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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2017-09-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9 903-19     济南市著名景点标山脚下,举报人房某某居住的房屋遭到暴力强拆,标山随之遭到破坏。多次向有关部门电话或书面反映该破坏行为,但都拒不履责。 济南市 生态     1.关于房某某反映其房屋遭到暴力强拆问题。房某某的房屋位于标山片区旧城改建项目(一期)征迁范围内。2014年5月,济南市规划局出具《关于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标山片区规划条件延期的申请>的复函》(济规直二管函〔2014〕50号),对该项目的规划条件进行了批复。2014年6月12日,天桥区建委依据规划范围,对该项目下达房屋征收冻结。因房某某拒不签署拆迁协议,导致整个项目停滞,引发当地群众强烈不满,2015年4月,该项目范围内约400名被征收居民联合签名,自发对房某某的房屋进行了拆除。2015年6月11日,天桥区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济(天桥)征字〔2015〕6号)。征收决定下达后,项目范围内779户被征收居民,除李某某(已故)外其余778户已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5年12月8日、2016年6月13日,房某某(李某某之子)分别向济南市中级法院、山东省高院(上诉)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标山片区旧城改建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法院审理后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确认该项目征收程序合法。为推动项目顺利进展,保护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天桥区政府2017年5月对该户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关于标山遭到破坏的问题。标山片区旧城改建项目(一期)安置房工程位于标山北侧,施工方于2016年6月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2016不动产权第0068231号)。该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严格按照济南市规划局出具《关于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标山片区规划条件延期的申请>的复函》(济规直二管函〔2014〕50号)等相关文件实施,未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标山山体造成破坏。3.经调阅,自2016年以来,房某某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标山山体被破坏的情况。针对房某某反映的问题,天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该项目用地范围是依法取得的住宅、商业商务国有出让用地,基础施工行为未超出批准范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属于破坏山体行为,并多次将调查结果书面回复房某某,也向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进行了汇报。2016年12月1日,房某某对标山山体被破坏一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天桥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作出不存在破坏山体行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房某某对答复内容不满意,向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7年7月4日,天桥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17)鲁0105行初30号),驳回了房某某的诉讼请求,对其要求撤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要求不予支持。 否      
210 903-21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历城二中南、原历城纺织机械厂地块属于工业用地,该地块上的文兴苑小区紧挨齐鲁制药厂的高爆车间,小区建设时没有环评报告,属于违规建设。 济南市 其他     该小区为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违法建设,与齐鲁制药厂天和惠世五车间相邻(约90米)。济南市人民政府于1993年为该宗土地颁发了历城国用(93)字第08500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无环评手续。 是 其他     历城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公安、城管执法、司法、信访等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对文兴苑小区5-7号楼200余户业主走访,动员其搬离;同时聘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三家拆除队伍。浇筑隔离墙已于9月5日浇筑完毕。5-7号楼204户门窗已经破拆。待全部搬离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拆除,拆除工作30日内完成。  
211 903-23     1.济南市正在建设的济莱城铁,从济南新东站至港沟站阶段的规划线路设置不合理,但目前环评已通过。其路线沿线紧贴居民小区,另该区域上架有高压线,下埋有输油管道。要求给出公开解释和回复。2.世纪大道一带晚上渣土车扬尘严重,要求解决。3.济南市炼油厂污染严重,排放刺鼻气味和灰尘,要求治理。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1)济莱城际铁路并未开工建设。省政府尚未确定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也未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文件尚未报批,审批程序未完成,施工单位还未招标,不具备开工条件,现场也无任何单位在施工。(2)环评报告还未报批。2017年2月23日,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代建设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新建济南至莱芜城际铁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市发改委也邀请市主流新闻媒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相关数据的监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相关文件还未报到省环保厅,也未进行审批。(3)项目符合省、市相关规划。该项目选址在2014年即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批复的《环渤海地区山东半岛城市群城际铁路规划(2014-2020)调整方案》(发改办基础〔2014〕878号),符合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线路方案经过多次比选和论证,并于2017年1月24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4)线路方案与周边小区之间预留了充足空间。根据设计方案,线路在绕城高速西侧绿化带(预留的交通走廊带)内通过,铁路外轨中心线距最近的小区的外侧建筑物边界的距离约为215米,现行的高铁环评敏感点拆迁国家验收中,范围仅控制在外轨中心线两侧各30米。(5)线路范围内的高压管线迁改方案正在设计论证中。在东绕城高速西侧线路范围内,有鲁皖成品油、临济原油输油等长输管道和220KV姚韩线、姚历线等高压管线。高压管线迁改属于技术方案,目前国内相关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并多次应用于高铁建设中,设计单位将在下一步的初步设计阶段,就高压管线的迁改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并充分征求产权单位和安监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2.(1)市城管局立即会同历下区、历城区、高新区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出动执法人员18名、执法车辆6辆,沿世纪大道自西向东巡查,未发现渣土车上路行驶情况。该路段是市区通往历城区郭店镇顺兴浩宇渣土场的主要道路,夜间过往渣土车较多,确实存在夜间渣土车扬尘严重问题。(2)9月4日21时至次日早5时,城管、交警、交通、属地办事处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执法车辆30辆,通过集中巡查与定点检查等方式(在世纪大道与凤凰路交叉口、世纪大道与大正路交叉口、世纪大道与春秀路交叉口分别设点),对世纪大道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当晚,因降雨原因,工地陆续停工,世纪大道周边渣土运输车辆较少。联合检查组共检查渣土车10辆,均按规定随车携带准运证件,车辆封盖严密,未发现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运输行为。世纪大道是连接主城区和章丘区的重要通道,夜间车流量大,过往大型货车较多,一定程度加重了该路段扬尘问题。(3)9月5日上午9时,市城管局会同历下区、历城区、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先后沿世纪大道自西向东现场查看了凤凰路、凤山路、凤歧路、凤鸣路、唐冶中路、唐冶西路、围子山路,未发现有渣土车上路行驶情况,路面环境卫生状况总体良好。 3. 本次转办案件为重复转办案件,前三次转办案件(受理编号384号,1747号和830-55号)均办结。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厂区内外进行了排查。经查,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4万吨/年硫磺等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催化等在线监测数据达标。今年以来,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35次,7月份驻厂监察期间,针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部分拱顶罐(污油罐、渣油罐)呼吸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未收集处理,延迟焦化装置出焦时有气味放散的行为。依法责令中石化济南分公司10月底前改正并处以五万元罚款。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分别于8月15日和8月25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厂界处设置5个监测点位,经检测,环境中恶臭污染物8项指标和石油炼制工业特征污染物5项指标符合相关要求。8月27日,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动力锅炉等23个排放筒进行了全面监测。经检测,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等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年来,针对废气治理问题,市环保局督促中石化济南分公司重点推进了以泄漏检测与修复为主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对铁路装卸栈台油气回收和工艺加热炉低氮燃烧实施升级改造,完成了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治理,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废气催化燃烧治理项目。 是 责令改正     1.(1)济南市城管局已协调历下区、历城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加强世纪大道周边及过往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强上述路段的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同时,对世纪大道周边渣土工地全面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和施工运输期间的监管。(2)举一反三,针对上述问题,济南市城管局已作出安排,专门制发了《关于加强渣土消纳场周边等渣土车通行密集区域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对渣土消纳场周边路段及渣土车通行密集路段进行排查,一方面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警、交通、属地办事处等部门加大上述路段渣土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撒漏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安排专门力量做好巡查值守工作,另一方面督促各区切实加大夜间渣土运输高峰期的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协调环卫作业部门加大道路保洁和路面冲刷频次,加强应急处置工作。(3)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环节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根据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抄送的渣土车违法违规处理信息,加大渣土车不密闭、撒漏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单车违规记分达到30分,运输单位违规记分达到100分的,一律摘牌停运1个月。同时,按照《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若干措施》规定,渣土运输单位3次违规的,坚决逐出济南渣土运输市场。(4)加强对各区渣土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按照“日考核、周讲评、月通报”的标准,及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区,按照“一事一督办、件件有回音”的标准抓好工作落实。2.该单位已将存在异味问题的拱顶罐呼吸阀口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编制专项治理计划报中石化总部,进行彻底整治;9月中旬聘请第三方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延迟焦化装置密闭出焦技术改造已委托中石化洛阳工程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环保局将监督该单位认真完成问题整改,开展新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强化检查、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整改情况实施全程跟踪。  
212 903-24     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福田花园南区26、27号楼西邻一处制冰厂,存在私采滥用地下水,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问题。昼夜生产,机器轰鸣,噪音严重扰民,时有刺鼻气味;附近违章建鸡棚,养鸡污染环境,严重扰民。 泰安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该投诉为重复信访,部分同第22批2732号转办件。1.信访人反映的“制冰厂”应为新泰市中腾河商贸中心,位于新泰市福田社区104号,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加工冰块项目,1996年建设,无环保手续。经调查核实,新泰市中腾河商贸中心已于2017年7月份停止生产。现场已断电,拆除了大部分生产设备,院内有直径0.6米、深8米水井一眼,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属非法取用地下水,在生产过程中冲洗冰块模具时产生废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外排废水、存在噪声扰民现象。2.经查,该公司院内建有一个鸡棚,仅存几只活鸡,有少量异味。 是 责令改正     1.截至9月8日,该冷库已全部拆除完毕。2.新泰市水利渔业局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十日内停止取水、封闭水井。3.新泰市中腾河商贸中心已自行处置活鸡,拆除了鸡棚,青云街道工作人员对养鸡场地进行了消毒处理。  
213 903-25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头镇埠上村,村西在20世纪80年代建了一家网浮厂、一个罐头厂,厂子的污水由村中的小河向东流向石家河;有一乳品厂在原罐头厂厂址上生产,也是将各种污水排入这条河。村民多次上访无果。 威海市 水     1.关于反映“村西在20世纪80年代建了一家网浮厂、一家罐头厂,厂子的污水由村中的小河向东流向石家河”的问题。经现场核查,上述两家企业虽于上世纪90年代已经停产消亡,但由于埠上村周边污水管网不完善,村内小河地势低洼,成为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污沟,生活污水直排石家河。9月7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埠上村内小河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质为V类。2.关于反映“有一乳品厂在原罐头厂址上生产,也是将污水排入这条河流”的问题。该乳品厂应为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建有50立方米沉淀池(企业日污水排放量15吨左右),将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定期输送至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河流现象。但通过环保部门了解到,该企业曾经出现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收集池溢流,污水流入河道现象,企业已及时改正。3.关于反映“村民多次上访无果”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环保部门曾4次接到同一举报人举报喜盈门乳品厂污水直排入河问题。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均及时进行了处置,并对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威经环改字〔2017〕11号),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固管网,增加蓄水池容量,达到了环保要求。 是 责令改正     1.由桥头镇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将埠上村生产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解决污水直排石家河问题。2.由桥头镇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将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搬迁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桥头产业园内。目前,新厂区厂房已完工,设备正在安装。3.由桥头镇政府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河道巡查和治理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4.由环保分局负责在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搬迁之前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按时清运污水,杜绝出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214 903-26     烟台市芝罘区金沟寨一街金都广场物业,紧靠金沟寨立交桥,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影响很大,尤其是夜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烟台市 噪声     9月4日,对金都广场小区内部及周边进行排查,小区物业位于小区东北侧,距离居民楼较远,且小区为封闭小区,小区的物业本身及小区内部无噪音来源,小区周围无建筑工地、工厂施工,无该类情况产生的噪音。9月5日上午9时召集小区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召开座谈会,居民反映,噪音来源为迎宾路连接金沟寨立交桥距离金都广场小区近的一段上坡路,夜间汽车(特别是货车)爬坡时噪音较大,产生噪音污染,对附近居民影响很大。金沟寨立交桥1991年建成通车,现由山东马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辖,委托莱山公路局养护管理。金都广场位于金沟寨立交桥东北侧,建设于2003年。公路建设在先,小区建设在后。经现场查看,该小区大部分楼盘外侧均有园林部门栽植的20-50米宽绿化带遮挡,隔音效果较好。烟台市公路管理局选择4号住宅楼西侧进行现场检测,噪音白天为53.2分贝,夜间为48分贝。由于金沟寨立交桥为观海路(烟台市道路交通干线)起点,监测结果不超标(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第4类标准:白天70分贝、夜晚55分贝)。经调查,该路段为大型货运车禁行路段,但仍有个别大型货运车在深夜逃避监管违章通行,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公安交警进一步加大对该路段违章行驶货运车辆夜查力度,杜绝违章货运车辆通行。2.在金沟寨立交迎宾路往二马路方向匝道,靠金都广场4号住宅楼较近处安装60米隔音屏障。 由山东马龙公司负责出资,芝罘区政府协调外部环境,莱山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烟台公路局负责监督。9月15日完成设计,10月中旬完成项目招标,11月上旬全部完工。3.芝罘区住建部门责成开发商在小区内部开展合理密植、栽植大树等有效隔音措施,10月31日前完成。  
215 903-27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小张村书记张某某有一处厂房,常年污染环境,属于典型的小“散乱污”企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未解决。而且在2016年大桥镇环保局为该企业违规办理了环评手续,质疑有关部门不作为。 济南市 其他     1.大桥镇小张村蜂窝煤厂由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开设。该厂有大桥镇政府开具的建设用地使用证明,2016年10月17日,天桥区环保局按法定程序依法对其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济天环报告表[2016]62号),该厂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不存在违规办理环评情况。该厂尚未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2.2017年8月15日,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购入的原料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属民用型煤二级,不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1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民用块煤和民用型煤质量指标要求的通告》要求。 是 责令改正     9月4日,天桥区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将该厂区断电、机器拆除,责令该厂将原购置的原料煤全部清理,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和要求。待新进原料煤验收合格、通过环保验收,且产品经检测符合济南市民用生活燃煤型煤标准后,该厂方可投入生产。  
216 903-28     济南市历城区百花郡暖气加压站属违章建筑,建在两座居民楼之间,占用公共绿地,冬季供暖产生噪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百花郡换热站是2015年建成并进行投运,面积约50-6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主要用于百花郡小区冬季供暖加压,无建设规划手续。当年用户供热意愿强烈,开发商山东精帮置业有限公司向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供热申请,按新用户开户流程正常开户,换热站站址、站房均由开发商提供。换热站站内设施均按照低噪音设备进行安装,循环泵为15kw屏蔽泵(低噪音设备),循环泵接口均因降噪需要,采用软接头与管道进行连接,门窗均为双层中空隔音门窗,可以起到良好的隔噪效果。 是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考虑百花郡小区居民供热的需要,协调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换热站内进行吸声隔音处理,增加隔音板,增加减震垫,进一步降低噪声。  
217 903-29     泰安市新泰市市区北,205国道旁,有一已去产能的企业“新泰市永杰水泥有限公司”,应在三年前就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可到现在仍未拆除生产设施、继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噪音和粉尘。举报人认为,既然该公司已去产能,且已拿到国家去产能补贴150万元,为什么该公司至今还未拆除生产设施,继续生产包装袋装水泥,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要求落实查处,并拆除生产设施。 泰安市 大气、噪声、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永杰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主要从事水泥粉磨生产、销售项目,2006年办理环评手续,2007年通过验收。该公司属淘汰落后产能,已于2014年拆除主要生产设施。2.该公司与新泰中联泰丰有限公司水泥签订产能转让协议,涉及转让费150万元,属企业间商业协议,不属于国家补贴资金。3.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器设施无运行迹象,无噪声、扬尘现象。查阅供电部门记录,该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报停了变压器供电,全厂无动力。经查,该公司曾经利用未拆除的水泥分装设施,间断性从事过外购散装水泥进行装袋销售。 是 关停取缔     9月8日新泰市永杰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的散装水泥设备全部拆除完毕。  
218 903-31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与红旗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宫家岛社区建了一个大型违章建筑“博海本田汽车4S店”,产生噪音、废气、油污污染,目前已经开始试营业。举报人质疑该店无环评手续,建议立即拆除。 烟台市 其他     涉及的4S店为“烟台博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场有一处厂房,厂房一层为销售展厅,二层为公司办公区域,一层西侧建设有汽车维修车间,北侧为喷漆房。该公司汽车销售业务已经正常营业,但尚未启动汽车维修和汽车喷漆业务。厂房西侧洗车房与职工食堂正处于施工中。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洗车房和职工食堂施工现场存在噪音污染,但由于汽车维修尚未使用,未产生废油、废气污染问题。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关于违章建筑处理和整改情况。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第一大队于2017年8月23日、8月29日分别对当事人下达了《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2.关于无环评手续处理和整改情况。芝罘区环保局于9月5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涉事单位立即停止汽车销售及维修项目建设。9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汽车销售及维修项目建设,并立案处罚,拟罚款人民币8.659万元。目前涉事单位已停止营业。  
219 903-32     烟台市莱州市金仓村成达食品公司杀鸡厂,污水乱排,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排在金仓村的80亩地里。为了应付检查,又将该80亩地用空心砖圈起来,并在里面挖深坑继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渗入地下。举报多次无果。 烟台市 水     1.信访反映的金仓村实为金仓街道。莱州市成达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加工肉食鸡约3万吨,有生物法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根据环保审批验收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经管道排往公司自建蓄水池,用于农田灌溉。2016年10月,由于该蓄水池改为其他用途,公司停止向该处排放废水,并擅自在厂西80亩自有林地内挖掘深坑,计划作为废水蓄水池,但目前尚未使用,处理后废水一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另一部分用于厂西自有80亩林地灌溉。2.执法组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将自有林地用空心砖圈了院墙,所挖深坑面积约1.5亩、深约3米,未发现废水排入,也无污水存放。3.经调阅信访记录,莱州市环保局自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先后接到过4次涉及该企业的信访举报,莱州市环保局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处理、回复。同时对该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违规排放污水。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针对莱州市成达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将处理完的水用于林木灌溉、生态养殖问题,莱州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9月5日先后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82898元。2.针对该企业非法圈院并擅自挖土坑问题,莱州市国土局已于2017年9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拆除院墙,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