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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7-09-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上接第二十版)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21 2369     临沂市费县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航空飞行基地、多家饭店,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对该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航空飞行基地实为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由中体飞行(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费县许家崖水库西岸,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010年省政府批准划定方案,2017年重新划定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批)。目前建设内容包括:简易指挥塔一个、机库一个、景观门一个、与西安田村合作的扶贫商店一个,共计四处固定建筑,占地面积4710㎡。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反映的违规饭店共有5家,分别是东安田村的东安田渔村、天景湖渔馆、新刘庄村的青龙山农家院、凉山头村的凉山渔馆、大湾村的老梁农家乐,均为农家乐性质。 2017年8月11日,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反映所涉及的违规饭店下达关闭书面通知,并于8月15日全部清理完毕。3.飞行营地所建设的项目没有上下水,无“三废”排放。同时,该营地周边主要以绿化为主,绿化面积达12万㎡,其中植草9万㎡,栽花3万㎡,均采取无农药、零施肥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4.2017年4月28日,针对飞行营地建设项目在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费县环保局责成中体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所有涉及到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一律予以叫停。费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责令中体公司关闭项目中四个已建成的单体。 是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因未批先建,2017年8月22日,费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2017年9月5日,费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责令关闭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部分固定建筑的决定》(费政字〔2017〕96号)。中体公司项目中四个建成的单体已于9月5日关停取缔。 诫勉谈话2人
422 830-300     临沂市费县养马庄村中央,王某某养猪场,粪便直排汪塘,排放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健康。前期举报过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不作为,未彻底解决该问题,部分猪圈和牛栏未拆,污水未处理利用。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人2017年8月25日已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823-211)信访件中反映了该问题,费县处理后上报了处理结果。王某某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已于8月25日晚将生猪全部清栏,棚内设施已清除。现场已不存在粪便直排、气味刺鼻问题。对于污染地下水问题,县疾控中心已对周围住户的水井进行取样。经监测,有2份水样微生物指数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4749-2006),1份水样溶解性总固体和总硬度超标,说明这3处水源均不同程度受到地面垃圾污水等污染。2.王某某养猪场已关停,沼气池的沼液抽走用于农田浇灌,粪污清理完毕。现场部分猪圈未拆除,未发现牛栏。胡阳镇政府对该问题处理及时到位,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是 关停取缔     1.2017年9月2日,王某某已将9间猪圈全部拆除。2.针对村民自建水井水质超标的问题,胡阳镇政府已将有关情况告知周边村民,禁止饮用井水,全部使用早已开始供水的自来水。  
423 820-177     菏泽市巨野县城管局局长丁某某用职权安排安某某、李某等人把垃圾场内没经过处理的垃圾渗液用罐车拉倒外面倒进河流,严重污染了河水;后来直接向旁边的井里直排污水。 菏泽市 水、垃圾     反映的垃圾厂实为山东福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巨野县田庄镇大宁庄村,主要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微生物无害化处置。1.该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经污水管道收集后自流进入储存池,后经提升泵压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因污水管网不完善,经巨野县环保局审批并在其监督下,该垃圾处理厂利用罐车将预处理后的渗滤液运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群众反映的“安某某”、“李某”都系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其中“安某某”现为县城管局市政处科员,“李某”现为县城管局市容三中队副队长。经调查询问,两人与巨野县垃圾处理厂均无业务往来,也不负责对该垃圾处理厂的监管工作,不存在受人安排将垃圾渗液倒进河流甚至井里直排污水的情况。3.巨野县环境保护局对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丁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丁某某表示巨野县垃圾处理厂有专人负责监督,自己从未安排人员插手该垃圾处理厂的任何工作。在进一步调查中,巨野县环境保护局又对巨野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该企业的谭某某、杨某某、宋某某、王某等四人进行调查询问,四人均证实罐车外运的均为预处理后的废水,水质符合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的标准,从未将垃圾渗液倒进河流。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单位厂区南侧约500米处一名叫尚村沟的小河,厂区内有2口观测井,南侧有1口观测井。经沿河及水井周边排查,未发现向尚村沟和3口观测井中人为直排渗液的迹象。 否      
424 902-169     巨野县大泽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排水渠及渗井偷排污水,导致水、土壤污染,夜间偷排废气。省环保厅要求停产整顿期间,该企业晚上偷偷生产。 菏泽市 水、大气     1.2017年8月30日,巨野县检验监测中心对该公司厂内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为:氨氮浓度0.2mg/L、氯离子浓度126mg/L。9月10日,经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厂内水井高锰酸盐指数为2.38mg/L,三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值。为进一步核实土壤污染问题,巨野县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共检测土壤样本3份,对铅、镉、铬、锌、铜等5项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Ⅱ级标准。2017年9月3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四周防护沟无积水,填封水井无再次启用痕迹。2.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环氧丙烷项目氯醇化工艺产生废气收集后进入碱洗系统,碱洗塔尾气、皂化反应尾气及精馏塔尾气全部引入管道进行燃烧,再经双碱法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多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3.2016年9月10日,根据环保部环监局《关于调查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环境问题的函》要求,针对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环氧丙烷项目原配套建设的多效蒸发装置老化问题,巨野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在废水处理设施MVR系统建成前,环氧丙烷项目不得生产。2017年6月22日,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MVR系统建设完成,需进行设备调试。6月23日,该公司已向巨野县环保局提交调试运行申请,自6月28日开始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期间,巨野县环保局董官屯环保所对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COD、氨氮日均值超标现象。8月10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7年8月10日停产至今。 是 其他     巨野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的环保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25 3553     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非法设立董官屯镇煤化工产业园,内设13家化工厂,无环保手续,存在大气、地下水污染。 菏泽市 大气、水、其他     反映的董官屯镇煤化工产业园实际为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1.2014年7月4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对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菏环审〔2014〕47号。2.目前,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共入驻企业31家,其中,化工企业23家。企业都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都通过审批。3.截至2017年6月底,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企业自建燃煤锅炉全部拆除。2017年2月,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气管道铺设到位,目前,园区内企业均使用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气,无锅炉废气外排。在巨野县环保局多次夜查行动中,未发现园区企业有违法排放废气行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2017年5月,巨野县特聘请山东省环科院和规划院专家对我县化工企业主要环保问题进行现场排查,共排查化工企业27家,均存在生产工艺废气VOCs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存在大气污染。4.2017年9月13日,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对董官屯镇8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指标与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检测的园区地下水水质背景值无明显差异。 是 停产整治     目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整改通知书》要求,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内23家化工企业中,21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2家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采取了最大程度的限产,都在积极整改中。  
426 908-393     前期反映的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初级中学附近,筵宾集市噪音扰民问题,当地政府仅在学校前设隔音墙,未解决噪声问题,举报人表示不满,建议整改。 临沂市 其他     1.筵宾集市逢农历四、九开市,开市之后存在声音嘈杂问题。2.集市与校门距离约为20米,与学校教学楼距离约为110米,筵宾镇党委政府已于2017年9月9日,在集市与学校之间修筑完成长80米、高3米的隔音墙,有效降低了集市噪音。9月18日县环保局对噪声进行了监测,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筵宾镇政府就集市噪音扰民问题,对集市周围25户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有23户居民认为噪音不影响正常生活,24户居民认为集市不需要搬迁。筵宾镇初级中学出具了筵宾镇集市噪声对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无影响的情况说明。 否        
427 1677     泰安市泰山区国华时代小区,京沪铁路沿线没有隔音带,噪声扰民,建议增设隔音罩。 泰安市 噪声     1.经查,此路段“京沪铁路”应为津浦铁路,于1912年建成通车。2.国华时代小区应为国华经典王岳西路住宅小区项目,于2007年批复建设,位于津浦铁路以北,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对沿路居民楼采取增加墙体厚度、隔声窗等措施,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噪声防护。3.建设单位在售房前将铁路噪声对小区居民楼的影响也进行了公告。4.购买人在知情下自愿购买并在房价上享受了优惠。 是 其他     下一步铁路局将加强对铁路运行的管理,火车穿越城市居民区,禁止鸣笛,减少噪声产生。  
428 829-77     反映2014年泰安市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成后,泮河湿地坝上游“生态滞留塘”沿河村庄沦为泮河中上游污水滞留“氧化池”,造成污染:1.泮河上游仍存在30个直排口,七里河、梳洗河(含其支流双龙河)黑臭水体直排泮河。2.污水处理厂跑冒滴漏的情况下,肆意建设泮河湿地坝,截留污水,加剧泮河下游污染。3.《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指出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成后对当地产生3个不利影响。(1)项目区内被淹没的植被和腐烂的有机物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并释放沼气和二氧化碳导致温室效应。(2)悬移质沉积于河底,长期累积不易迁移,若含有有毒物质或难降解的重金属,可形成次生污染。(3)营运期对地下水影响,人工湿地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将有可能导致污水下渗,造成局部地下水的污染。4.泮河湿地坝致使冬夏村、南夏村、中夏村、西夏村赵庄泮河沿岸沦为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生态滞留塘”,加剧了沿河村庄的地下水污染。 泰安市 生态、水、其他     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我省当前最大的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中规划项目,2010年5月27日,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审报告表〔2010〕44号文予以批复。工程分两期实施,其中“生态滞留塘”及河道走廊的表面流湿地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潜流湿地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2015年7月工程完工并进水调试。1.泮河上游仍存在直排口以及黑臭水体直排泮河的问题。经调查七里河、梳洗河、双龙河、泮河等涉案河道沿途状况,共排查出10个直排口,部分河段出现黑臭现象。2.污水处理厂跑冒滴漏问题。经查,泰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3.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问题。《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湿地系统可以为诸多生物提供适宜生长的生境,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性、维持自然平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建成,河流沿岸的生境将得到大幅度的改善。由此形成的湿地系统,不仅可以为水禽提供丰富的食物来源,繁茂的植物群丛也可以为水禽提供栖息繁殖所必需的安全空间,这对于增加河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调节当地气候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对人工湿地的管理,保证湿地系统正常运行,可避免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成,不仅削减污染物的排放,也将给河道走廊景观带来了巨大的改善。”根据工程施工方案,潜流湿地床体进行了防渗处理;东夏村南泮河桥西及双龙河入泮河口上游河道两侧修整了护坡。2017年8月,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对项目进、出水口水质及底泥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和调查结果表明,泮河、牟汶河上游来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水质有所改善。同时,人工湿地的日常管理委托泰安市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确保湿地运行的稳定、有效。泰安高新区于2017年4月25日对赵庄村、东夏村、中夏村、南夏村、西夏村饮用水水井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表明南夏村水井监测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余村庄地下水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4.经对比5个村庄2015年与2017年监测数据,水质监测结果基本持平,未出现加剧地下水污染情况。因地下水超标涉及地质本底、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农村生活等多种原因, 不能判断其超标是受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直接影响。 是 其他     1.组织人员对河道两侧污水直排点进行了封堵修复,并对河道内发现的垃圾已进行收集、清运,对河道开展了清淤、导流整治,目前上述工作已全部完成。2.针对部分村庄地下水部分指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研究确定将信访涉及赵庄村等5个村列入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在整体搬迁之前,为保障湿地沿线村庄饮水安全,在四个村庄安装净水处理器,经净水处理后接入直饮水管道输送到村内供水点的处理方案。目前,赵庄、东夏、西夏等三个村庄已完工,中夏村机房主体建成,整个工程预计在9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实现通水。3.加强人工湿地的维护和管理,提高人工湿地运行水平,定期组织滤池排空,清除池内沉淀物,确保填料层不被堵塞,确保湿地运行正常。切实加强泮河、七里河、梳洗河等河道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发生,确保河道管网排污畅通、河道洁净,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29 902-165     泰安市岱岳区苹果园小区靠近火车道路,夜间噪声污染严重。福盈天际小区前面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泰安市 噪声、扬尘     1.经查,京沪铁路通车近60年,主要是以货运为主,夜间也是货物运输高峰期,信访人反映的噪音来源是火车运输。苹果园小区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沿路居民楼房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增加墙体厚度、隔声窗、绿化等措施加强对居住人员的噪声防护。建设单位在售房前将铁路噪声对小区居民楼的影响也进行了公告,购买人在知情下自愿购买并在房价上享受了优惠。2.关于福盈天际小区门前道路扬尘问题,这条道路原先已经硬化,多年一直未保养,有很多路段高低不平,小区建设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及建筑施工材料运输时,造成路面扬尘污染问题。 是 其他     1.由粥店街道办事处向周边居民做好火车噪音问题的解释工作。2.针对福盈天际小区扬尘问题,安排环卫队员清扫卫生,增加洒水车辆洒水频次,对道路进行全面防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小区建设完成后,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道路硬化工作。  
430 905-203     泰安市高新区徂徕镇土门村1.水库承包人向水库投入大量鸡粪、猪粪来养鱼。2.水库东侧的养猪场,猪舍粪水、污水直排入水库, 排放刺鼻气味。3.村民使用化肥农药污染,导致该村水井被污染不能饮用。 泰安市 水、大气     1.土门水库位于徂徕镇土门村,徂徕村村民于某某承包进行水产养殖,近几年未投放鱼苗。经现场了解及询问水库周边村民,均未发现向水库投入大量鸡粪、猪粪喂鱼行为。2.徂徕镇土门村土门水库周边只有东北角有一处养猪场。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养殖场2014年至今未开展养殖,现场未发现养殖痕迹、无刺鼻气味。3.在土门水库西南侧,有村民种植果树,经走访群众,未发现村民使用违禁化肥农药情况。4.委托第三方对水库及水井进行水样检测,地下水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否      
431 3560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兴隆村南,有人挖砂破坏生态,举报人要求恢复原貌。 泰安市 生态     经调查,承包户为徂徕镇崔家庄村村民董某庆、董某新,承包徂徕镇兴隆村土地,面积36亩。该处原为一处山岭荒地,2004至2006年期间承包户董某庆、董某新在其承包地上洗铁砂,堆积了大量洗砂废料,压占了土地,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该开采行为已经超出行政处罚追溯时效。2006年承包户停止洗砂后一直未恢复生态环境,2014年村委督促当事人整改,当事人陆续清运了约2000立方米洗砂废料用于土地整理项目。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责令当事人无条件退回原承包地。2.由徂徕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进行土地整理,恢复生态环境。现土地已基本整平,下一步将进行土地复垦。3.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 诫勉谈话1人
432 3592     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有家”巨鼎酒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泰安市 油烟、噪声     经调查,巨鼎酒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泰安市巨鼎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迎胜路中段,该店已于2012年1月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使用保养;油烟设备采取隔音措施。经检测,油烟、噪声均不超标。泰安市城管局2017年4月曾接到12345群众投诉,并作出了回复。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