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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2017-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57 904-70     烟台市莱州市开发区军寨子村东北侧,经纬印染厂东面的华达喷漆厂,污水直排入水井,污染水质。 烟台市 水     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华达机械加工厂2016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3月因经营问题自行关停,生产时间不足5个月,主要从事刹车盘喷漆。去油工序产生的洗件碱水直排入车间后1个6立方米的渗坑,用空心砖铺设,未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厂区周边无水井。 是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根据全市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城港路街道已于8月19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2.执法组责令企业立即将污水池内的存储污水运送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截至9月7日上午,污水已全部用罐车运送至市污水处理厂。3.针对企业无环评手续,私自投入生产及渗坑排污行为,9月8日,莱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23900元。4.针对企业将洗件碱水排入渗坑行为,目前正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58 904-71     烟台市招远市金城广场小区A座楼下的肯德基快餐店,排油烟设施噪音扰民,油烟味大,多次找过小区物业、环保局,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烟台市 大气、噪声     1.肯德基快餐店正常营业,制冷设备、油烟净化装置和排烟风机均运行,但油烟净化装置清理不及时,存在油污。因该快餐店地处闹市区,东侧为佳乐家超市,门前为超市停车场,东、北、西三面靠近道路,车流、人流量大,现场噪声影响因素较多。2.小区物业曾多次接到住户反映该问题。2016年,物业根据住户要求,协商后,肯德基将油烟净化器由屋顶挪至厨房内。经招远市环保局查阅接访记录,自2013年以来,未接到此信访投诉。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快餐店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及时清理和维护,确保做到始终达标排放。  
259 904-72     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宋家村南,众安机械公司,将污水排入地下井,污染水质。 烟台市 水     1.莱州众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刹车盘生产,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仅电炉冷却过程需要用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厂区及周边共有6口水井,其中5口水量较小、1口干枯。执法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集5口水井水样,均符合标准。 否      
260 904-73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办事处下李家崖村南、相家楼东南方向山上的养牛场,污水横流,牛粪未经过任何处理或者遮挡,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大气、水、垃圾     该信访件与第21批831-48号反映问题相同。群众反映奶牛场系临朐县兴备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东城街道相家楼村东1公里处,存栏奶牛460头。已办理环评手续。该养殖场内建有防雨、防渗、防溢的储粪场,对牛粪进行储存,建有污水“三级”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用于肥田,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问题。但场内有异味。经县环保局监测站对其村内水井取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水质超标。 是 责令改正     8月12日,该养殖场已订购粪污干湿分离设备,9月上旬到位,现正在进行土建。  
261 904-74     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赵家庄村,村民肖某在原学校内养殖母猪1000多头,粪便全部排到村里河内及平塘里,致使河道严重污染、平塘周边上千亩农田不能正常灌溉;多次向乳山、威海有关部门反映均无效。 威海市 大气、水     1.被举报的海阳所镇赵家庄村肖某养猪场位于村东北部约200米,属禁养区。养殖场原为赵家庄村小学,2006年1月1日肖某与赵家庄村委签订了校舍租赁合同,租赁期到2021年8月30日,2009年7月肖某自筹资金将承包原学校改建成养猪场,共养殖母猪122头、育肥猪1089头。2.该养猪场自建有污水收集池,对养殖废水进行收集,通过罐车外运。2017年4月镇政府对赵家庄村绕村河道进行了清淤处理,未发现排污口。现场检查河道没有排放痕迹。从现场情况看,河水较清,是否存在污染需进一步检测确认。2016年,与赵家庄村委签订猪场东侧方塘承包合同用于养鱼,肖某前期向方塘内填加了养殖粪便用于肥水养鱼。现场查看,水质发臭,存在污染问题,是否影响周围农田灌溉需进一步检测确认。3.2014年5月4日,乳山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该猪场向东侧河道内排放粪便和废水,并且异味污染环境。乳山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经查,当时该猪场存栏母猪30头,肥猪200头左右,现场没有发现该猪场有外排废水、粪便现象。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猪场周边河流、平塘水质取样检测。已于9月7日完成河流水检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Ⅴ类标准限值要求。9月10日完成平塘水检测,经检测,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总汞、镉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表1“旱作”限值要求。乳山市环保局于9月10日下达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采取关闭、搬迁措施,将该养猪场迁出禁养区,10月15日前完成。3.责令肖某尽快对所承包平塘里的污水进行处置,已于9月8日完成平塘漂浮物清理。  
262 904-75     潍坊市奎文区金都时代新城小区14号楼1层,中和炸货店、烧烤店、酸菜鱼饭店等,从窗户直排未经任何净化处理的油烟,味道刺鼻,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无果。 潍坊市 大气、油烟     1.金都时代新城14号楼是1楼为沿街商铺,2楼以上为居民住宅的沿街楼宇。中和炸货店已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但有时由于油烟较大,收集不彻底,存在油烟异味;烧烤店应为胡同烤肉,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酸菜鱼饭店已经停止营业1个月左右。2.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到涉及该问题的投诉3件,承办单位均已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对相关门店责令进行了整改,并对来电人进行了回访。 是 责令改正     责令中和炸货店立即进行整改,将其外排烟气管道进行下弯并用水封口。下一步,将继续对金都时代新城沿街餐饮门店加强监管,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63 904-77     威海市文登区城北永兴园小区城北街甲40号2单元,有人在居民楼下堆放水果筐,水果腐烂产生刺鼻异味。香山路42号居民区的洗车店,常年将大量泥沙污水排入管网,污染环境;多吉亚酒店、老边饺子馆、东方假日酒店的排油烟设备全部安装在小区院内,产生的油烟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 威海市 大气、油烟、其他、水     1.在城北街甲40号2单元楼后绿化带中发现堆放的水果筐,筐内没有水果,现场没有闻到异味。经了解,这些水果筐属于该楼5楼东业户所有,该业户是水果商贩,每天将水果筐放置在楼后公共绿化带中,有时筐内会残留部分水果,由于天气炎热,筐内水果腐烂,产生异味。2.文登区天福办远恒洗车服务会所于2011年搬迁到现址,门前有2个洗车台、1条排水沟,排水沟内设有2个泥沙沉淀池,经营业户自行将排水沟连接到市政排水管网,存在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情况。经了解,该经营业户定期对沉淀井进行清理,但是遇到连续降雨天气,沉淀池中泥沙会随排水沟流入市政排水管网。3.多吉亚中式快餐店、老边饺子馆、郑亮东方假日酒店3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设施安装在小区院内,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0米—15米,设备每日11时到13时、18时至21时运行,产生的油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当晚经检测,多吉亚中式快餐店检测平均值为0.04mg/m3,老边饺子馆检测平均值为0.34mg/m3,郑亮东方假日酒店检测平均值为0.65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要求该商户严禁占用公共空间,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做到文明经营。目前,商户已将水果筐全部搬离。2.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洗车店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排放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洗车店已整改完毕。3.区城管执法局已对3家餐饮店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酒店经营业户于2日内完成整改,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在确保油烟排放不超标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油烟排放浓度,目前已整改到位,不影响居民生活。同时,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餐饮企业的日常巡查密度和监测频次,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油烟排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264 904-81     前期反映“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深井排污水,违规处置、填埋危废”的问题(处理编号815-17、815-28、92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淄博市和周村环保部门隐瞒事实,不作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南京科泓环保有限公司对水中危废盐进行了虚假测试,欺骗政府。 淄博市 其他     1.8月20日,周村区委托山东省环科院、博路赛环境分析测试公司和嘉誉测试科技公司3家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表明,一是副产工业盐不属于危险废物,外售山东拓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主要用于水泥助磨剂及水泥添加剂生产。二是该公司5个地下水检测点水质检测报告表明,氯甲烷、苯、甲苯等7项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未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三是土壤检测报告结果表明,“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南北两处挖掘采样样品中均未检出有机特征污染物。目前,群众反映的3件转办件已按规定时限办结完毕,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南京科泓环保有限公司受赫达公司委托,承担了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环评中监测数据由嘉誉测试科技公司监测提供。赫达公司周村厂区于8月27日复产,王村厂区9月4日复产。 否      
265 904-85     临沂市蒙阴县金山社区附近的“蒙阴县利源纺织有限公司”,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结果。 临沂市 噪声     1.“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蒙阴县利源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坯布生产销售、浆纱和纱线购销,2015年5月完成环评验收,织布机运转是噪声主要来源。2017年9月5日,蒙阴县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白天生产情况进行了噪声检测,符合昼间的噪声限值标准;经调查落实,该公司有夜间擅自生产的行为,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存在夜间噪声污染扰民的问题,因该公司夜间停产,未能检测夜间噪声。2.“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结果”的问题。2017年以来,共2次接到12345热线工单反映该类问题,蒙阴街道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公司夜间擅自生产的行为,蒙阴县环保局于9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蒙环罚告字〔2017〕91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蒙环责改字〔2017〕91号),作出处理处罚:1.责令该公司禁止夜间生产;2.罚款950元。  
266 904-87     聊城市茌平县高郝路“茌平县垃圾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过近,气味刺鼻,固体垃圾随意堆放破坏农田。 聊城市 大气、垃圾、土壤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处理厂为茌平县新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茌平县城以东,占地面积60703.9㎡,处理规模为200t/d,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距离居民区过近的问题:距离该垃圾处理厂最近的村庄是冯官屯镇韩辛村,距离厂区650米,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2.关于气味刺鼻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垃圾处理厂内能够闻到刺鼻气味。经监测,东边界和北边界臭味浓度分别是23和28,超标排放。茌平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进行立案处罚。3.关于固体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厂区内的生活垃圾都是按要求存放在垃圾处理厂,除了现场作业面外,都已进行覆盖,厂区周围建有围墙。现场查看,厂区外围的农田庄稼及树木长势良好,没有发现固体垃圾随意堆放,也没有发现农田被破坏迹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厂臭味浓度超标行为,茌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厂立即改正,罚款10万元。 一是茌平县环保局、市政局紧急调集两台大型雾炮车,添加除臭剂后用于循环喷射除臭,防止垃圾填埋库区臭气向四周扩散。二是逐步缩小现场作业区的裸露面积,增加垃圾压实覆盖土的厚度。三是加快茌平县国环垃圾发电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工程建设竣工,尽快运营,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异味污染。  
267 904-92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花果家村村南有几处铁矿石坑,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用土填埋,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枣庄市 土壤、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税郭镇花果家村实为税郭镇花果泉村,举报区域位于花果泉村南,共有三处铁石矿坑(均为历史遗留的无主矿坑),该三处矿坑已纳入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治理范围。2.该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6日开标确定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利用45天时间完成编制勘察规划设计方案,然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待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通过后由政府对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于2018年3月进场施工,2018年10月竣工。 是 责令改正     1.将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回填矿坑,并按照地质环境治理有关要求,种植植被,恢复生态环境,确保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取得成效。2.责成税郭镇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巡视工作,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拉警戒线等措施,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68 904-93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原化学助剂厂非法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废水直排地下。 泰安市 大气、水、其他     1.该企业主要生产高效脱硫剂,2017年3月至今一直未生产。生产工艺采用原料混合,通过搅拌加热,烘干粉碎,进行包装,生产期间产生的少许氨气,经水吸收,作为肥料引入菜地,过程中有刺激性气味挥发;其生活污水引入厂区外的化粪池,定期清运。2.该企业提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未办理环保设施验收,景区卫生环保局已于8月20号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3.通过现场检查(包括夜间检查)、调取该企业生产车间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未发现该企业有非法夜间生产行为。 是 查封扣押     1.针对该企业气味刺鼻,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的问题,8月20日,景区对该企业生产场所进行查封,张贴封条,并对生产车间采取断电措施。2.黄前镇政府已与该企业积极沟通,帮助其从事其他行业或进行搬迁。  
269 904-94     莱芜市雪野湖旅游区西下游村有两家搅拌站,“莱芜市连云水泥厂上游搅拌站”和“莱芜市华森岳恒商品混凝有限公司”,均无手续生产经营,无防尘设施,扬尘严重,当地政府不管不顾。 莱芜市 扬尘、其他     1.莱芜市连云水泥上游搅拌站,主要从事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粉煤灰制品的生产销售。该搅拌站主要生产设施为混凝土180生产线一条、180生产设备配套辅机一台。该项目未取得规划、环评、立项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雪野镇建设环保办公室在巡查中发现该企业项目无环评手续,8月18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联合雪野供电所进行断电。8月21日,该企业开始自行拆除。8月25日对其中央控制室进行了查封。2017年9月5日,经现场核实,企业未生产,正在拆除剩余设备。剩余物料已覆盖,现场无喷淋设施、生产线没有达到全封闭要求,没有发现“扬尘严重”现象。2.莱芜市华森岳恒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该搅拌站主要设施为混凝土搅拌式生产线2条。该企业环评登记表于2009年5月18日经莱芜市环保局审批通过,无环评验收。无土地手续,为“违法占地”项目。2017年8月,雪野镇建设环保办公室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有环评批复,但无环保验收,且现场存在扬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17年9月5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无生产迹象,生产线已经断电。物料已覆盖,现场无喷淋设施、生产线没有达到全封闭要求,没有发现“扬尘严重”现象。   是 关停取缔     莱芜市连云水泥上游搅拌站、莱芜市华森岳恒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主体设施已拆除,剩余设施、原料正在加紧清理中。    
270 904-95     泰安市新泰市“新泰中联泰丰水泥矿山”夜间采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泰安市 大气、噪声     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矿山名称是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矿山,位于新泰市汶南镇上峪村村西500余米处,周围无住户。由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采,开采工作时间为6:00-20:00。该矿山的石灰石开采工程是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 2.2017年9月6日,现场调查,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矿山正在作业,穿孔设备装有负压袋式收尘装置并在穿孔作业前对穿孔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爆破作业采用多段微差爆破技术,炸药采用2#岩石乳化炸药,有效地降低爆破震动冲击波与飞石的影响;在采装作业时对爆堆和装卸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有一台洒水车在矿石运输道路连续性洒水降尘;破碎系统安装了一套负压袋式收尘装置,并利用彩钢防护瓦对破碎机壳体周围进行全封闭,进一步降低粉尘、噪声。3.新泰市环境监测站对山石开采昼间作业现场进行监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评价值为每立方米0.45mg,达标排放;噪音超标15.7dB。 是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30日该公司已与泰安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对矿石破碎系统增设干雾抑尘系统,预计20天左右将交付使用。2.9月8日新泰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噪声超标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已于9月11日上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对破碎机建设隔音板,计划于9月18日完成建设。整改完成后将重新对噪声进行检测。  
271 904-97     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旅游路中节能光伏发电100米路南以及泉沟镇翟良路东400米路南各有一家饭店,属于违法建筑,污水直排,污染河道。 泰安市 水     1.信访人反映的“饭店”分别是新泰市泉沟镇福聚德饭庄和新泰市泉沟镇农家小院饭庄(挂牌名称为樱桃园饭店)。2家饭店均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无其他审批手续。2家饭店均属违法建筑,8月26日,泉沟镇政府给2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2.新泰市泉沟镇福聚德饭庄,建筑面积260平方米,于2010年4月投入运营,建有餐厨废水沉淀池,已于9月3日停止营业,沉淀池有污水外溢痕迹;在饭店北侧有一条自然沟,沟内水质清澈,经市环保局监测站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7mg/L,氨氮浓度为0.108mg/L,均未超标。3.新泰市泉沟镇农家小院饭庄,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于2015年年底投入运营,建有餐厨废水沉淀池,剩菜剩饭收集后用于家畜饲养,洗菜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饭店周边无河流,不存在污染河道问题。 是 关停取缔     9月5日,饭店业主在泉沟镇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回填;目前,正在清运餐饮设备和货物,9月11日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272 904-98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东营临广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到河道里,污染地下水,并排放刺鼻气体。 东营市 水、大气     1. 东营临广化工有限公司有两个项目。4000吨/年羧甲基纤维素钠扩建项目建成后未生产,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未生产,正在验收阶段。10000吨/年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自2017年8月份以来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生产废水送广饶县福利精制棉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要求后排入芦青沟,未发现“污染地下水”问题。 2. 该公司主体工艺生产车间有轻微酒精气味,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厂区异味问题检测在正常范围内。 是 其他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转污染治理设施,在封闭空间内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无异味产生。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9件,其中2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81件。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办结272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