、安监、消防三部门液氨制冷企业安全联合验收,无环保审批手续。2.9月7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院内地面上有明显的冲洗水排入院内雨水沟,直接外排。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厂内雨水沟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过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是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冷库大门张贴封条,责令立即停止冷藏经营,并对其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冷藏经营予以立案调查,拟处罚1.5万元。2.督促该公司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不得经营,并严禁在院内冲刷地面和冲洗车辆。加快污水管线建设进度,确保9月18日前完成污水管线敷设,实现冲洗废水纳管达标排放。目前已完成。3.对该企业污水超标排放问题,因用水量少,危害低,经计算的污染排放当量小,城阳环保分局在责令其立即改正的基础上,对其免于处罚。4.约谈城阳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诫勉谈话1人
466 3544     1.前期反映“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97号广电小区1号单元楼门口长期放置4、5个垃圾箱,里面被餐馆倾倒了餐余垃圾,气味很大,污水横流”的问题(受理编号132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负责的相关部门之前未处理,接到本次投诉后才解决。目前还剩余两个垃圾桶,要求挪走。2.广电小区北侧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入小区内。 青岛市 油烟、其他     1.经查,江西路97号广电小区1号单元楼门口剩余两个垃圾桶,为该楼配备的生活垃圾桶。2.江西路97号共有13家利用广电小区居民楼下二层网点沿街房从事餐饮的店铺,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3家经营业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规范经营要求。环保市南分局向5家经营业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核查时,市南区好味道友一家黄焖鸡米饭店、市南区老潍县朝天锅饭店违法行为未改正。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信访人反映垃圾桶点问题,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撤除了此处垃圾桶点,挪走了两个垃圾桶,将在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后设置垃圾桶点,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和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环保市南分局对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市南区好味道友一家黄焖鸡米饭店、市南区老潍县朝天锅饭店立案处罚。9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0.8万元。  
467 3657     1.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49-1号,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环保设施,铸造车间废气直排,含重金属废水直排城市管网,企业违规添加重金属镉。2.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249号,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含重金属废水直排城市管网。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是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经查:该企业熔炼车间熔炼炉配套有布袋除尘设备,机加工车间天然气燃烧烘干工艺有湿式除尘设备,生活污水有污水处理池。2005年项目审批时,铸造(熔炼)车间用坩埚化铝,环评报告中无生产废气,车间自然通风。原有1台连续熔炼炉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监测报告表明污染物达标排放。2016年企业新上1台熔炼炉,原坩埚及旧熔炼炉停止使用。新熔炼炉配套了布袋除尘设备,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6年崂山环保分局监测报告表明,符合排放标准。近三年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铸造(熔炼)车间废气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再次进行监测,根据9月18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熔炼车间内有冷却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崂山环保分局对冷却水池及企业总排水池分别取样监测,均未检出重金属镉。经查,企业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加工,部分客户为满足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在铝锭熔炼过程中加入很少量的镉锭。经查阅企业环评报告及验收自查报告,对主要原材料铝锭等做了说明,但所用辅料中未对镉列明。2.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防腐、防污产品制造,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其铝锭熔化炉无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在机械加工、仓储工序也不产生生产废水。该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崂山环保分局下达了《关于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添加镉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镉添加,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熔炼过程中添加镉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进行专家论证。崂山环保分局将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及专家论证会结论对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对企业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2.城阳环保分局已责令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产,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未批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8.5万元。现该公司已停产。城阳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生产。  
468 909-62     青岛胶州市胶西镇西门村,六旺庄园在河边建养猪场,废气扰民。 青岛市 大气     1.六旺庄园实为青岛六旺庄园有限公司,位于胶西镇西门村,禁养区,距离最近居民大约100米。该养殖场建有“厌氧+好氧”污水处理设施和防雨防渗粪污存储池,污水处理后用于猪舍冲洗,产生的污泥用于院内绿化和种植。2.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墨水河200米范围内,胶西镇政府于2017年3月对青岛六旺庄园有限公司发放关停告知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关停搬迁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标准,协商关停事项。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有生猪1000余头,现场存在一定养殖粪污气味。 是 责令改正     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政府与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协调补偿措施,尽快完成搬迁。  
469 243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南,1990-2000年有一家炼油作坊,从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南炼油厂)的废油中再次提取,最后将废油渣倾倒在长岭山,污染地下水,井水有油花(下雨后严重),污染面积大。区、市环保局采集水样后称水质符合三类饮水标准。但举报人的检测报告显示水中含有甲苯、二甲苯。多次举报未处理。2000年后炼油作坊停产,但污染未消除。要求追究徐某祥(2000年义和村主任、炼油作坊老板)法律责任。 济南市 水     1.现场询问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该“炼油作坊”名称为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该厂成立于1989年,2000年停工。生产期间将购买的炼油厂废油渣作为原料,再将提炼后的废油渣倾倒至长岭山北侧。累计倾倒废油渣约500吨,未采取污染防护措施。现部分倾倒地点因修建世纪大道被占用,其余未被占用的部分未发现废油渣痕迹,且地表植被茂盛、无异味。历下区政府接到3次类似投诉,均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回复举报人。2.举报人反映地下水人为污染问题,历下区政府进行了深入调查工作。区环保局和区卫计局分别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号井(世纪大道与凤山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进行监测。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8月21日出具了义和村村1号井检测报告,未检出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类物质;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1号井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二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均在正常范围。     是 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查,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祥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 (一)关于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提出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二)关于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1.2018年1月15日,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法。2.2018年2月10日,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完成验收。
470 906-161     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的鲁邦奥林逸城小区南侧:1.渣土堆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东区商铺聚林超市,门口垃圾遍地,烧饼铺油烟、污水直排,扰民严重。 济南市 扬尘、 油烟、水     1.凤凰路以西、德润天玺小区以北、鲁邦奥林逸城小区以南存在30余万立方渣土堆,自2017年4月份开始对该地块渣土运输,截止到目前清运了约15万立方米。前期该地块施工单位已对裸露渣土进行过全面覆盖,随着渣土清运施工的开展,由于施工作业面陡峭、坡高,施工间隙再次覆盖防尘网存在一定难度和安全风险,很难达到边作业、边覆盖的要求,故导致出现扬尘污染。2.经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检查,聚林超市店面前人行道花砖存在垃圾未清理问题。 3.烧饼铺无餐饮许可证,存在污水直排路面的现象,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油烟扰民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为治理该处渣土扬尘污染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责令运输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网对渣土清运的非作业面进行重新覆盖。二是施工场地内安装喷洒直径120米的自动喷淋设备,确保喷洒范围全面覆盖现场,定时洒水喷淋,有效减少扬尘。三是在施工现场安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值守,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四是由保洁公司对清运渣土出入口保洁,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尘降尘。确保渣土清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五是2017年9月20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龙奥北路奥林逸城渣土堆清运方案》并负责此处渣土清运,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清运完毕。2.9月7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责令聚林超市和烧饼铺店前区域立即清扫、冲刷,恢复原貌,9月9日超市门前杂物已清理完毕,对烧饼铺下达《济南高新区关于关停餐饮项目的公告》,责令烧饼铺补办经营手续,并对其污水排放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经过联合执法小组综合验收后方可开业。  
471 906-206     济南市华能路与华信路交会处东北角,四五六菜馆、金掌勺、粥大福、渔夫码头等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四五六菜馆”经核实已因经营不善自行停业,店内物品已清空。2.“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所在建筑为独立商业楼,总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已设置独立烟道,其中“金掌勺”4个灶头,“粥大福”5个灶头,“安徽人家”3个灶头,“渔夫码头”3个灶头,四家店距离居民楼约3-6米,均无油烟净化设施。 是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对“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进行停业整改。已于9月18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并进行了检测,出具检验报告:“金掌勺”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9号检验报告,噪声、油烟均合格;“粥大福”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8号检验报告,噪音、油烟均合格;“渔夫码头”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7号检验报告,油烟噪声均合格。以上三家餐饮继续营业。因“安徽人家”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功率低,油烟不合格,噪声合格(鲁冶质检(2017)2017HJ0360号),限3日内重新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472 908-313    反映历下区石油化工厂非法倾倒废物,污染环境。 济南市 固废     该转办件反映的内容与8月14日第三批转办件243号举报的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8月14日接到转办件243号,8月19日转办件817-40号,9月8日转办件908-313号后,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每次都到现场进行调查。1.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查,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2.8月17日后,智远办事处组织义和村当年了解情况的老党员、老同志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的倾倒点和厂址进行进一步的确认、核实。3.9月2日,区环保局通过招标确定了有监测资质的801地质大队进行土壤取样,样品已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2017年9月9日上午,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和被举报人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厂址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5.目前,已搜集了2003年义和村的原始地貌图,聘请的专家组对比原污染场地进行了再次确认。 是 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后,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一)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根据勘探结果,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主要工作: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二)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1.2018年1月中旬,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式和方法。2.2018年2月中旬,根据前期勘查和专家提供的治理方式方法,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按照治理方案和评审要求,历下区政府组织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工程结束后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473 908-324 泰安市泰山区嘉德现代城下的“澎湖湾餐馆”排放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泰安市 油烟、噪声     2017年9月11日,泰山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处理。该饭店为澎湖湾餐馆,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嘉德现代城沿街门头,2016年作为饭店投入使用,该饭店有食药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证件齐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9月11日中午营业期间泰山区环保局对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为54分贝,未超出相关国家规定。针对反映油烟情况,泰山区城管局9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否      
474 909-09     济南市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最后一排,有家“新方舟教育”小饭桌,没有油烟处理设施。 济南市 油烟     该件反映位置为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北一排东首三层商业楼的三楼,门口上方悬挂“新方舟教育”牌匾一块,现场为一家校外托管场所。历城区食药监局已对该单位备案,并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星级评定”,执法人员在厨房发现有3个灶头,使用2台家用吸油烟机。 是 责令改正     9月1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现场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9月13日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9月19日油烟经第三方检测符合标准(济历环监【气】2017年第096号)。  
475 909-45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区外腊山河西路大货车来回跑,产生噪声污染。居民区与道路相隔过近,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无隔音设施。投诉人曾于8月15日和28日反映该问题,但对槐荫区政府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采取安装隔声屏障、更换隔音窗等措施降低噪声。 济南市 噪声     1.锦绣城小区于2012建设,环评批复文号为(济环字[2012]157号)。按照环评中提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锦绣城小区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即红线)距离临街建筑为35米±5米。经现场核实,锦绣城小区距腊山河西路边界线约40米,符合小区规划距离。2.小区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中空隔声窗,设置了以绿植为主的隔声带,以增强隔声效果。在前期选房阶段,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小区楼座分布及临街情况予以了公示。3.为减少白天时段大货车对道路交通秩序影响,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市统一规定,允许大型车辆于22时至次日6时在城区道路行驶。腊山河西路位于槐荫区西客站核心片区,双向6车道,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标志标线齐全。目前,腊山河西路作为片区内南北向主要干道,也是片区内外大型工程货车运输路线的主要通道,承载的运输功能十分重要。因夜间大型车辆频繁来往,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是 其他     1.8月17日以来,槐荫交警大队坚持在腊山河西路每周开展2至3次整治行动,通过巡逻管控,腊山河西路夜间通行大货车数量有所减少,通行秩序较好。2.槐荫区环保局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检测》(HJ640-2012),对该小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环境监测,结果为昼间:58.0分贝(A),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超过70分贝)的要求。3.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交警大队继续加强夜间巡逻管控,坚持每周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并在腊山河西路增加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查纠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按全市统一要求增设声纳采集设备,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切实减少噪音污染,进一步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