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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17-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832     1.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位棉路加油站,环评手续造假,紧临住宅区,未验收,要求追究责任人。2.魏桥镇魏码路北侧魏桥铝店以北500米(张平村以南煤场院内)和魏桥镇范家村西南角,有两家化工厂,各有七八个大型储存罐,无任何手续,有刺鼻恶臭味,两家化工厂造假躲避检查。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强烈要求取缔。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位棉路加油站,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业状态。该项目于2004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1月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山东同济环境工作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于2016年12月经县环保局备案,不存在环评手续造假的情况。该加油站于2016年10月取得了由市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10月,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该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基本符合安全需求,具备汽油、柴油的安全经营(零售条件)”。2.举报反映两处“化工厂”均为山东泽力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燃料油储存区,该公司仅从事燃料油储存、销售,未从事化工项目生产。其中,魏桥镇范家村西南角储存区现场建有4个燃料油储存罐,自2014年12月起闲置至今;魏桥镇范家村魏码路北侧储存区建有7个燃料油储存罐,以上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2017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业状态。 是 停产整治     2016年11月,针对泽力石化储存5#燃料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营业并罚款10万元,于2017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于2017年7月作出了《行政裁定书》;2017年4月魏桥镇已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  
2 2834     1.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山前村、南外环、正旺村、同庄村、南头村五寺庄煤矿院内、围梓村原凤凰岭煤矿院内,有六家铝合金企业(其中一家叫豪门铝业有限公司),将含酸废水打深井直排地下、废弃矿井,污染地下水。2.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原东方水泥厂院内,有一家电镀厂,污水直排地下。反映多次未处理,当地政府存在地方保护。 临沂市 水     1.反映的“山前村、南外环、正旺村、同庄村、南头村五寺庄煤矿院内、围梓村原凤凰岭煤矿院内,有六家铝合金企业”分别为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山东瑞高铝业有限公司、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实际位于房沙沟村)、山东华罗铝业有限公司,南头村另有1家铝合金企业,为临沂市泰昌铝业有限公司。其中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只有熔铸工序,不产生含酸废水;其他6家企业含酸废水主要由氧化、钝化工序产生,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经核查2017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外排废水水质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8月24日,在处理823-09号转办件时,罗庄区环保分局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厂区3处水井取样检测,特征污染物六价铬和总镍均未检出,pH值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9月3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各企业厂区水井取样检测,特征污染物六价铬和总镍均未检出,pH值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均未发现将含酸废水打深井直排地下和废弃矿井污染地下水问题。2.反映的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原东方水泥厂院内“电镀厂”为临沂正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计划建设6条热镀锌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4月29日由罗庄环保分局批复(临罗环函〔2016〕44号),已建成1条生产线并于2017年3月1日投入试生产,无电镀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酸洗废水、水冷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碱吸收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全部用于酸洗工序。钝化工艺采用无铬钝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抽运。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罗庄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水井及附近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未发现污水直排地下现象。该企业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以来,先后被4次举报,均已依法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不存在地方保护现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加快推动铝基智造小镇建设,引导铝制品企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2.责成临沂正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9月20日完成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将企业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管网,规范处理。3.9月4日,对临沂正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净水剂车间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2万元,并责令立即整改,9月25日前拆除完毕。  
3 2835     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和滨河路交叉口天惠府小区10号楼楼下,有三家汽修厂,室外修车,排放刺鼻气体和尾气,影响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各部门相互推诿,并把举报人信息泄露。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三家汽修厂,分别为易宏达汽配店、名车汇汽修店、运隆货车维修店,店外为公共停车场。其中,易宏达汽配店为汽车配件销售,无汽车维修业务;另外2家为小型汽修店,无环评手续,经营过程中无喷漆作业,排放气体为汽油清洗配件和汽车尾气气味。2.2017年以来,环保李沧分局共接到12345转办相关投诉4件,执法人员均能及时处理并回复。 是 停产整治     1.责令2家汽修店停业整治,并依法办理环保手续。2.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一旦发现2家汽修店有占用公共场地经营行为,立即依法实施处罚。  
4 2836     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附近,山东圣达尔保税仓库是一个木材货场,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运货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怀疑环评未验收。 日照市 大气、扬尘、其他     信访反映的山东圣达尔保税仓库实为山东圣达尔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汾水大道西侧铁路桥南侧。该公司多功能保税仓储项目建筑面积24262平方米,建设4座自动钢结构保税仓库、145293平方米货场区、3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主要用于保税区存储木材、木制品,年存储木材100万立方米,木制品10万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月经岚山环保分局审批,2014年12月建成投用。该公司自备5台货车从事物流运输,车辆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经调阅该公司物流记录发现,近期先后有58辆货车在该公司承运过木材货物,车辆所属地涉及江苏、山东临沂、日照本地等,有部分车辆超期未审验。8月31日,交警岚山大队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扣不合格运输木材车辆4台,货源地涉及该公司。对此,交警岚山大队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不得再向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车装运货物。之后,该公司短途倒港运输已全部由自备5台车辆承担。未接到该公司关于扬尘污染的投诉。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多功能保税仓储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建成投产,项目货场场坪未进行硬化,周边未按要求配备高于物料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地面潮湿,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未开展厂界无组织扬尘监测。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公司多功能保税仓储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建成投产的问题,岚山区环保分局依法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并拟处8万元罚款,9月5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扬尘防治设施问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5日内制订场坪硬化及防风抑尘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4日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已按要求停产,制订了场坪硬化及防风抑尘网建设方案并报岚山区环保分局备案,目前,该公司正在组织实施。  
5 2838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古岛社区东北方向和上马街道搭界处,羊毛沟河道内被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化工沉淀淤泥,污染环境并且堵塞河道。 青岛市 垃圾、固废     1.古岛社区居委会将本社区修缮道路及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祥茂河(信访人所说的羊毛沟河)西侧废弃虾池进行回填,现场有建筑垃圾堆积。2.古岛社区居民黄某某利用青岛碱厂白泥对古岛社区建在祥茂河泄洪滩涂上的养虾池填埋,面积共约500亩,填埋量133万立方米,占用祥茂河河道。经对该区域水体取样监测,pH、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是 责令改正     棘洪滩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加强监管,杜绝乱倒建筑垃圾现象。目前区水利部门正在编制祥茂河河道防洪整治规划,下一步将结合规划对该区域、该河道进行清理规范整治。  
6 2839     前期反映“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大王村东南角,山东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晚间偷排刺鼻臭味”的问题(受理编号473),举报人认为公示处理结果中废气治理情况与实际不符,目前夜间仍有刺鼻气味,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滨州市 其他     1.该信访件与第16批受理编号1870号属于同一信访件。2.3月29日、5月10日,沾化区环保分局对群众反映中海化工排放工业异味问题进行了查处。对中海化工实施了两次停产整治。4月12日,沾化区环保分局对中海化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异味气体排放行为立案处罚。3.8月15日昼间,现场检查时中海化工下风向无异味,区环保局利用应急检测设备对中海化工下方向异味进行检测,VOC、硫化氢等挥发性气体均未检出。8月15日夜间,区环保局聘请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中海化工下方向进行取样,经检测分析中海化工下风向硫化氢、氨浓度达标。4.9月3日晚,区环保局对中海化工有限公司异味进行了检测,并邀请大王村村委会主任参加了现场检测,经应急检测设备检测,硫化氢、氨、VOC未检出,现场无异味污染问题。沾化区环保局已委托山东志和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中海化工有限公司异味问题进行昼夜加密监测。 是 责令改正     虽经检测分析中海化工下风向硫化氢、氨达标,但群众仍反映异味问题。针对该问题,已责令中海化工制订整改方案,进一步降低。已完成追责。并委托第三方加密监测。  
7 2840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长行村东西主路路北第一家院内,海盛源橡胶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夜间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院墙西边沟内,影响居民生活。举报过多次未处理。 东营市 大气、水、其他     1.广饶县海盛源橡塑有限公司建有2个项目,均有环评手续。2.现场检查时,年产80万条天然胶内胎项目未生产,且有长时间未生产迹象;年产600吨塑解剂项目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对生产厂区、长行村附近检测,在厂区周围设置4个点位对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检测值分别小于执行标准的最低值20和2mg/m3。3.该公司生产废水排入废水暂存池,调节pH值后进入三效蒸发器,冷凝水回用,产生浓水排入废水暂存池继续三效蒸发;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稻庄镇高园污水处理厂,公司西墙外建设有应急事故水池,未发现污水直排西墙沟内问题。4.通过查阅信访档案,2017年以来该企业被举报6次,均及时处理回复。 是 责令改正     1.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异味。2.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稻庄镇加大对海盛源橡塑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3.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8 2841     淄博市博山区白虎山西路中间,淄博商厦博山店楼上制冷机,噪音及震动扰民严重。举报过七八年一直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     1.淄博商厦博山店制冷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前期虽建设了隔音房,但经环保部门检测,噪声超过该区域夜间标准要求。2.近年来,博山区确实接到过围绕该问题的举报投诉,历次接到投诉后,博山区相关部门均组织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经营业户多次加固、修补隔音层,且及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回复,部分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该业户于9月25日前将噪声问题整改完毕。待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噪音检测,达标后准许正常使用。2.目前该业户已向上级提出申请,正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承诺按时完成整改并做好后续维护工作,全力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9 2842     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澳柯玛人才公寓晚间有刺鼻气味,怀疑河南科隆集团青岛丰隆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西侧二楼夜间作业,冷凝管沾漆工艺排放有毒气体;该厂西侧邻厂(不清楚名字)、北面邻厂正陞精密塑模(青岛)有限公司夜间作业,也有排放刺鼻气味嫌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青岛市 大气     1.青岛丰隆电器有限公司与澳柯玛人才公寓隔一条路,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有硫化工艺,现场无明显异味。该公司管件浸漆工艺已于2013年2月停用并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经核查,已不存在冷凝器沾漆工序。丰隆电器西侧有2家厂家分别是青岛超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青岛圣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青岛超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空调零部件生产过程为手工组装,无焊接、喷漆、注塑等工艺,生产现场无异味。青岛圣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装配,已安装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理,并于2017年8月份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进行了更换,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注塑机附近无异味。正陞精密塑模(青岛)有限公司所用的阻燃剂会散发异味,经查阅该公司2017年6月16日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排放污染物达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有异味。以上4家企业均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和验收。2.2017年9月3日,委托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对上述企业周边3个位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臭气浓度(无量纲)、苯、甲苯、二甲苯均为未检出。 3.经查,黄岛区共接到此区域相关投诉共4次,均到现场进行处置。 是 责令改正     1.督促正陞精密塑模(青岛)有限公司改进异味处理手段,采用活性炭吸附方法,减少异味气体排放。2.加强巡查和监督监测工作。加大对该区域异味的巡查、监督监测力度,完善环境信访查处监察监测联动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10 2843     1.枣庄滕州市通盛小区东北角,顶吉快餐店,向楼顶排油烟,大型抽风机噪声扰民,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拆除抽风机。2.小区东墙,多家饭店,私自安装小型油烟机,排放油烟。3.小区北墙,多家饭店,通过排气管向人行道排油烟。 枣庄市 油烟、噪声、垃圾     1.调查发现,顶吉快餐店经营手续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抽风机,并正常运行,但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现场检查时无垃圾。经调查,滕州市市长公开电话、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接到市民对此反映。2.通盛小区东墙区域共有餐饮业店铺21家,其中19家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且安装规范,正常使用。3.对通盛小区北墙的8家饭店,逐一进行了检查,8家饭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都没有专用排烟通道。 是 责令改正     1.就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向顶吉快餐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目前,该饭店已安装隔音设备,完成整改。2.对通盛小区东墙区域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店铺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对通盛小区北墙的8家饭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11 2844     青岛胶州市胶莱镇小回村西,大队书记孙某某盗卖胶莱河里的土壤,破坏生态。 青岛市 生态、土壤     胶州市水利局在前期的执法巡逻中未发现胶莱河有非法取土现象。2017年9月4日,现场勘查,胶莱镇小回村村西双会闸北侧约50米处西岸有2处取土坑,取土坑面积约30平方米,取土量约有40立方米。经调查询问小回村支书、2位村民和大沽河管理所工作人员,没有证据证明小回村村支部书记在胶莱河内非法取土卖土。经深入调查,非法取土人为小回村两村民,用于填埋自家粪坑。 是 责令改正     1.胶州市水利局责令非法取土人对取土坑进行平整恢复原状,并对其下达警告的行政处罚。取土坑已于2017年9月5日恢复平整。2.胶州市水利局将加大执法巡逻力度,发现涉河违法现象将坚决查处。并加大水事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沿河群众爱河护河意识,积极检举涉河涉水违法事件,杜绝河道内非法取土。  
12 2846     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凌晨道路施工噪音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汽车厂东路西段整修工程,已纳入济南市2017年丁字路瓶颈路治堵工程。该施工段西起无影山东路,东至西工商河东路,全长530米,主要是新建雨污水、热电、燃气、电力、路灯及弱电管线,翻建道路和拆除重建原桥梁。2017年5月24日开始封闭施工,预计2017年9月30日前恢复通行。2.经调阅,天桥区共收到反映该处道路施工噪音污染的12345热线15件,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扰民,并回复了投诉人。 是 责令改正     9月3日,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责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22:00至6:00禁止开展一切有噪音影响的施工作业。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将安排专人夜间巡查,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13 2847     潍坊昌邑市下营开发区东,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用水池露天储存大量废酸,进行非法处理,晚上有酸雾。举报人怀疑废酸被夜间进出车辆外运处理,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大气、固废、其他     1.昌邑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亚硫酸钠、年产6000吨三氯化铁项目环评文件由潍坊市环保局批复。年产6000吨三氯化铁项目生产装置未建成,但擅自使用配套建设的9个池子,将外购固体氯化亚铁加水溶化成氯化亚铁溶液通入氯气反应生成三氯化铁溶液后外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生产池均处于露天敞开状态,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反应及贮存过程中有酸雾废气产生排放。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建设的11个露天池中,有6个池子存有固体氯化亚铁溶解的溶液、2个池子内存有生产的三氯化铁溶液,1个池子内无溶液,1个事故池内有少量雨水,1个循环水池内有大量清水,上述溶液均不属“废酸”。该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下午三氯化铁溶液项目开始生产,9月2日销售给青岛三友科技有限公司1车约28吨,其余产品及原料均存于池子内。3.在此之前环保部门从未收到过对该公司的信访举报。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该公司三氯化铁溶液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并使用防水篷布对氯化亚铁溶液池和三氯化铁溶液生产池进行了密封,防止酸雾废气散发污染环境。同时,该公司将在露天池建设废气收集罩和废气治理设施,彻底解决酸雾污染问题。   
14 2848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芙蓉小区东北角,生猪屠宰场,污水乱排,有刺鼻气味。 东营市 水、大气     反映的屠宰场为河口区孤岛兴隆生猪定点屠宰场,无环保手续,现场建有手工屠宰间、机械屠宰间各1间,年屠宰量约15000头,猪舍粪污、屠宰操作间污水存在排入外环境现象。该屠宰场院外南侧有一处近1000㎡污水坑塘,坑塘与屠宰场南墙根外排口连通;院外东侧有约100㎡废弃物坑,坑内存有猪毛、猪粪,散发较大臭味;院外北侧有约400㎡污水,与待宰猪暂存猪舍连通,散发臭味。该定点屠宰场未配套建设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9月4日下午3:00,已对现场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9月4日晚12:00,已将屠宰场周边污水全部运送至仙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2.对该屠宰场未办理环评、粪污直排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进行立案查处,罚款0.4356万元,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当场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按照有关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在未达到要求前不得营业生产。 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