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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7-09-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46 825-228     青岛平度市尹府水库周围建了许多违章建筑,包括宾馆、饭店等,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水、生态     1.尹府水库位于平度市云山镇北王戈庄村西北,座落于大沽河水系小沽河支流猪洞河中下游,为大(二)型水库。信访人反映的宾馆位于大坝下游水库办公楼西侧的废弃溢洪道内,饭店位于大坝的两侧。经查,2012年10月,平度市尹府水库管理局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在尹府水库管理局院内办公楼西侧废弃的溢洪道上建设了3栋楼房,拟用于风景区管理、游客住宿及餐饮服务。目前,宿舍楼与住宿餐饮楼均主体完工。2014年2月24日、2016年4月14日平度市环保局两次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立案调查,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6月23日,平度市环保局向平度市人民政府申请依法予以关闭。2.尹府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饭店共5家,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3月27日进行集中拆除,取缔经营。尹府水库周边5家餐馆排放污水不能进入水库,经查阅2012年—2017年尹府水库水质化验结果,该水库的水质均符合饮用水标准。3.经查,建设职工宿舍楼、餐饮楼等项目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时未对库区生态造成破坏。 是 责令改正     1.平度市政府已于2017年6月底前对所有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进行关闭,并以此做为平度市环境保护违规项目警示基地,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今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发生,以增强单位及公民遵法守法的意识,切实把各类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2.严格执行《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青岛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有关要求,以这次中央督察为契机,对全市所有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处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严防污染饮用水源地事件的发生。3.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建立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巡查制度,对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不反弹。 启动问责程序
447 2013     青岛市市南区新湛二路、三路,秀湛路附近多家餐饮店直排油烟,污染环境。 青岛市 油烟     2017年8月28日现场检查,对新湛二路、三路,秀湛路在营的42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其中,40家餐饮店在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饮店,部分餐饮店经营包括炉包、蒸饺、水饺等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部分餐饮店存在排放油烟污染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8月29日采取集体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对42家餐饮经营业户进行了约谈,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2.对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已完成。3.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4.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市南区确定由区商务局牵头,对住宅附近的餐饮店统一规划,疏堵结合,引导业态,建立长效机制。  
448 2033     青岛市市南区云霄路、漳浦路、漳平路附近居民楼违法改建从事餐饮,排放油烟、噪音。 青岛市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8日现场调查,共排查22家店铺,共有15家利用居民楼违法改建或者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店铺,其中12家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油烟、噪声对楼上居民产生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对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进而对漳平路、漳浦路所有违法建设进行整治拆除。2.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3.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49 2038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崂山保护区内,建有大量别墅、墓地,违法开采导致周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青岛市 生态      1.建设别墅情况。近年来,城阳区按照青岛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夏庄街道区域城市化进程,经审批建成了香溪庭院、太和月光、海信依云谷三个低层住宅项目(俗称“别墅”)。香溪庭院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百通城阳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318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449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丘陵荒地。太和月光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源泰太和实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19452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102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太和社区旧村址。海信依云谷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海信恒阳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66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945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云头崮社区旧村址。参照《青岛市城阳区发展规划》(2002-2020),城阳区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11年先后为香溪庭院、太和月光、海信依云谷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等规划建设手续。经现场核查,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建设墓地情况。夏庄街道东部山区存在的墓地,主要两种形式,一是东部山区21个社区历史形成的81处农村祖坟地,安葬坟头6248个。二是建有太平陵公墓1处,位于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该公墓于1996年12月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鲁民函〔1996〕291号)兴建,审批面积87.53亩(鲁政土字〔1999〕36号),现由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据调查,太平陵公墓存在超审批面积建设殡葬设施问题,超出省政府批复用地约63.8亩,擅自兴建墓穴6203个(其中,已销售4108个、未对外销售2095个)、紫梦园项目1处。1999年,该公墓以配建停车场的名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青城用规证19990006),在未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太平山进山路南侧建设用地内开发建设墓地穴位及配套设施,违法占用华阴社区集体土地约57亩。2003年,该公墓以紫梦园(南纳骨塔)项目的名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青城规土证〔2003〕140号),在未办理土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6.8亩,构筑物面积5750平方米,属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完工并使用。3.近年来,通过国家土地矿产卫片遥感监测和动态巡查,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但建设别墅、公墓的施工过程中,改变了夏庄自然保护区内原有山体地貌,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是 立案处罚、问责    1.对东部山区21个社区历史形成的81处农村祖坟地,结合公益性怀念堂的建设,鼓励引导其逐步迁坟入室。2.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阳区民政局已于2017年9月3日责令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停止对外销售违法建设的殡葬设施,并督促该公司对擅自建设且未销售的墓穴2个月内完成地面平整,6个月内完成绿化补植。3.针对紫梦园项目违法建设行为,城阳区城建部门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结合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事实,对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并在2个月内完成处罚程序。4.针对该公墓违法占地行为,城阳区国土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参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二)》最高限对其立案查处,并在2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
450 827-05     青岛市市北区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及入海口黑臭水体产生异味,影响瑞海北路286号绿地阅海府邸居民休息。 青岛市 大气     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三区城市污水处理任务,厂区位于李村河入海口南岸,紧邻环湾路,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其处理后的水直接排入胶州湾,排水口自1998年建成运行以来一直在现状位置,最初直接排海,后随着环湾路以西海域的填垫,在填海地与环湾路之间建设了排洪明渠,污水厂出水改为通过该明渠排入胶州湾。8月29日现场核查,明渠中水质清澈,水量较大,在邻近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区域有轻微消毒剂气味。经查,该厂出水口设置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该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外排,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该厂厂内采取全过程除臭+离子除臭+构筑物反吊膜加盖的三级除臭方式,在可能产生臭气的初沉池前段(包含初沉池)及污泥浓缩池部位均进行了反吊膜加盖。8月30日对厂界臭气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是 责令改正     1.青岛市城乡建委、市北区政府负责对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新一轮整治方案,力争年内开工,2018年上半年完工。2.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451 827-30     青岛市市南区大尧三路26号甲美达尔烤肉店引风机噪声、油烟扰民。多次向市南区环保、政府、城管反映未处理解决。 青岛市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已责令整改。2017年8月27日上午复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安装净化设施。风机噪声经监测达标排放。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青岛市市南区美达尔烤肉店大尧三路店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对该店油烟直排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9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5万元,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南区市场监管管理局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提出规范经营要求。   
452 828-123     崂山风景名胜区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严重:1.违章建筑建在核心保护区,严重破坏山体林地,餐饮、民宿经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有人从事崂山水买卖,盗取水资源,破坏崂山水源地。3.浮山、枣山违法建设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污染环境。 青岛市 生态、水、垃圾     1.反映崂山问题初步排查:崂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有违章建筑171处,约2.4万平方米,属存量违章建筑;有餐饮、民宿经营业户595户,其中128户有污水处理措施;有13家企业有矿泉水采矿许可证,其中8家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已经对上述企业全部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2013年制定了《崂山区非法取水卖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立案查处非法取水案件10起,移交司法机关4起。2.反映浮山问题经查:浮山生态公园分为西部、北部、南部(东部)三大生态公园,分别归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管辖。市南区管辖的浮山区域位于浮山西部,在福州北路87号青岛裕丰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空地上,有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有临时板房和违建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有2家租户存在散养家禽(畜)的问题。浮山下的青岛动漫游戏产业园E座后有一处足球场地,属青岛动漫游戏产业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属浮山绿地范围。市北区管辖的浮山区域没有垃圾场、养殖场,有一座笼式足球场位于架子山,2013年建成使用。崂山区管辖的浮山区域面积约5046.38亩,东至山东头路,南至梅岭西路,西至青岛市委党校北山脊分水岭,北至银川东路。利用废弃石坑、废弃垃圾场、违法建筑拆除废弃场地等区域建设6片17个体育场地(包括标准足球场1个、篮球场4个、半篮球场2个、网球场4个、五人制足球场3个、三人制足球场2个、门球场1个),2016年6月基本建成,并对广大市民开放,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场所,林木绿化率从51%提高至82%,生态环境显著提升,现在浮山无垃圾场、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3.反映枣山问题经查:枣山位于李沧区南部与崂山区交界处,分别归李沧区、崂山区管辖。李沧区管辖的区域内未发现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目前,李沧区正对枣山界内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拆除、坟墓迁移、修建防火通道、登山园路、铺装广场、景观绿化、亮化及卫生间、座椅、垃圾桶、标识牌等,公园规划设计方案中无足球场建设。一期主园路工程已于2016年底基本完工,二期正在施工。崂山区管辖的范围位于松岭路以西、科苑维四路以北,北部以山脊为界与李沧区相邻,未发现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但枣山区域深圳路两侧有存量违法建筑存在。 是 关停取缔、问责     1.崂山区政府2017年底前将对核心景区内尚存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北宅、沙子口街道10个社区的污水接入主管网工作;完成王哥庄街道5个社区的污水处理模块建设;加大崂山核心景区内农家宴、民宿排污问题执法力度,对验收不达标的农家宴,一律取缔关停;制订《崂山区农家宴管理办法》,严格农家宴准入。2.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取缔非法取水行为。3.市南、市北、崂山三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浮山生态公园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山体绿化和生态保护,一旦发现有破坏山体林地、随意排污、违法建筑等行为,严厉依法查处。市北区责成青岛裕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31日前将建筑和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成,施工单位目前已将施工板房拆除后遗留垃圾清运完成,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租户8月30日将散养的鸡和羊全部自行清理完毕。目前均已清运完毕。4.李沧、崂山两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枣山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山体绿化和生态保护,一旦发现有破坏山体林地、随意排污、违法建筑等行为,严厉依法查处。崂山区2018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枣山区域深圳路两侧有存量违法建筑。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5人。
453 902-99     青岛市市北区南丰路、宜阳路、萍乡路社区周边多家小工厂、小作坊,距离居民区近,无证经营,存在噪声、大气、水污染情况,具体为:1.汽修厂、汽车美容店、加工厂噪声扰民。2.汽修厂喷漆工序气味大,冬天烧木头、散煤气味大。3.洗车店污水直排。4.金裕花园外的俊豪大酒店养鹅和鸭,露天烧烤将油烟通过地下管道排放至路边。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市北区萍乡路和宜阳路周边地块为青岛大华实业总公司集体用地,2014年5月对外出租,现有各类经营业户34家,其中汽车修理厂24家、汽车美容3家、其他小作坊7家。1.经查:34家经营业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噪声。2.24家汽车修理厂中9家有喷漆房,其中5家从事喷烤漆业务,4家喷漆房已停用。信访人反映的油漆味应主要来自喷烤漆房产生的气味,5家从事烤漆业务的汽修厂喷烤漆房均安装有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因该区域没有集中供暖,存在冬天用木头烧快壶、用散煤取暖的现象。3.3家汽车美容店均设有排水设施,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鑫盛美汽车装潢护理中心由于防护设施破损,存在少量洗车水外流现象。4.俊豪大酒店室外的铁笼内存放了两只鹅,酒店外有一个烧烤炉,用于露天烧烤,路边有一处地下管道排废气。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该区域内的24家汽车修理厂进行了全面检查,责令存在违法喷烤漆经营行为的汽修厂立即停止烤喷漆作业,烤喷漆设备现已全部拆除。2.2017年9月5日,鑫盛美汽车装潢护理中心已对排水防护破损处进行了修缮,完善了挡水设施,确保洗车水不外流。3.责令俊豪大酒店对存放的鹅、烧烤炉和铁笼子当场进行了清理,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现象;2017年9月15日前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有关要求。4.市北区水清沟街道以通知的形式向各经营业户发放了《洁净用煤取暖告知书》,严禁用木头烧快壶、散煤取暖。5.市北区水清沟街道、环保市北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汽修厂、汽车美容店、加工厂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并邀请社区居民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4.针对4家无环评手续有烤喷漆作业的汽车维修点立案处罚,各罚款1000元。  
454 902-120     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第一小学附近汽车4S店违法建设,内有汽车烤漆店,危害学生健康。 青岛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汽车4S店为青岛交运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汽大众汽车4S店,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372号,其维修车间设有喷漆房一个,喷漆房净化设施排气筒距离重庆中路第一小学约100米。该汽车4S店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设有汽车喷漆房一个,但目前尚未竣工使用。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环保李沧分局已于9月4日对该汽车4S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2.责令该汽车4S店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合理布置烤漆房,远离环境敏感区,手续不全不得营业。  
455 902-143     青岛市崂山区风景区北姜社区回填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污染环境;并在回填区域非法建设酒店、楼堂馆所,酒店、楼堂馆所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社区内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直排污水。 青岛市 水、垃圾     1.北姜社区安置区于2013年3月开始建设,2015年12月完成交付使用。安置区建设需进行土石方清理至稳定层,达到基础承载能力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不存在建在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上的问题,在回填和场地平整过程中使用部分建筑土石方。社区生活垃圾一是由办事处委托具有保洁清扫以及垃圾清运双重资质的环卫作业公司负责统一收集清运,二是由海信代管安置区组织垃圾清运,基本达到每天清扫,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拆迁区有原居民共600套房子,目前除30套房子待拆迁外,其它房屋均已拆迁完成,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外运,现场尚存约300套房存量建筑垃圾,待全部拆迁完成后,统一清运。2.经查,南姜社区大风台,属于北姜社区一处飞地, 距离北姜社区2.2公里。该区域有2处饭店、1处酒店、2处养殖场。富河鲜渔家酒店、大丰台酒楼、青崂岛休闲度假酒店均未办理环保手续,经初步核实,该区域存在因海上养殖形成的养殖场、看护用房(建设用地),以及社区居民用于饭店、水产加工等用途的房屋建筑,属违法建筑,该区域无市政排污管网,存在污水排放问题。3.经查,北姜社区整村改造后,社区内没有建设养殖场的场地,但在该社区山顶上有部分散养家禽,是曲某所饲养,有大约300只鸡。该社区无废品收购站。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根据2017年8月15日发布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此处家禽处于关闭范围之内,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此间安排社区对散养鸡进行圈养。同时组织防疫和消毒处理,防止污染扩散。对场区范围内的鸡粪进行全面彻底地无害化处理,已完成。2.该区域存量违法建筑前期已经摸排完毕,列入崂山区三年治违计划,定于2018年底前拆除完毕。3.对3家酒店排污问题,区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9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000元。  
456 3067     青岛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麦泊村村西北角(青龙高速边),麦泊村砖厂,粉尘污染严重。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砖厂名称为即墨市崇民新型建材厂,位于龙泉街道办事处北窝洛子村,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有工商营业执照。2.6月22日龙泉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时,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已停电停产。3.经调查核实,因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在此前的正常生产期间会产生粉尘污染。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目前,该企业料场已覆盖,主要道路已经硬化,购置了洒水车每日早晚进行洒水。2.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环保手续完善以前不得投入运行。同时,即墨市已要求龙泉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立案处罚,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4万元。  
457 902-299     青岛胶州市胶西镇墨水河两岸上百家养猪场直排粪便、污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1.墨水河全长40公里,在胶西镇区域内长21公里,始于孝源店子村,止于付家村,流经十几个村庄。墨水河胶西段200米控养区范围内原有养猪场(户)34家,适养区内有养猪场(户)13家。养殖规模为大部分存栏量50-100头,均属于散养户。2.经查,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墨水河200米内33家养猪场(户)已关停,养殖设备均已拆除。剩余1户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在禁养区,建有“厌氧+好氧”污水处理设施和防雨防渗粪污存储池,污水处理后循环用于猪舍冲洗,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用于院内绿化和种植。该养殖场已经进行评估,正在确认评估结果,具体关停方案正在制订中。墨水河适养区房沟段内共有13家养猪场(户),其中5家建有污水沉淀池,未建干粪池,8家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是 责令改正     1.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政府与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协调补偿措施,尽快完成搬迁。2.对墨水河适养区房沟段的13家养猪场进行整治,9月6日完成原有粪污清理工作,9月18日之前建设干粪池、污水沉淀池,做到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已完成。3.加强河道的管理巡查,严查向河道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458 3165     青岛市市北区富环支路17号海军军休所南侧,露天臭水沟,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青岛市 大气     浮山后三小区泄洪渠的劲松四路至同和路段为两孔暗渠,宽共约8米,高约2米;暗渠内有水流出,通过暗渠口经临时截污进入污水管网。富环支路17号海军军休所南侧露天臭水沟臭味,为暗渠与明渠交接处散发出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判断,系因有污水排入暗渠且该处暗渠仅此一个出口,导致异味较重。2016年以来,市北区政府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对泄洪渠暗渠部分的非法排污口进行排查。截止到2017年7月,共排查出14处排污口。7月27日,市北区河长制办公室向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下发了《浮山后三小区泄洪渠暗渠私接乱接问题转办单》,浮山新区街道会同市水务集团、区市政一公司先后进行了4次拉网式排查,截至9月5日,已查明13处排污点,其中5处确认了排污源头,浮山新区城管执法中队分别于8月2日、7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8月13日、1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处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是 责令改正     截至9月5日,润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涉的1处排污口已完成排污管道并网工作;埠西市场涉及3处排污口和二小区B26号楼涉及1处排污口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同时,区城管局将在暗渠沿线建设几处通风口,稀释暗渠内异味浓度,减少对居民影响。继续对该泄洪渠4处排污口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制订整治方案,尽快进行整治。  
459 3300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韩洼村北,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含酸废水直排,排放刺鼻性气味的气体。 青岛市 水、大气     1.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韩洼社区,韩北路北(属青大工业聚集区范围),从事动车用铝型材和铝件的表面处理,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建有1座5t/d废水处理站,采取物化法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过滤-出水,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阳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并调阅污水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城阳环保分局在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3.经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雾,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车间周围有轻微异味。城阳环保分局委托青岛谱尼测试公司对该公司9月6日夜间和9月7日上午的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目前该企业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但为了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城阳环保分局督促其采取措施对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2.该企业扩建2条阳极氧化线,存在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验收已投产的违法行为。城阳环保分局已责令其扩建项目停产,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3万元。3.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  
460 905-169     青岛市鳌山卫镇西里村的房地产开发商褚某某,破坏鹤山北坡山涧的数百亩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褚某某”,实为青岛百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经调查,2008年11月13日,青岛市百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鳌山卫镇金家旺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书》,承包了金家旺村的鹤山北坡、西山东坡及鹤山北坡山涧计620亩土地。该公司承包山林地的用途是从事林业苗木种植、花卉培育、高效农业和旅游开发。3.经实地测绘调查,认定鹤山北坡山涧中底部和山涧西侧共计6045.2平方米的林地被平整或挖损,未再发现其他毁坏林木痕迹。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9月7日即墨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9月12日前将违法开垦的林地恢复原状并栽植树木,处以60452元罚款。目前,林地已恢复原状。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
461 3491     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北段的棚户房内有多家小作坊、汽修厂,生产作业时噪声扰民,污水直排路面。棚户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异味严重,清运垃圾时噪声扰民。棚区旁边国人橡胶厂的烟囱,以前冒黑烟,目前该锅炉处于停用状态,担心以后污染继续存在。整个棚户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该棚户区域属杨家群村委集体土地,内有汽修厂2家(鑫盛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机械加工厂2家(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均使用临建板房进行经营,未见其它类型的加工小作坊。其中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有喷漆房,无任何审批手续;鑫盛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今年4月份停业。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彩钢保温板机加工;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主要从事钢制纱网加工,无任何审批手续。2家加工厂使用的机加工设备噪声较小。2.劲松三路有一处污水井堵塞,造成污水流淌至路面,影响周边环境。该区域内有生活垃圾转存点一处,属生产、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杨家群村委定时进行垃圾清运,部分生活垃圾堆积未转运,存在异味扰民现象。3.国人橡胶厂为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企业转型升级,将20吨燃煤锅炉停用拆除。目前,该公司厂区主要以成型钢筋加工、涂料生产、仓储和运动健身为主,工商、环保手续齐全。经检查烟囱未使用。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环保市北分局对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及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停用烤漆房,断电并拆除部分设备。2.由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牵头,杨家群村委9月20日前完成对垃圾转存点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垃圾点喷洒除臭剂,避免噪声和异味扰民。目前冒溢污水井疏通工作已完成。3.9月18日,对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各罚款1000元,督促其尽快办理环保备案手续。下一步我区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62 3504     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小夼村,村北山上违建的无名化工厂,生产时有刺鼻气味,化工原料泄漏到农田,怀疑污染了河流以及地下水。向莱西市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彻底解决。要求取缔。 青岛市 大气、土壤、水     经现场核查,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小夼村北山上确实有一个无名化工厂且无相关审批手续;该工厂2014年10月建厂,11月14日试机并于当日停机,一直未再生产,但试机时有异味产生;其生产原料一直密封在原料罐内,未发现存在泄漏问题。根据对厂东平塘、厂南雨水沟、厂西南地下水井的水质监测,雨水沟水中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要求;地下水井硝酸盐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2017年8月,水集街道已将该厂原料不明液体移走封存,填埋原料罐的土壤现场封存。 是 关停取缔     1.9月15日已拆除该工厂剩余的生产设备,予以取缔。2.对现场封存的填埋原料罐的土壤继续做好封存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