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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17-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58 902-166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辛庄村,地表水污染严重,负责调查的张某书记未按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聊城市 水、其他     经现场检查,举报所涉及的东昌府区张炉集镇辛庄村人口556人135户,村支部书记张某。该村无任何涉水企业,村内无沟渠、河流,紧邻村西南有一个约1000平方米蓄积雨水的自然坑,约1米深,树木杂草正常生长,坑已干涸。曾有群众于8月21日将此情况通过东昌府区开发的“智慧东昌”手机APP匿名举报,接到举报后区环保分局、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支部书记张某某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坑底部两排树中间小水沟内积存有少量雨水,水域面积约50平方米、深10-20公分,经检测,符合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并由张炉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通过“智慧东昌”APP如实上报,过程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APP查询码全程查询处理进度,不存在“负责调查的张某书记未按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情况。 否      
259 902-167     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马庄村(原马庄小学)向北的道路年久失修,扬尘污染严重。 德州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信访案件反映的鲁权屯镇马庄村向北的道路属乡村道路,于2005年建设,全长3公里左右,油面宽4.5米。因年久失修致使道路部分破损,车辆经过时带起扬尘。  是 责令改正     武城县已列为全省第三批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乡村道路改建工程计划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该段道路是武城县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的一部分,已列入2017年秋季改建计划。目前,秋季工程正在积极推进,确保11月15日前竣工通车。  
260 902-168     郓城县黄集乡张恒村西郓城县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曹县普连集镇王庄寨村山东九冠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菏泽市 水、土壤、固废、其他     郓城县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郓城县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黄集乡张恒村,2013年12月31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4年1月正式投产。该公司以涤纶平纹布为原料,进行分切、烘干、镀膜得到成品防屏蔽布。2017年8月2日,郓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扩建2条生产线,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2.该公司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按照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活污水用于厂区自种植物灌溉,不外排。3.该公司不产生危险废物。曹县山东九冠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山东九冠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电磁屏蔽材料项目环评尚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2017年6月7日,曹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生产,罚款3万元。2.该公司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使用吸粪车抽走,不外排。3.该公司不产生危险废物。 是 停产整治、约谈、问责     1.针对郓城县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后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问题,郓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日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9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0万元。该公司于8月4日停止生产,至今一直未生产。2.针对山东九冠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磁屏蔽材料项目环评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问题,该公司于9月4日将生产设备自行拆除,清除了原料及产品。 诫勉谈话2人
261 902-173     临沂市广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非法处置大量危险废物。 临沂市 固废、其他     该公司属于机动车拆解企业,拆解时会产生废机油。因该公司无环评手续,河东区于2016年7月18日对其实施关停至今,该公司一直处于断电停产状态。企业停产前暂存的废机油全部妥善转移至临沂捷盈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公司,2016年1月25日,临沂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未发现非法处置大量危废问题。目前,已对企业实施了“两断三清”。 是 其他    
262 902-174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2个铸造厂(一个位于老村委后边,另一个位于临西九路铁路桥南100米路东),夜间生产,污染环境。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老村委后边铸造厂”,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杜三岗村,临西八路与海关路交会处向南50米路西,企业负责人王某某,属“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断电停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铸造设备,厂内存有部分钢筋加工设备,无生产迹象,9月7日企业已被清理取缔。2.反映的“临西九路铁路桥南100米路东铸造厂”,位于罗庄区盛庄街道杜三岗村,临西九路铁路桥南100米向东巷内,企业负责人杜某某,属“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断电停产。现场检查时,铸造电炉已拆除,其余设备、生产原料和产品正在清理中,9月7日企业已被清理取缔。 是 关停取缔     该2家作坊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实施清理取缔。  
263 902-175     邹平县邹平雪花啤酒厂污水处理厂,散发臭味,要求搬迁。 滨州市 水、大气     1.举报反映的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厌氧环节运行,现场存在明显异味。经查,产生异味的环节主要为企业污水预沉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压泥间、调节池。2.该企业处理设施位于厂区北侧,西侧紧邻天成苑居民小区(该小区为后来建设),按照现状评价要求,“企业污水直排入邹平县众兴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再使用污水处理设施,以避免污水设施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环境”。企业与众兴水务签订了《关于废水排放控制指标的协议》,众兴水务也出具了《关于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污水COD指标升高后对邹平县众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影响的说明》,同意企业直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企业建有废水在线监测设施(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停用),排放标准执行COD浓度2500mg/L,为达到该排放标准,该企业必须开启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     责成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公司计划投资240万元新增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除臭设施,预计11月10日完成除臭设计方案,并及时施工。目前,该公司临时通过覆盖塑料布、施加除臭剂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异味散发。  
264 902-179     兰陵县新兴镇后大尧村,王某某石英砂厂,距离居民区近,噪声、大气污染严重。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搬迁。 临沂市 大气、扬尘、生态、垃圾     1.反映的王某某石英砂厂有营业执照,环保手续完善,距离前大尧村105米,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厂房全封闭、场内道路定期洒水抑尘。2017年8月26日,兰陵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对物料有效覆盖,未建设围挡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当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2.2016年以来,兰陵县环保部门共接到3次关于该厂“离居民区近,存在噪声、大气污染”的信访件。2016年10月14日,兰陵县环保局要求该厂调整生产时间,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并将查处的情况向信访人进行反馈。2017年8月28日和9月1日,县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现场发现该厂已停产,未发现粉尘、噪声污染现象。3.前期已因中央环保督察1802号交办件对新兴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9月4日,兰陵县环保局对该厂扬尘污染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265 902-180     沂南县孙祖镇联合村山体开采导致粉尘、扬尘、噪声污染,生产废水直排入河中。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扬尘     反映的矿山开采项目是沂南县兴祥石料加工厂孙祖镇联合村石灰岩矿,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足额缴纳了矿山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2015年12月20日,采矿证到期后沂南县安监局收回了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停止开采至今。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综合治理申请》,2016年6月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和《土地复垦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该企业正在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有噪声、粉尘和扬尘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 是 责令改正     责成孙祖镇政府督促该矿山企业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现场道路洒水等措施,防止粉尘、扬尘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减轻噪声扰民。  
266 902-181     费县马庄镇上牛田村周某某破坏集体土地,导致地下资源被挖空,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临沂市 生态、土壤     反映的周某某为费县马庄镇上牛田村原书记,2016年3月1日,上牛田村村民委员会与马庄镇豹窝村二组村民李某某签订了上牛田村可乐山荒山复垦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李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开采了该区域内的部分表层石灰岩,导致上牛田村集体土地及可乐山周边环境、地质地貌小面积被破坏,水土小面积流失。2016年8月9日,费县国土资源局对李某某未经许可,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2016年8月19日,对李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2000吨和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并处违法所得50%的罚款,计人民币2500元。李某某履行了行政处罚并停止了非法开采行为。 是 责令改正     县政府责成马庄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10月31日前对作业面进行回填、平整,全面修复生态。  
267 902-182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小范村附近有造纸厂和电厂,污水排到村南的两个水库内,造成污染严重。村书记收受好处,将电厂的废渣倾倒在水沟里,由于受到举报,村书记又将废渣转移到造纸厂内,扬尘污染严重。村书记将大量化工废料堆放在村里西山上,地下水受到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但是未彻底解决。 淄博市 水、固废、扬尘、其他     1.淄博盛昊纸业有限公司因市场、资金等原因,自6月22日停产至今。该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2.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今年7月份以来,因接收各区县城乡生活垃圾数量过大,且该季节降雨集中、降水量大,导致各区县运来的待处理垃圾含水率偏高,垃圾转运车在厂区排队等待垃圾入库过程中,垃圾滤液流到地面,经雨水收集口进入雨水管网排口流到南侧塘坝内(经查,该塘坝即为群众反映的水库)。3.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飞灰填埋场未建设完成,企业将固化飞灰暂存于厂区西北方向闲置大坑,后将固化飞灰全部转移暂存于淄博盛昊纸业有限公司院内,与村书记个人无关。4.小范村西约500米处,现场堆积有大量黄色渣土,因堆积年份较长,无法确认渣土来源,但自2009年后未发现有新倾倒黄色渣土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淄川区于2017年3月对渣土堆存处下游小范村西的饮用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绿能环保按预定方案加快底泥清理进度,9月底前彻底解决企业南侧水塘污染问题。针对雨水排口超标排放及利用塘坝存储废水等违法行为对其处罚22.9万元。2.责令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及时做好新产生的固化飞灰转运填埋处置的同时,按期将飞灰暂存场的固化飞灰转运至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3.责成昆仑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黄色渣土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268 902-183     淄博市高青县台湾工业园,美琪超市及其业主开的饭店,污水乱排,油烟严重;高青县御泉香墅38号楼2单元楼道内有化工异味;高青县芦湖名郡小区内有台提油机,噪声扰民; 淄博市 水、油烟、大气、噪声     1.台湾工业园内无“美琪超市”,有一家玉琪超市。玉琪超市内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设备设施,无小餐饮登记证、专用烟道,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污水排入台湾工业园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2.御泉香墅38号楼于2014年7月份交房,共有两个单元,经排查,系暖气管线防锈油漆及外包装产生异味。3.提油机系纯梁采油厂正理庄采油管理区-高81油井,于1995年3月投产,芦湖名郡居住小区居民于2014年开始入住,油井北侧居民楼与油井相距约15米,油井为此调整了作业时间,并进行了降噪处理,但游梁式抽油机减速箱轻微串轴仍对其造成一定影响。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对台湾工业园内玉琪超市的餐饮服务活动立即予以取缔,餐饮服务的设备已于9月4日全部拆除并清理。2.责成芦湖街道和物业公司于当日将御泉香墅38号楼两单元暖气操作间供暖管线外包装全部拆除,将管道防锈漆全部清理干净并重新涂刷,对操作间及整个楼道进行全面保洁,喷洒空气清新剂,消除异味。3.立即对高81油井停产整治,更换油井减速箱,加强设备润滑、保养、巡检,待整改合格并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后,可恢复开井。如周边居民不同意,立即转为关停取缔。  
269 902-184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与西五路东南角长期存放垃圾,异味很大;周村区恒星路烧烤城油烟扰民;周村区恒星路长兴农贸市场摊贩垃圾多,环境很差;高青县芦湖公园内的水长期未换,气味刺鼻;高青县银座高层四楼有排气扇,噪声扰民。 淄博市 大气、垃圾、噪声、水     1.投诉地点位于鲁泰大道和西五路交叉口东南侧200米处,现场发现一处6平方米砖砌简易垃圾池,部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现场有一厕所,安装简易自来水管道冲洗不彻底,存在异味。2.周村区恒星路烧烤城位于恒星路与丝绸路路口西南角,全名为“长行烧烤美食城”,距居民住宅区超过200米,入驻烧烤餐饮经营业户24家,全部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根据调查了解,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有异味。周村区长行农贸市场内摊贩门前存有垃圾,未及时清除,影响市场环境。3.高青县芦湖公园人工湖水源来自高青县城东环水系,由水泵和输送管道注入湖内。人工湖无向外输水管道,湖水主要用于公园绿地灌溉。公园管理人员根据湖内水位情况,结合天气、降雨、公园绿地灌溉用水等情况,当湖面水位下降至进水管位置时,即距离泊岸大约40-50厘米处时开始注水,每次注水约需20天。截至8月底,今年已向湖内注水7次,最近一次注水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月1日,注水时间22天,水位已达湖内最高水位。根据观察,湖内观赏鱼生长旺盛,市民偶有投食。因今年夏季降雨量较大,导致公园绿地灌溉用水相对较少,又因天气炎热,造成湖内水体较为浑浊,经现场检测没有发现异味。4.反映的问题系高青银座消防排烟和送风风机,产生噪声主要是因每月进行一次的消防维保测试,最近一次为8月24日;消防演习每季度一次,最近一次8月29日,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四宝山街道办事处立即拆除厕所。责令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彻底清除垃圾,拆除垃圾池;责令市政环卫处设置密闭式垃圾箱,定期清运。目前,厕所、垃圾池已拆除,垃圾箱已设置到位。2.责令烧烤城内各店铺对油烟净化设施每半月进行清洗,同时建立清洗档案,并对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依法处罚。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不间断检查和夜间巡查,督促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由区城管执法局畅通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即收即查。责令周村长兴农贸市场服务部开展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扫、清除各类垃圾和杂物。目前,已整改完毕。加强市场日常巡查监管,要求所有摊点物品摆放有序,落实“摊前三包”责任制,指定专人打扫市场内卫生,引导车辆定点停放。安排3名专职工作人员提高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3.进一步加大芦湖公园湖水循环力度,缩短人工湖注水间隔时间,并利用抽水泵将浑浊水体排入雨水管线。在人工湖内种植睡莲、水葫芦等观赏植物,投放锦鲤等观赏鱼类,在净化水质的同时达到美化景观的效果,为广大群众创造一处良好的休闲环境。4.责令银座物业管理机构对周边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同时,在进行消防维保测试或消防演练前,提前告知周边群众,并完善相关资料。  
270 902-185     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博汇集团将危废物私自卖给个人处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随处乱倒,严重影响环境,县镇领导不作为,失职渎职。 淄博市 固废、其他     1.博汇集团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委托多家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但在8月10日检查中发现,博汇集团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轻质油、X油等危险废物外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作为原料,用于生产燃料油,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桓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2.博汇集团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待博汇集团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建成后,再焚烧处理,现填埋场已铺设防渗膜。3.桓台县环保局联合马桥镇政府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故不存在县镇领导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桓台县环保局已对其危险废物外售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通知,责令企业加快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建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2.责成桓台县环保局和马桥镇政府加强对博汇集团及其子公司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271 902-186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崔军村淄博海茗铝业有限公司的原崔军热电厂夜间生产,污水直排到雨水管内,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水     1.淄博海茗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南定镇崔军村,环保手续齐全,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2.该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冲洗原料包装袋外侧产生的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原料包装袋外侧附着尘土产生的废水,通过雨水沟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无异味。张店环保分局对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达到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淄博海茗铝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清洗原料包装袋,并对外排口进行了封堵。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