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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2017-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 904-116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响泉村肖某某在村河道边搭建违法建筑经营饭店,污染水源。 淄博市 水     淄川区太河镇肖某某在响泉村经营的瀑布山庄饭店,在河道西岸违规搭建3个凉亭供游客用餐使用,汛期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9月6日,太河镇政府向肖某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该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建设了污水收集池和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是 关停取缔     1.责令该饭店负责人肖某某对搭建的凉亭自行彻底拆除,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已于9月8日拆除。2.进一步加强对沿河湖食宿、餐饮、娱乐等情况的监管、整治,综合治理河湖水域岸线,推动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的规范化。3.加强河道巡查和行业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处置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202 904-117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南侧、柳泉路至大海洋市场段,有10余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该投诉件反映的联通路南侧,柳泉路至大海洋市场段饭店共15家,其中3家前期已停业。2.其中12家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11家有环评备案手续,1家经营项目不需要环评备案。3.1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家经营项目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4.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是 停产整治     责令11家饭店停业整顿,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委托第三方进行油烟、噪音检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03 904-118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与新村路路口的“刘一串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刘一串饭店”实为“刘一串烧烤”,位于柳泉路100号,所在建筑物为沿街商业房。2.有环评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3.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清洗维护不及时,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是 停产整治     1.责令刘一串烧烤停业整顿,待油烟、噪音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2.责成张店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管理,杜绝油烟、噪音扰民。  
204 904-120     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郭福庄村附近,龙青高速的施工导致周围群众的果园遭受污染,损失严重,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青岛市 其他     龙青高速莱西段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建设,沙土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上未能达到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虽加盖篷布但不能完全密封,造成靠近主线路的郭富庄村大棚及葡萄受到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该路段立即停工整改,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密封方式控制扬尘排放,未整改到位不能开工。2.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对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拟罚款8万元。3.施工单位已与受损种植户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9月15日前由施工单位将补偿款发放到位。  
205 904-122     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前港湾及黄岛发电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对附近的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造成影响。 青岛市 大气     1.该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前港湾”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前港分公司,该公司堆场现有货物堆存量约840万吨,其中铁矿石520万吨,铅钒土170万吨,煤炭150万吨。该公司货物装卸自动化程度较高,已于2017年对皮带流程堆场互联互通进行了改造。该公司厂区内无锅炉。已建成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和抑尘设施。2017年9月2日、3日,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对前港分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检测,数据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该公司不产生燃烧废气及工艺废气,但其装卸过程中矿石粉尘对周边环境及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造成一定影响。2.信访人反映的“黄岛发电厂”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废气主要是煤炭燃烧产生的废气,治理工艺为海水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静电除尘和湿式电除尘。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超低排放标准,该公司3、.5、6号机组各建设一根210米烟囱,净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所有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了自动监测装置,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控。该自动监测装置由第三方运营管理,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环保部门可以实时查看并随时调阅历史记录。该公司的废气经过有效的处理之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但仍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是 其他     由区环保分局负责,督促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加强对前湾港区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确保篷布、抑尘网、自动喷淋系统、喷雾机等抑尘设施正常运行。  
206 904-123     反映青岛市平度市混凝土行业黑站、黑石子厂、以及黑石墨厂存在无证经营,粉尘、污水、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如:新河镇的青岛潘家石子有限公司,青岛北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青岛市 大气、水、生态、噪声、其他     1.经查,平度市辖区内共有混凝土搅拌站25家,其中5家手续齐全,另外20家属于小型搅拌站,其中有9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均未办理土地手续、规划手续和环评手续,也未取得相应资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2.平度市辖区内共有石子加工厂33家,其中6家已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3家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其余24家无环保审批手续。目前,33家石子厂已处于停产状态,其中2家已全部拆除加工设备,10家已部分拆除加工设备,10家已断电。除手续齐全的3家石子加工厂外,其他30家石子加工厂,已有22家进入处理程序,剩余8家正在调查处理。3.平度市辖区内共有石墨企业55家,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有4家石墨企业已通过环保审批但尚未验收。其中1家自2013年自行关闭,一直未生产;其余3家石墨企业,平度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1月份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经现场核查,有2家企业正常生产,因市场原因,其余53家石墨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015年来,平度市环保局对34起石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从往年环保检查及问题查处情况看,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污问题。4.青岛潘家石子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新河镇界山潘家村北侧,2010年1月注册登记。2010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12月通过环评验收。经查,该公司无污水产生环节,因原料不足,已于2017年7月停产,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水和噪声。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了减振、消音、隔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3台洒水车每隔2小时为厂区洒水一次。抑制粉尘和噪声设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但在日常生产时,在运输、装载等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粉尘和噪声污染。 5.青岛北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13年2月成立,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商品混凝土及干混砂浆生产。2013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2015年9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了减振、消音、隔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购置了1辆洒水车和2台雾炮每天洒水抑尘,并对所有料场用防眸网遮挡。2017年9月5日,平度市环保局组织对北苑公司生产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和噪声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以上排查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无证经营,粉尘、污水、噪声污染问题。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20家无证经营的小型混凝土搅拌站中,已有2家实施生产断电。平度市环保局、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已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余18家小型混凝土搅拌站,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实施生产断电、断水,停产整顿,对手续办理不全的坚决禁止进行生产。2.平度市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的小型混凝土搅拌站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没有遗漏,对手续不齐的由土地、规划、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停产整顿。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管理力度,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平度市开展石子加工行业整治专项行动,规范石子加工行业,对不法生产企业坚决予以打击。4.未验收的3家石墨企业抓紧开展技术改造,在环评验收通过前,严禁生产。5.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石墨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周边群众宣传,使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工作。  
207 904-124     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存在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气味刺鼻的问题。 青岛市 大气、水、垃圾     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建于1991年,占地70余亩,交易面积70000平方米,固定业户1100余家,日均客流量3万余人次,是青岛市区内唯一的大型蔬菜副食品综合批发市场。近年来为改善抚顺路批发市场环境卫生,市北区敦化路街道多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但由于市场高峰时段人流物流巨大,日均垃圾产量达15吨以上,加之配套落后,难免出现垃圾清运薄弱环节。9月6日凌晨,市北区敦化路街道办、区城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抚顺路批发市场卫生状况,市场部分区域存在垃圾清扫不及时、地面积存污水的情况,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敦促市场主办方全面清理,责令水产品市场在凌晨5:30前必须闭市,确保无污水、无异味、无垃圾;责令果品市场全面加强地面保洁,及时清理并不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2.对批发市场垃圾场、停车场等重点区域,随时清理垃圾污水,保持地面清洁;外围门头房严禁堆放货物,随时清理遗留垃圾,保持整洁有序。3.市场主办方落实区域分管“一把手”负责制,出现问题严格追究部门“一把手”责任。4.严格加强日常整治力度,敦促市场主办方规范佳木斯二路早市、抚顺路批发市场开闭市时间,要求市场主办方闭市后15分钟内垃圾必须清运完毕。  
208 904-127     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兴业王府花园小区2号楼负二层有一氨冷库,噪声严重,气味刺鼻,多次向区环保局反映一直未解决。 日照市 噪声、大气     群众反映的冷库为丁氏海参馆建设的冷藏间,丁氏海参馆位于北京路兴业王府花园小区2号楼小区沿街,该冷藏间为丁氏海参馆利用其原有储藏室和车库加装制冷设备建成,位于负二层东南侧边缘区域,总面积约30m2。冷藏间利用氟利昂制冷,主要用于成品盒装海产品储藏。该冷藏间的建设,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9月5日晚现场检查时,该冷藏间正常使用,制冷设备外挂机为自动恒温间歇性运转,在冷藏间周边能听到制冷机作业声音,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对冷藏室上部生活居住区域进行调查,未听到外挂机噪声。9月6日18时,东港区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处噪声和臭气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制冷外挂机满负荷运行时,生活居住区1楼噪声为43.3dB (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II类标准(标准值为60dB (A));在打开冷藏间的状态下,周边臭气浓度为15(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标准值为20(无量纲))。经查,近年来区环保部门未接到对该丁氏海参馆及其冷库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 是 责令改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3日内拆除制冷设备,严禁擅自改变车库用途。并加强储存室的使用管理,严禁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截至9月8日20时,储藏室、车库制冷设备的室外机已经全部拆除完毕,车库内物品已清理干净,冷藏作业已经停止使用。  
209 904-128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杻杭村东北方向(滨海街道团结路以东)有一家粉煤灰厂,生产过程中外排大量粉尘,噪声扰民。 青岛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粉煤灰厂为青岛志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不生产粉煤灰(粉煤灰从黄岛发电厂购买,目前存量500吨),通过钢构厂房全覆盖方式存储粉煤灰进行销售,粉煤灰入库、出库经气压密封管道压入、压出罐车,不存在生产过程中外排大量粉尘问题。目前企业已停止销售,但经现场查看,厂房设备较简陋,不排除煤粉尘少量外漏可能,进出土路未硬化,运输车辆经过时有扬尘。2.该公司使用提升机等电动设备和罐车运输,均会产生一定噪音。但该企业距离最近的小马家庄、杻杭两村均达2公里,周围无居民。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由区环保分局、滨海街道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企业于9月9日实施了关停取缔,拆除设备,待轻轨施工结束后,一周内将设备、粉煤灰进行清理。  
210 904-129     青岛市黄岛区山东科技大学幼儿园旁、龙湖原山与山科大家属区中间,科大一号线上有一处土堆,有扬尘污染并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市 扬尘     该土堆自2012年以来,因龙湖原山小区等项目建设逐步累积堆放而成。该土堆自然植被长势茂密,裸露部分已由辛安街道用密目网覆盖,如遇大风干燥天气易造成扬尘污染现象。辛安街道自2014年以来对该土堆已多次进行放坡、削坡处理。2016年6月份,又协调山东科技大学根据校区建设施工需要,通过在土堆顶部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完成对土堆降坡和部分土方外运回填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是 责令改正     由青岛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会同辛安街道办事处,2017年11月底前对该土堆外运清理完毕。  
211 904-13     济南市朝山街中段“半边街家常饭馆”油烟扰民,存在违建钢结构。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半边街家常菜注册名为济南历下半边街家常菜,位于历下区朝山街25号,属于商业平房,证照齐全,该店使用3个基准灶头,已经加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另外2个烧烤炉均为环保烧烤炉。 区环保监测人员对该店油烟进行了检测,结果为排放达标。2.经现场查看核实,该菜馆门前存在一处22.75平方米的钢结构违建。 是 责令改正     1.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责令该菜馆2017年9月10日前拆除违建钢结构。目前,该菜馆违建已拆除,正在做原有建筑的恢复工作。2.趵突泉街道办事处要求该菜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杜绝油烟扰民现象发生。  
212 904-130     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陈家村董某某的养猪场,外排污水,污染饮用水。 青岛市 水     1.河头店镇陈家村有董姓养猪场2家,分别是董某永养猪场和董某礼养猪场。董某永养猪场已4年未从事生猪养殖;董某礼养猪场紧靠村庄,饲养生猪31头,黄牛18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2.董某永养殖场现有黄牛1头、牛犊2头、鹅18只、鸭22只、鸡39只,产生的少量粪便直接用于农作物肥料,场内外环境卫生较好。董某礼养猪场现场发现有堆积的畜禽粪便,汛期雨水冲刷污染周边环境。3.两处养殖场距离饮用水水源分别约300米和700米,根据9月6日检测结果,该村地下水井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要求,未发现外排污水污染饮用水问题。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董某永养殖场9月6日将所养殖的牛、鸡、鸭、鹅全部对外销售处理完毕,不再从事养殖。2.董某礼养殖场9月5日将堆积粪便清理干净并用干净泥土对场地进行覆盖。3.河头店镇政府要求董某礼养殖场按照《莱西市畜牧兽医局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推广模式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要求,于9月10日前完成对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整改。现已完成。  
213 904-133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流清河社区(崂山路以南)有一处由北京力维斯凯青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违章建筑,建设施工过程中破坏山体植被。该建筑物延伸至海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也造成影响。 青岛市 生态、海洋     1.信访人反映的大型违章建筑位于沙子口街道流清河社区鲍鱼岛(鲍鱼岛系地名,临海但不是海岛),该建筑项目在崂山路以南区域,位于崂山风景区核心景区。目前建成部分为半地下建筑布局形式,屋顶覆土做乔灌木绿化,与崂山路基本等高。经查,该项目处于主体框架封顶并停工状态。建设单位在未完成项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造成未批先建、违法用地、超规模建设等违法事实。2013年-2015年相关部门多次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罚,项目建设单位自2015年起即停止了施工行为,对违法建筑进行了部分整改。2.经崂山区海洋部门通过“海监通”实地测量,该建筑未延伸至海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未造成影响。3.项目区域原来既不是山体,也没有大量植被。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位于流清河村原有的集体养殖场和废弃工厂原址,未对山体植被造成损坏。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对该处违章建筑先行封存。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补办项目审批手续。手续未完善前,坚决禁止复工或其它建设行为。2.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和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属地化监管和行业监管,对于项目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和责任人坚决予以有力打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3.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加紧提报地下空间建筑优化调整方案,组织“超规模审批建筑面积”专题论证明确处置措施。4.对于该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进行跟踪调度,项目的整改必须确保其公益属性。 党内警告1人
214 904-135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锦绣华城南侧的鲁丽集团,距离居民区过近,热电厂及炼钢厂排放烟气,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造纸厂的废品随意倾倒。 潍坊市 大气、噪声、垃圾     1.鲁丽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煤场、炼钢厂分别距离锦绣华城约1.1公里和1.4公里,周围无村庄,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热电厂有5台锅炉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在线监控均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数据显示,排放烟气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9月6日经检测,厂界无组织粉尘和昼夜间噪音达到相关标准。但由于热电厂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及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可控机械噪音,瞬间分贝较高,容易造成噪声扰民。3.炼钢厂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在线监控均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查看近期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经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和昼夜噪声进行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炼钢厂烧结混料工段胶粉料仓因卸货过多有外漏现象。因车辆出入频繁,清理和防护措施不到位,车间道路粉尘较多。部分生产设施、风机、管道及废钢材装卸等仍有噪音影响。4.寿光市鲁丽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瓦楞纸原纸。建设了废塑料皮固废储存场所,与寿光市环卫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生产废水由寿光市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干化后进入鲁丽热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针对废浆渣和除尘器粉尘建设了固废储存场所,废浆渣运至春辉纸业和龙泰纸业制作污泥板。上述各类固废处置记录齐全。现场检查时造纸厂废塑料皮和废浆渣储存场所未配套建设导流设施和污水收集池,存在污水溢流隐患。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热电厂在检修过程中加强密闭降噪管理,制定了噪音排查整改方案,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2.责令炼钢厂立即对烧结混料工段胶粉料仓周边建设防风抑尘墙,同时加强管理,采取对厂区加大道路清扫、洒水频次等方法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要求造纸厂建设固废储存场所导流设施和污水收集池,目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