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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到可进校晚走有管护

济南推广中小学课后服务

2017-09-15 作者: 王原 通讯员 李艳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原 通讯员 李艳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4日讯 “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导、晚走有管护”。今天,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通知》,将充分利用校内教育资源提供便民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中小学课后服务,就是要针对学生和家长关切,破解中小学生在学习日上学和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中午留校午餐及餐后管理等问题,并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提供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课后辅导等便民性服务措施。”济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品木表示。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应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服务形式和活动内容多样,在突出学校教师作为指导和管理主体的同时,倡导多元主体参与,鼓励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高年级学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组织。
  学校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既可安排学生书写作业、自主阅读,也可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等多种活动,提倡对个别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辅导帮助。学校现有各类场馆有序开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为规范办学行为,同时明确课后服务“红线”: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不得由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等。
  “课后服务会不会变相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我家就在校门口,也必须参加学校课后服务吗?”面对家长的疑问,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针对部分家长对于课后服务监管和安全问题的担忧,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订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及中午留餐的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
  如何解决课后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据介绍,济南市将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列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将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借课后服务名义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