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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2017-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7 3153     威海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东里村,金鑫铜字厂喷油漆有漆雾,盐酸污水排到村里下水道内,向威海市和乳山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村中间铸造厂夜间作业,冒黑烟有烟尘污染。 威海市 大气、水     1.举报人反映的金鑫铜字厂为乳山市金鑫铜字加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手工裁剪后焊接成字,最后喷漆涂漆销售。经现场查看,该加工厂有使用油漆的痕迹,主要用于油刷其加工的铜字,在喷漆的过程中会产生漆雾。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盐酸现象,无盐酸污水排到村里下水道的问题。2.经调查,乳山市环保局未接到威海市环保局关于该企业的交办件。8月30日,乳山市环保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金鑫铜字加工厂和忠堂铜材厂污染环境问题,接到举报后立即将案件转交城区街道办事处,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该两处加工点进行了查处,将其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中,属关停取缔类。3.举报人反映的铸造厂为乳山市忠堂铜材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冲天炉熔化铜锭后浇筑成型,在燃烧焦炭熔化铜锭的过程中会产生烟尘,对环境有影响。8月30日,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该厂下达了《停产通知书》。据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8月31日、9月1日对该厂进行了两次巡查,现场未发现厂区存在生产作业现象。 是 关停取缔     1.现场对乳山市金鑫铜字加工厂和乳山市忠堂铜材厂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处理,对部分生产设备拆除移位。2.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要求,在已停产断电的基础上,责成乳山市环保局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快推进原料、设备和产品清理工作,已于9月8日完成。  
18 3154     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万达华府小区南侧万达广场,B座和C座之间有一组风机,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 德州市 噪声     该案件与第12批、编号1429举报件,第15批、受理编号1829的举报件内容基本相同。市城管执法支队已于8月31日下午责令万达广场三楼餐饮停业整顿,查封了餐饮业户操作间风机电源,对风机进行改造。目前,三楼餐饮仍处于停业整顿期间,风机均未运行。9月6日晚,执法队员协同万达华府有关居民,再次对万达广场B座和C座之间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其他噪声源,并向周边居民进行了核实,不存在风机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问题。 否      
19 3155     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向北0.4公里(建宇公司牌子处向西50米路北),宏鑫汽修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污水排入地下,废车占用公共用地,影响城市形象。 滨州市 大气、水     1.经查,宏鑫汽修厂,已建设密闭烤漆房,但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2.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少量生活废水排入西外环西侧污水管网。3.该公司将部分废旧车辆及配件堆放在门外北侧,现场杂乱。 是 责令改正     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和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前,不得开工。  
20 3157     聊城市开发区通往大李官屯的道路上千千家物流东侧路北,露天酸洗作坊,夜间作业,排酸雾,废酸水直排锅炉房内下水道,铁管、吊车噪声扰民。 聊城市 大气、水、噪声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酸洗作坊为聊城市碧波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管表面处理项目,环保手续齐全。9月5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建有配套的酸雾吸收塔,未见酸雾挥发。该公司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针对群众举报废酸水直排锅炉房内下水道的情况,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和机械连夜冒雨对该公司锅炉房墙外进行深入挖掘,未发现排水管道和废酸水直排现象。该企业距最近的居民点800米,而且周围树木较多,降噪效果明显。因企业停产,无法进行噪声监测,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开发区环保分局将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出现超标现象,依法进行查处。 否      
21 3159     聊城市蒋官屯办事处王行村东,华谊钢管酸洗厂,污泥在厂区填埋,污染土壤。 聊城市 固废、土壤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聊城市华谊金属表面处理厂,年处理钢管10万吨金属表面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自2015年12月开工生产以来,共产生污泥4.1吨,均存放在污泥暂存场所内,与安徽池州西恩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置合同》。针对群众举报污泥在厂区填埋污染土壤问题,连夜对厂区地面进行挖掘,未发现污泥填埋痕迹。该企业厂区东南侧空地有1处油水混合物,面积约6平方米,为9月4日清洗储油池的废水,废水中混合部分废机油和雨水,污染土壤。9月5日蒋官屯办事处已责令该企业将油水泥混合物清理至铁箱内,共671公斤,已存放于该公司危废暂存间。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将清洗油池的废水擅自处置的行为,开发区环保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罚款3万元。已于9月5日清理完毕。  
22 3160     莱芜市莱城区茶业口镇下龙子村南,养鸡场,无任何手续,排放刺鼻气味,鸡粪堆放在公路边,下雨时鸡粪被冲到河道污染水源。 莱芜市 大气、垃圾、水、其他     1.该养鸡场为李某财所有,属于畜禽养殖专业户,位于该村村南约1000米,建有两个鸡舍,面积17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4000余只。该养鸡场位于限养区内。2.该养鸡场是室内封闭式养殖,气味主要产生于养鸡场粪污的晾晒、运输过程。养殖场配备建设了晾粪场(70㎡)和沉淀池,鸡粪经过晾粪场晾晒处理后作为农家肥在周边农田施用,未发现“鸡粪堆放在公路边,下雨时鸡粪被冲到河道污染水源”现象。 是 关停取缔     1.茶业口镇镇政府畜牧站已于2017年9月4日,给该养鸡场下达了《粪污整治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覆盖等措施,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整治。2.9月5日下午,区、镇工作组与李某财夫妇见面沟通,李某财夫妇主动提出将养鸡场关闭转产,镇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转产进行政策扶持,双方签订了《停养保证协议书》。目前存栏蛋鸡全部转卖处理,养殖设施拆除完成。  
23 3161     青岛胶州市马店镇鲁泰路北侧,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废气,废水直排地下,影响居民生活。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与18-2202、24-3045、25-3259转办件基本为同一事项。1.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主要产品有: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硅酮密封胶、云石胶。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3年4月11日通过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7月30日通过了验收。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均按照审批要求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硅酮密封胶生产配套建设了脉冲式除尘设施和光量子处理设施;云石胶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粉尘处理设施;彩印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尾气燃烧设施。有1台1.4MW天然气锅炉,燃用天然气,燃烧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017年8月29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和正在生产的硅酮密封胶车间的废气进行了监测;2017年8月30日胶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青岛顺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2017年9月5日,胶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青岛顺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用于绿化。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地下等违法行为。 否      
24 3162     淄博市张店区重庆路,龙泰国际小区地下室的风机噪声大,影响方正凤凰国际小区9号楼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其他     1.龙泰国际小区与方正凤凰国际小区9号楼相邻,该处建有3个风机,用于龙泰国际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换气,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前期龙泰国际小区物业公司将风机运行时间设定为9:00-11:00、14:00-16:00,主要是夏季使用。9月5日风机已停机。2.有关部门未收到对该问题的投诉。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物业公司停机整改,安装隔音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噪音检测,待噪音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2.加强管理和巡查,杜绝风机噪音扰民现象。  
25 3163     烟台栖霞市桃村镇桃林夼村东北方向的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散发臭味。要求搬迁。 烟台市 垃圾、大气     该养猪场为栖霞市王某某生猪养殖场,位于桃村镇桃林夼村东北方向,栖霞市王某某生猪养殖场共有一排猪舍,现有母猪5头,存栏生猪20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养猪场污水排放到猪舍下面的沉淀池,经过沉淀后排至南侧的坑内,坑内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粪便每天收集到桶内,运送到自家果园用于施肥。现场检查时,养猪场有粪臭味。 是 关停取缔     9月4日,已对该养殖户下达了关停通知,责令其立即关停养殖场,并于2017年9月11日前处理完毕。目前,该养殖场已清理完成。  
26 3164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财富中心小区9号楼西侧有一个信号塔,有电磁辐射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1213),公示称该基站手续齐全。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信号塔迁离或进行线路整理。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该处信号塔属于中国铁塔的移动通讯基站,临时资产编号LS-005185,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8月24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通讯基站进行检测,依据检测报告(济环监﹝电磁﹞2017年第007号),通讯基站周围电磁辐射符合《电磁信号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30-3000MHZ频率范围公众暴露限值要求。 是 其他     1.依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办理移动通讯基站信访问题有关要求的函》(鲁环函〔2009〕293号)文件之规定,对于电磁辐射不超标、手续齐全的通讯基站,地方环保部门无权进行干涉、要求迁移或进行线路整理。2.9月6日龙洞街道办事处已在财富中心小区9号楼西单元张贴《关于财富中心9号楼西侧信号塔辐射监测情况的通告》,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居民进行了宣传解释。  
27 3166     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路东,福林苑小区二期1单元东侧,建筑工地排放粉尘,噪声扰民。 青岛市 大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工地为新海园优盘二期项目施工现场,位于青山路以南、万年泉路以西,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各项建设手续齐全。目前主体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填充墙砌筑施工,计划2018年10月份完工。1.经查,现场已设置洗车设备、雾炮降尘设备;砂、石、砌块等物料均已覆盖;工地东南侧设有一处砂浆搅拌机,砂浆原料使用篷布进行覆盖;工地围挡、脚手架密目网覆盖到位,少量存在老化破损;路面全部完成硬化,无裸露土地。2.该项目施工单位自施工以来,未发现有在禁止时间内(22时至次日6时)违规施工的现象。由于该项目用地面积小,在建楼体距离西侧居民楼最近仅为20m,施工过程中确实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将施工内容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通告,取得居民谅解。2.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工具及技术工艺,采取降噪抑尘措施,加大现场巡查力度,严禁夜间违规施工。3.检查过程中发现工地西侧邻近居民楼处部分密目网老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更换整修,9月6日已完成。  
28 3167     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小区东杆面巷4号对面的啤酒摊,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食客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来电反映的啤酒摊位于东杆面巷5号,2017年8月27日开始经营。该店存在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噪声扰民现象。 是 责令改正     9月5日,因该啤酒摊噪声扰民问题,天桥区公安分局对其店主进行了警告。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11005号),责令业户清理店外乱摆乱放物品,拆除广告牌匾。目前,该店已自行停止营业。  
29 3168     莱芜市农高区方下镇安家台村村东的废弃砖厂内,多家养殖场21点左右,排放废气。 莱芜市 大气     1.举报人反映位置位于安家台村原废弃砖厂内,距离周围绿园小区约280米。砖厂内有四家蛋鸡养殖户,共有四栋养殖鸡舍,每家养殖8000只左右,养殖种类为蛋鸡,属于限养区范围。2.经现场查看四户均已建设沉淀池、地面硬化的封闭式晾粪场加盖防雨棚并投入使用,实行雨污分流。每栋鸡舍东墙都设有排气扇,但排风口外未加盖封闭设施,导致废气向外排出,出现异味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四户养鸡户立即整改,将排风口外建设彩钢瓦棚密闭遮盖,阻止废气排向居民区,并24小时开通排气扇。目前已整改完成。2.组织人员定期对废气设施进行检查,防止继续排放废气。  
30 3169     前期反映的威海荣成市上庄镇吕家疃村,锋源石场,破坏山岭的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目前企业已关停,举报人要求追责并公示。 威海市 其他     1.针对企业“破坏山岭的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林业部门已对非法侵占毁坏林地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确定该采石场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国土部门已对该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进行了处罚。9月1日,对企业附近水库、水沟和水井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水库水质好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水井水质好于地表水Ⅲ类水质,小河水质(村南正南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2.关于追责和公示问题,目前,林业部门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威海泰和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非法侵占毁坏林地面积进行司法鉴定,初步确认该采石场涉嫌在2015—2016年间毁坏林地70.28亩,其中省级以下公益林23.2亩,商品林47.08亩(以上数据以第三方机构鉴定结果为准),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公示调查情况。国土部门已于8月24日对该企业送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8月30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罚款3万元。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责成林业部门加快调查进度,根据调查结果,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2.锋源石场采矿许可证今年9月到期,不再延续,依法予以注销。国土部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恢复与治理方案》,2018年将该矿山纳入矿山复绿计划。 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3人。
31 3170     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168号东方天澍小区6号楼南侧,开发商违反规划,正在建设一处垃圾站,举报人认为垃圾站建成后会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反对在此建设。 济南市 其他     洪山路东方天澍小区6号楼南侧,现场工人正在施工平整地面,据物业介绍,此处准备搭建快递棚及垃圾箱存放点:快递棚位于6号楼以南,传达室以东,面积约45平方米;垃圾箱存放点位于传达室以南,面积约为8平方米。区执法局现场核实此垃圾存放点无规划手续。 是 责令改正     1.9月6日区执法局现场向该小区物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停字〔2017〕第0905号),责令工人立即停止施工,并清理现场。2.9月6日龙洞街道办事处已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积极与业主进行民主协商,在达成共识后,解决好垃圾箱存放点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32 3171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经十路3366号林景山庄小区海棠苑30号楼南侧空地,存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扬尘污染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处理。小区南侧莲花山北坡山体被开凿,破坏生态。 济南市 垃圾、扬尘、生态     1.经调查,海棠苑30号楼南侧空地上的建筑垃圾是林家庄进行挡水墙建设和园区道路施工产生的,暂时堆放在空地上;现场还存放着施工的建筑材料,未完全覆盖。生活垃圾为施工人员和居民丢弃的零星垃圾。2.小区南侧莲花山北坡山体开凿现象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林家庄进行的开凿行为,2002年济南市蓝天工程实施时,已停止开凿,至今未再进行开凿。3.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7件,均已进行回复。 是 责令改正     1.9月6日历下区林家庄村委会已安排人员购买了防尘网对建筑垃圾和施工材料进行了覆盖;加快挡水墙和园区道路的施工进度,并在9月16日前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2.9月7日历下区城管局配合智远街道办事处已将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33 3172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山东省消防总队东侧幸福渔村酒店南第一座楼东单元102西户,有家摩托车维修店,噪音及异味扰民严重,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济南市 噪声、大气     转办件中反映的“摩托车维修店”在自家租赁房屋窗外悬挂“摩托车电动车维修”牌匾,只是在楼道外和家中从事电动车维修经营,未从事摩托车维修。存在噪音和异味扰民问题。 是 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局已将牌匾拆除,当事人也保证不再经营;历城区将加强监管督导力度,严禁扰民事件发生。  
34 3173     烟台莱阳市穴坊镇南李家庄村和该村北侧的村庄内,有多家养殖场,粪便乱堆乱放,污染地下水,气味难闻。 烟台市 水、大气     李家庄村现有5户养殖场,其中4家为养猪场,存栏量均不到100头,配套建有沉淀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用于自家及亲戚果园还田使用。1家养殖场存栏肉鸡26万只,办理了环保手续,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主要销售给寿光种植户还田使用。李家庄村北村庄为泉水头村,现有4户养殖场。上述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1.经现场查看,各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均有一定气味产生。2.9家养殖场均建有沉淀池并作了防渗处理,产生的粪便除了1家养殖场在自家堆粪场内覆膜堆积发酵之外,其余8户都是随产随清。3.分别在李家庄、泉水头村取地下水样,经检测,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统一建设标准化防渗漏堆粪场,对堆粪场地面进行硬化,具备防渗功能,墙面用水泥或其他防水材料修建,顶部加盖彩钢或其他材料的遮雨棚,防止雨水进入。2.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随时清运到堆粪场中,做到规范堆放,及时清除,从根本上杜绝乱堆乱放问题。3.对堆放的粪便必须用塑料纸遮盖,防止气味外泄,降低异味产生。4.利用好沉淀池,做到及时清理,防止污水外流。目前工程已开始建设。  
35 3174     济南市济阳县济北街道永康苑小区沿街房,多家饭店,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     1.该小区沿街房商铺位于商住综合楼,无专用烟道,共有10家餐饮经营业户,其中3家主营牛肉面、豆腐脑等,不产生油烟;7家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主营炒菜、快餐等,4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备均正常开启使用。2.济阳县城管执法大队已于8月30日,依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督促7家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业户自行拆除炉灶,引导其从事不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3.9月5日,接到该转办件时,已有4家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拆除了炉灶,完成了整改,不再产生油烟,另3家正在整改中。 是 责令改正     1.9月5日,未完成整改的3家经营业户均已整改完毕,转型从事火锅、凉菜、米线、水饺等餐饮经营,不再产生油烟。2.济阳县城管执法大队将联合济北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油烟扰民现象的发生。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6 3175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金升路交叉口,东部铜业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矿石下脚料去向不明。 临沂市 大气、固废     1.反映的东部铜业有限公司为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再生铜回收、加工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和新型金属复合材料(铜合金)开发应用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废气主要是NGL炉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降温、布袋除尘及单碱法脱硫处理后排放。2017年9月6日,烟气监测数据均符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标准限值要求。经调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2.该公司所有项目原料中不包含矿石。产生的下脚料主要为铜渣,属于一般固废。2017年1-8月份共产生铜渣4850吨,向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屹立铜业有限公司、安徽杭富固废环保有限公司、临沂金博铜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共出售1970吨,均签订了铜渣买卖协议。厂内贮存2880吨。3.另外,临沂金博铜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份注册成立),租用东部铜业再生铜回收加工产业化项目中渣炼生产厂房及设备,从事粗铜生产。2017年9月5日现场勘验时,该渣炼生产线项目在线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临沂金博铜业有限公司渣炼生产线项目在线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37 3176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肛肠病医院周边,经常有刺鼻气味,特别是下雨时,怀疑是西侧化工厂偷排废气所致。 东营市 大气     1. 东营市肛肠病医院周边有8家企业,周边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检测未超标。2. 山东艾赛特车轮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钢制无内胎车轮项目无环评手续,2017年6月14日,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被责令停产,厂界无明显异味。3. 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车间因技术原因2014年10月停产至今,厂界无明显异味。4. 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厂界有轻微活性淤泥气味。5. 东营天元塑业有限公司PVC压延拉幅膜及PE三层共挤薄膜项目由于经营性原因阶段性停产,厂界无明显异味。6. 东营裕凯工贸有限公司、东营神州桶业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生产状态,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进行喷漆,厂界有明显油漆气味,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检测未超标。7. 东营巨邦工贸有限公司、广饶六合化工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厂界无明显异味。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东营裕凯工贸有限公司、东营神州桶业有限公司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污染。2.加强对该片区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频次,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8 3177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杜村南济里山北侧,刘某某占用耕地建设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粪便乱堆乱排,污水直排会宝岭水库,污染水源。要求拆除。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养猪场为尚岩镇杜村村民刘某某,在济里山(蒺藜山)北侧租赁耕地(系基本农田)建设的金针菇种植棚和猪圈。猪圈占地约24平方米,存栏生猪1头,位于禁养区,治污设施不齐全,存在异味。猪圈产生的粪便和废水极少,且养殖户清理及时,无粪便乱堆和污水外排。2.该猪圈不在会宝岭水库流域范围内,且位于会宝岭水库大坝下游约500米处,不会对会宝岭水库造成污染。2017年9月5日,兰陵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会宝岭水库东侧和北侧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是 关停取缔     该户已出栏停养,猪圈已拆除完毕,粪便等养殖废弃物已彻底清理。  
39 3178     日照市莒县果庄镇唐家河村南,有两家服装加工厂,排放粉尘,污染环境。举报多次未彻底解决。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两家服装加工厂实为莒县果庄培良农用保温材料厂和莒县果庄兴龙农用保温被厂,位于莒县果庄镇唐家河村以南500米,两家企业南北相邻。该两家企业以废旧服装为原料,生产农用保温被,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莒县果庄培良农用保温材料厂占地面积5亩,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产,建有半封闭车间2个,年产农用保温被1000吨;莒县果庄兴龙农用保温被厂占地面积15亩,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产,建有半封闭车间3个,年产保温被2500吨。2016年5月26日,莒县环保局收到莒县县长公开电话转办的关于反映该两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单,向果庄镇政府下达了整治督办单。2016年5月30日,果庄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告知书》,该两家企业未按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8月8日,由于该两家企业未办理环评等手续,果庄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停产整改通知书》,对其采取了断电、停产、贴封条措施。2017年8月9日,莒县环保局信访办公室收到了日照市长热线转办的关于反映该两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单,此时两家企业已断电、停产。2017年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两家企业处于停产、断电状态,封条完好,原料已用塑料膜覆盖,车间内未配套除尘设施,未采取隔音处理。通过询问了解,该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产生于废旧衣物破碎工段,存在粉尘外排问题。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莒县环保局针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问题,责令两家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4万元、2.6万元;针对建设项目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主体工程投入生产问题,责令两家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4万元;于9月11日对两家企业分别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果庄镇政府责令2家企业落实好停产整改措施,加快办理环评等手续,配套建设除尘及污染防治设施,全方位密闭生产车间,验收合格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目前,培良农用保温材料厂和莒县果庄兴龙农用保温被厂已经定制除尘隔音设施设备,并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文件。  
40 3179     日照市五莲县户部乡黄崖川村,村支书刘某某在村里采用劣质下水管道,导致管道破裂,生活污水、粪便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村南的潮白河。村支书破坏山体,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破坏生态。 日照市 水、生态     五莲县户部乡黄崖川村村支书为沈某某,不是刘某某。黄崖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前期由兴业集团建设,后期由五莲县土地储备公司建设,目前已完成2期项目,仍在建设。项目占地145.4亩,其中耕地21.1亩、建设用地89.1亩(设施农用地、园地及乡村道路35.2亩)。根据《五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五莲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该项目所用耕地均为一般耕地,未占用基本农田。配套建设了生活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到村内人工湿地后流入潮白河。9月4日上午10时左右,黄崖川村新居一段约2米的污水管道被工程车压坏,导致少量污水流到路面。9月5日,检查组到达现场时,现场确有污水流出,户部乡政府正在组织人员抢修。9月6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村东南西北四口水井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pH值在7.56-7.90之间、高锰酸盐指数在1.12-2.46之间、氨氮浓度在0.04mg/L-0.16mg/L之间,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6.5-8.5≤3.0mg/L≤0.2mg/L)。同时,县环境监测站对黄崖川村入潮白河口上游,及黄崖川村入潮白河入口出河水进行了取样,pH值分别为8.58、8.46,COD浓度分别为8.0mg/L、9.0mg/L,氨氮浓度为0.43mg/L、0.35mg/L,总磷浓度均为0.05mg/L,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6-9≤20mg/L、1.0mg/L、0.2mg/L)。监测数据显示该村地下水和潮白河河水水质均达标。群众反映的建设楼房即为该村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所建二层楼房,距离山体20米左右,未占用山场和林地,不存在破坏山体、生态问题。 是 责令改正     检查组责成户部乡政府加快抢修进度,尽快修复破损管道。同日,户部乡政府完成了对破损管道的更换工作,并对流出的污水进行了清理。下一步,五莲县政府将组织各乡镇(街道)、住建局对辖区内的污水管道进行巡查,发现有破损现象,立即组织抢修,确保污水能够及时处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增加检查频率,确保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1 3181     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15或17号,有家销售化工原料的店铺,噪声扰民严重。 济南市 噪声     1.经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核实,来电反映的“销售化工原料的店铺”实为济南华联医药化工试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728621707X),位于市中区民生大街17号,该处为商铺地下室,是该公司的仓库,主要存放玻璃器皿、试纸,现场未发现化工原料。2.经市中区环保局核实,噪音来源于通风口换气扇工作所产生噪音。 是 其他     9月6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济南华联医药化工试剂有限公司仓库通风口换气扇工作噪音进行监测,噪音排放达标。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换气扇的保养,一旦噪音超标,及时更换。  
42 3182     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董城村董城河与204国道交叉口公路两侧,有多处排污口排污水,散发刺鼻气味。 青岛市 水、大气     2017年8月前,黄岛区王台镇部分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接入董城桥南侧的排污口排入董城河。2017年8月底,黄岛区完成了王台镇与胶州交界处王台东宏加油站以南,204国道两侧区域的截污改造工程,将该区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后进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9月5日,现场勘察该区域有排污口4个。其中,河南岸有2处,排放的污水主要是胶州市董城村沿204国道附近网点和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黄岛区王台镇驻地生活污水;河北岸有2处,排放的污水主要是周边村庄、小区生活污水,现场有明显异味。 是 责令改正     1.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再次对该区域水面进行清理,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同时,聘请2名社会监管员开展不定期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模块项目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3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彻底解决该区域的问题。  
43 3183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汽车站对面乐天小区15号楼楼下,九号码头酒吧,噪音扰民严重,举报两年未解决。 威海市 噪声     举报的“九号酒吧”,实为“凯文酒号码头音乐酒吧”,以下简称“凯文酒吧”。1.关于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因该区域为商业中心区,周边多为商业娱乐场所,环境噪声较高,对居住在商业楼内住户生活影响较大。9月5日,接到本次举报后,威海市环保监测站对该区域夜间噪声再次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其夜间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Ⅱ类区排放限值。2.关于反映“两年未解决”的问题。经核实,2016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均按时限要求进行现场处置。为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2016年5月19日,环保部门对凯文酒吧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威经环改字〔2016〕9号)。该酒吧按要求,通过采取减少音响设施、降低音响音量、做好门窗关闭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污染,经执法人员利用噪声仪现场监测,在排除外界周边环境噪声的影响下,能够达到所在区域噪声排放标准。但由于被举报的酒吧为商业建筑物,楼内遍布消防管道,即使在噪声达到排放标准,结构性传播噪声的途径仍难以控制,对楼上居住人员夜间休息仍能产生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凯文酒吧立即停业整顿,取消驻场演出,撤除麦克、高分贝音响等演出设施,做好噪声源控制。2.由环保部门立即对凯文酒吧噪声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000元。3.整改到位后,须经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  
44 3189     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小郭村,多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村内水沟,臭气熏天。 东营市 水、大气     1.北宋镇小郭村共15家养殖户。其中限养区12家,禁养区3家。除禁养区中的郭某某养鸡场处于空栏状态,其他14家养殖户均在饲养。2.现场调查发现,该村村内无水沟,村东有一条水沟。水沟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沟内长有水生植物,无明显养殖臭味。另外,在养的14家养殖户均将粪污收集后,定期还田消纳,没有直排环境,不存在养殖户污水直排入沟的情况。3.经现场调查,部分养殖户内存在轻微异味,异味主要来源于粪便晾晒。针对异味问题,北宋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群众普遍表示异味不大。 是 其他、问责     1.召集15家养殖户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禁养区养殖户搬迁或关停;配套设施不完善的8家养殖户按要求整改;设施配套完善的4家养殖户继续加强管理,粪便及时清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采用微生物发酵除味法,防止异味问题产生。2.畜牧部门做好运输前的检疫工作及畜禽手续备案工作。 诫勉谈话1人
45 3190     临沂市莒南县石子路街道前刘山村,张某某经营养猪场,将污水拉运至村西南方向的水库排放。村书记为包庇张某某,夜间用污水泵将水库内受污染的水抽至鸡龙河上游。临沂市政府至今未解决。要求拆除。 临沂市 水     1.反映的“石子路街道前刘山村”为十字路街道刘山村,村民张某平在村西南约200米的山坡上建设养猪场一处,位于限养区,建有猪舍5栋,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各一座,配套抽粪车一台,排污沟未按要求暗道布设,雨污分流措施不完善,需按要求整改,不在拆除范围内。2.反映的“水库”为一处塘坝,与养猪场相邻,面积约300平方米,粪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粪便经粪场堆积发酵后,都转运至自家农田消纳利用,现场未发现养猪场污水直排塘坝迹象。塘坝内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Ⅱ类标准,可用于农业旱作灌溉。3.8月29日,按照环境整治要求,刘山村决定对该塘坝清淤整理,当日15时至22时将塘坝内约100立方米存水抽出,经三座拦河坝排入大山前水库,该水库泄洪道与鸡龙河相连,直线距离2400米左右。9月6日,县环保局对大山前水库上游两座拦河坝内存水、下游泄洪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4.8月24日,张某胜等四人到市信访局反映该村负责人张某某包庇张某某养猪场排污问题。县信访局将信访案件交办十字路街道查处。查明张某某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要求张某某压缩养殖规模,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张某某于8月26日出售28头育肥猪,接要求进行整改。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该信访案件处于受理期限内,尚未对信访人给予书面答复。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张某平于9月10日前完成排污沟暗道布设,完善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  
46 3191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惜福镇小学北300米,南寨河南岸的养貂场,貂粪直排河内,臭气熏天。百福路与南寨河交叉处南岸(百福路西侧30米),有家肉食加工厂,污水直排河内。 青岛市 水、大气     1.投诉人反映的养貂场位于惜福镇街道惜福镇小学北300米、南寨河南岸,距河约80米,系外来人员杨某于2014年5月租用惜福镇社区居民民房从事畜禽养殖,现有养殖笼舍240个、貂120只。经查,该养貂场建有化粪池,貂笼下面铺设塑料布防渗防漏,貂粪便排入化粪池,定期外运用作农肥,未直排河内,但在雨季,养貂场污水有可能进入河道,现场有明显臭味。2.投诉人反映的肉食加工厂名称为城阳区薛云浩食品经营部惜福镇店,位于百福路与南寨河交叉处南岸,距河约50米,主要经营猪头拔毛加工,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经现场检查,该店解冻废水经北侧沉淀池,向北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但在雨季,该店污水有可能进入河道。该加工点现场环境脏乱差、气味较大。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前期,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已将杨某养貂场列入到“散乱污”名单中,要求其搬迁。9月5日,当场责令杨某养貂场停止经营,拆除养殖笼舍,清理养殖现场。截至9月6日,现场已清理完毕。2.9月5日,城阳区环保分局对城阳区薛云浩食品经营部惜福镇店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擅自进行肉食加工违法行为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关停取缔。9月6日,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已拆除清洗、燃气脱毛等生产设备,现场已清理完毕。  
47 3193     前期反映“德州市平原县三唐乡”的问题(受理编号741),举报人要求:1.公开垃圾场环评手续。2.要求垃圾场搬迁或改善处理工艺。3.在垃圾场周围设置不小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4.要求公示拉运车辆的进场时间。 德州市 其他     该案件属重复投诉案件,基本情况与第七批、受理编号741号举报件重合。1.关于“公开垃圾场环评手续”问题。该垃圾处理场具有山东省环保厅环评批复(鲁环审〔2010〕339号),曾于2009年11月通过张贴告示形式,在垃圾处理厂周边村庄醒目位置张贴过。2.关于“垃圾场搬迁或改善处理工艺”问题。该垃圾处理场是平原县唯一一处垃圾处理场,设计使用年限10年(2012年—2022年),目前处于正常运行阶段,不具备封场条件,尚无搬迁计划。该垃圾处理场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法,接第7批、受理编号741号举报件后,及时对处理工艺进行了改善,目前,加大消杀除臭强度、做好垃圾覆盖等工作已完成。同时,已对垃圾集中处理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6:00-18:00,调整为6:00-10:30、15:00-17:30,缩短垃圾裸露时间5个小时,有效抑制异味散发。3.关于“在垃圾场周围设置不小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问题。该垃圾处理场周围现有绿化隔离带,以种植柳树、杨树为主,南侧宽15米,东侧宽10米,北侧宽20米,符合环评批复中“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0米”的要求,西侧为护坡、雨水沟、车辆进场道路和办公区域,不具备绿化条件。 是 责令改正     1. 2017年9月7日下午,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再次对垃圾处理场环评手续进行了公示。2.计划在2017年秋后或2018年开春具备种植条件时,对现有绿化隔离带进行密植和补植。3.关于“公示拉运车辆的进场时间”问题。2017年9月7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通过张贴公告形式,在场区门口对拉运车辆进场时间进行了公示,拉运车辆进场时间为6:00-10:30、15:00-17:30,公示将在垃圾处理场门口长期张贴。2017年9月底前,计划在垃圾处理场门口设立LED屏幕,对垃圾处理、垃圾车辆进出等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