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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2017-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73 903-221     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南万山村,淄博比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向地下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淄博市 水     1.淄博比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3年6月11日办理了年产500吨汽车冲压件生产项目审批,于同年10月17日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因需增加脱脂工艺,2014年8月14日取得了博山区环保分局的审批,但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2.该企业白天正常生产、夜间未生产。经调取该企业厂区监控,未发现该企业夜间生产情形。3.该企业电泳漆工序中的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但其软化水的反冲洗水(经第三方检测符合国家政策标准)未按要求集中收集,经下水道外排至池塘,存在直排污水现象。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责令该企业在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2.责令该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各项要求,规范使用各项环保设备,对产生的反冲洗水集中收集至绿化用水储存池用于绿化。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行为和问题,确保辖区内企业污水、噪声等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74 903-222     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区,西二路东侧附近有一花市,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遍地,污水随意乱排。 淄博市 水、噪声、垃圾     1.该地点位于西二路以东,城中小区内环路上,原为城中花鸟市场,于上半年将花市整体搬入福邸装饰材料广场院内。2.个别业户存在店外占道经营和噪音扰民现象。3.经现场检查,不存在垃圾遍地,污水随意乱排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业户于9月6日完成整改,现已整改到位。2.责成张店区城管局及和平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杜绝占道经营、噪音扰民。  
175 903-223     淄博市南定镇山铝物业管理部南面宿舍住宅区附近有一印刷厂,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噪声严重,废水乱排,并散发有毒刺激性气体。 淄博市 大气、噪声、水、其他     淄博飞呈印务有限公司有两台复印机、两台切纸机,主要经营复印、纸张切割,无印刷工序,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备案手续。现场处于停业状态,作业过程中无废气、废水排放,未发现明显噪声源。 是 停产整治     1.责令淄博飞呈印务有限公司停业整治,办理环评备案,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责成南定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规范经营。  
176 903-224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路金誉炸肉快餐店,私自铺设污水管道,将污水直排入大辛小区14-15号楼的化粪池里。 淄博市 水     1.食珍蚨餐饮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正式营业,所用房屋为沿街商业房,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餐饮登记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等相关手续。2.该公司污水通过原房屋配套的排污管道,直排入大辛小区14-15号楼的化粪池,城西街道办事处已就此问题多次督促其改造污水管道,今年5月,该店对污水管道进行改造,污水经过两个独立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餐厨废弃物现由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回收。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加强污水管道、沉淀池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餐厨废弃物协议内容,规范处置有关废弃物。2.责成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发现的类似环保违法行为。  
177 903-226     淄博市临淄区及淄川区相关企业从事高温融化塑料颗粒,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水,没有手续,非法生产。企业包括:山东红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淄川高新区)、淄博市淄川鲁顺塑料编织厂(淄川区立交桥西800米)、淄博广川工贸有限公司(临淄区辛店街道)、淄博市临淄亿誉达塑料厂(临淄区辛店街道)、淄博亚鲁化工有限公司(临淄区东风站南89号)、淄博市临淄光永实业有限公司(临淄区大武路120号)、淄博润诺工贸有限公司(临淄区牛山路16号)、淄博联耘塑料有限公司(临淄区一化北路2号)、临淄区皇城镇老房家粮管所斜对面有一家。 淄博市 大气、水、其他     1.山东红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淄博鼎鸿塑编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项目存在高温融化塑料颗粒工序。该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UC光解净化器等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2.淄博市淄川鲁顺塑料编织厂生产挤出拉丝机组工序存在高温融化塑料颗粒环节。该企业生产中,高温融化塑料颗粒环节和印刷工序会产生部分有机废气,目前正在安装废气吸收处理装置;生产中无废水,拉丝设备降温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8月14日,淄川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审批,该企业正处于停产整治中。3.淄博广川工贸有限公司因该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已于2017年6月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被关停取缔。4.淄博市临淄亿誉达塑料厂环保手续齐全,因企业产生VOC及异味的热熔工序投入资金较大,企业已于2017年7月自行将热熔工序拆除。5.淄博亚鲁化工有限公司,实名为淄博市临淄亚鲁塑料编织厂,于2006年12月注销。现在该地址的企业为山东武峰科润塑胶有限公司,建有年产5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自2017年3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因“引黄工程”规划占用公司土地,公司正计划拆除。6.淄博市临淄光永实业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新建厂列入“散乱污”限期完善类,现正在完善手续,处于停产状态。7.淄博润诺工贸有限公司因无环保手续,被列入限期完善类企业。4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补办手续的状态。因公司所在地规划建设农贸市场,企业正在拆除。预计于9月20日拆除完毕。8.淄博联耘塑料有限公司实为淄博联耘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因企业负责人家庭原因2017年4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9.2017年3月2日皇城镇安环站在巡查中,发现皇城镇老房家粮所斜对面院内有一家从事塑编生产的小企业,于2017年4月12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了取缔,现该院落处于闲置状态。 是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责令淄博鼎鸿塑编有限公司严格按环保审批要求进行项目建设。2.责令淄博市淄川鲁顺塑料编织厂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完善废气吸收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对列入“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名单中的,责令企业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切实做到“两断三清”。治理提升类企业整改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责令各镇、街道加强对闲散院落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非法生产行为。  
178 903-226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工业园有三家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水,没有手续,非法生产。企业均由淄博市搬迁而来,企业包括:淄博荣跃塑料制品厂、临淄华鑫工贸有限公司、临淄万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经查询工商登记系统,淄博荣跃塑料制品厂,注册地是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南杨村,法人闫某甲。临淄华鑫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57号,法人闫某乙。临淄万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是淄博市临淄区辛店寨子村南,法人闫某乙。以上三家企业均不在青州市辖区范围内,其相关负责人从未与青州市联系落户事项,也未注册企业。经过详细排查,未发现淄博企业私自搬迁落户青州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 否      
179 903-227     淄博市周村区梅家河工业园区,山东天强建材有限公司,超出环评报告范围非法生产,产生刺鼻气体,扬尘严重。 淄博市 大气、扬尘     山东天强建材有限公司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意见等手续。但替换下的1台自动斜插机(未使用)和1台新增的裁网机未在环评手续内,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刺鼻气味和微量扬尘产生,未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对超出环评报告范围的1台裁网机和1台替换下的自动斜插机进行查封,并责令限期完善环评手续。 2.责令其安装异味吸收装置,对微量扬尘采取降尘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180 903-228     青岛市市南区金田路68号东侧50米处的垃圾桶,散发刺鼻气味。 青岛市 大气     经核查,桶内垃圾为周边居民和商铺投放,正值夏季垃圾易产生异味。 是 其他     2017年9月6日,市南环卫公司冲刷了该处垃圾桶桶体和路面,进行了深度保洁。区城管局加大对此处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收运频次,定期冲刷垃圾桶及周边路面,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181 904-01     济南市历下区西蒋峪公租房住宅区西侧800米的山坡位置有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堆积,散发异味,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大气     龙洞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确认,龙洞街道办事处西蒋峪村四个峪沟的建筑渣土位于龙洞街道办事处西蒋峪村原址南侧、西侧,现场存在建筑渣土堆,渣土量约60万立方米,为西江华府、西蒋峪公租房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渣土暂时存放点,此部分区域已种植树木。现场查看未发现生活垃圾,无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渣土堆下存在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 是 其他     1.根据《龙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济南龙洞片区、雪山、葫芦顶、野峪顶山体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济南市林业城乡绿化局已开始对该地块渣土西蒋峪及周边山体全部进行山体公园建设和绿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山体道路于2017年7月开工,10月底完工;二期绿化设计,已由中标单位济南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完成整体绿化方案;三期绿化施工招标即将开始,确定施工单位后,即刻进场施工,施工渣土就地绿化。2.根据2017年9月7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下区龙洞片区渣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39号),由济南市城市投资集团和济南市林业城乡绿化局履行渣土清理和绿化主体责任,2018年12月31日完成绿化工作。龙洞街道办事处和区渣土办全过程履行好监管职责。  
182 904-02     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石店村王某某在村内私设黑机械加工作坊,废弃油污随意排放到下水道,机械加工时有刺耳噪声。 济南市 固废、噪声     济南市长清区述利机械配件厂从事机车闸调器的清洗及配件加工,有环保审批手续(济长登记表[2012]031号),验收备案登记(济长环建验备370113201706号)。该公司主要加工设备有三台机床,一台锻压机,一台锯床。用煤油作为闸调器的除锈剂,将闸调器放入盛有煤油的容器中用铁刷清刷铁锈,除锈完成后将煤油及锈渣全部倒回原桶存放,沉淀后煤油重复使用,锈渣沉淀在桶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无废弃油污排入下水道的现象,现场仓库内有8个专门盛放煤油及锈渣的铁桶。该公司夜间不生产,经现场监测,厂界噪声56.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是 其他     长清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贮存、处置废弃锈渣,不得随意倾倒。     
183 904-04     济南市天桥区黄屯小区4区14号楼“四级翡翠火锅店”油烟扰民,污水倾倒在店门口道路上。 济南市 水、油烟     1.四级翡翠火锅店实为四季锦萃火锅店。2.2017年8月13日,因该店在居民楼下,选址不符合环评要求,无影山街道办事处向其下达《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此后四季锦萃火锅店停业至今。3.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倾倒现象,周边道路保洁良好,有保洁员日常巡回作业。 是 关停取缔     1.9月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该店拆除店外牌匾。目前,该店内经营设备已搬离。2.无影山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监管和环卫保洁力度,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良好。  
184 904-05     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9号院(山东煤监局北院家属及社区养老院)大门口北侧有人饲养山羊,粪便散发异味扰民。 济南市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居民违规饲养了一只白底黄花山羊,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异味扰民。 是 责令改正     9月5日,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户居民将山羊进行了处理,对该处卫生进行了清洁,对路面进行了冲刷。下一步,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在居民区内饲养畜禽现象。  
185 904-06     济南市家禽研究所养鸡场距离居民区过近,异味扰民,要求搬迁。 济南市 大气     转办件反映的“济南市家禽研究所”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省无特定病原鸡研究中心),1978年建成,属省农科院下属二级单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主要进行家禽科研育种。该所养殖区内建有9栋家禽养殖所(1栋尚未启用),配建1座处粪设施。随着城市发展,多个居民小区在此聚集,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该研究所是省畜牧局指定种苗保有单位,有科研指标,2017年8月,天桥区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协商,确定了该所养殖区搬迁事宜。8月15日,该所科研用种鸡全部转移;8月29日,8栋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完毕。目前,正在对原养殖区进行打扫清理。 是 责令改正     9月5日,天桥区农发局、环保局、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责成该研究所加强养殖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消毒降味,避免异味扰民。该研究所闲置设施正在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处置。  
186 904-08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曹家庄村书记李某友、副书记李某强、村主任李某明违建2层楼车间钢结构,占用了50余亩耕地。 济南市 土壤     1.1998年曹家庄村支部书记李某某非法占用董家街道曹家庄村耕地2.92亩建厂房,历城区政府责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对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济国土罚字[2004]第108号,罚款1.7429万元。2.2008年副书记非法占用董家街道曹家庄村耕地1.57亩建房屋,历城区政府责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对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济国土罚字(2009)第284号,罚款3.1350万元。3.2006年村主任非法占用董家街道曹家庄村耕地13.6亩,建厂房,历城区政府责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对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济国土罚字(2008)第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2.7475万元。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历城区政府责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董家街道办事处已将3人违章建筑物列入第四期拆违拆临台账,按时间节点10月31日前予以拆除。2.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党内警告1人
187 904-09     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东野老村村北农田中有一家生猪养殖场占用农田,无任何手续,外排刺鼻气味,污水乱排。 济南市 土壤、大气、水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户为东野老村村民刘某某,2013年4月租用本村村民刘某某的林地约0.5亩用于生猪养殖。其养殖行为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属于设施农用地。据调查,2013年4月刘某某租用约半亩林地用来养猪,现存栏生猪70余头,位于限养区内,无任何手续,属一般养殖户,有简单的粪污贮存场所。现场调查时,因正在修建污水处理池,故有少量污水排到养殖区南侧杨树林内用于浇树。 是 责令改正     1.张夏街道办事处及区畜牧局责令养殖户刘某某于9月7日前按“三防”标准要求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9月7日该养殖户已按要求整改完成。2.张夏街道办事处及区畜牧局责令其限制饲养规模,购买除臭剂,减少气味散发。3.区政府责成张夏街道办事处、区畜牧局、区国土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188 904-10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4-2号隔壁,品阁服饰店高音喇叭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830-38),举报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居委会与城管部门仅通知该服饰店暂时停业规避检查。 济南市 噪声     8月31日,相关责任部门到现场核查情况后,责令该服饰店将店内音响设备全部拆除,以后不再使用该类设备进行宣传招揽生意及播放音乐,并未责令其停业。9月1日再次到现场落实情况时,该店已将所有音响设备拆除。9月5日,经再次现场察看,该服饰店目前正在正常营业,不存在暂时停业规避检查的情况;且店内音响设备拆除后未再安装,也未播放音乐及宣传口号,现场无明显噪音。 否      
189 904-100     威海市乳山市冯家镇南汉村姜某某勾结村支书非法在河道里挖砂洗砂,破坏生态环境。 威海市 生态     1.举报反映的自然人姜某某以村内平塘施工名义在黄垒河冯家镇南汉村段实施采砂行为。合同期满后,姜某某继续采砂行为。2015年6月3日,乳山市砂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当时在冯家镇南汉村存砂进行了测量。当时存砂量为14148.8立方米,砂资源办公室按照11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了155637元砂资源管理费。其后,因非法盗采,乳山市砂资源管理办公室分别于2016年5月1日、7月14日,按照5万元的标准,对该砂场进行了2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0万元。目前,该砂场仅留有洗砂设备和看护房,因全市河砂资源禁运,其盗采经营行为已停止。2.通过现场问询,姜某某表示该砂场由其独立经营,未与他人合资合作。且镇政府反映,姜某某与南汉村村支书姜某某存在矛盾,不可能勾结一起挖沙。3.该砂场在黄垒河冯家镇南汉村村南河道内有弃料行为,其行为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立即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杜绝该砂场再从事任何盗采经营行为。2.责成砂场业主负责,自9月6日开始,拆除洗砂设备、平复河道内弃料平复、恢复河道原状,已于9月7日完成设备拆除,9月10日完成弃料平复。3.继续加大全市砂资源管理工作力度,对全市现有砂堆方量进行测定,对不按规定开采运输的依法处理,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和网格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因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