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要闻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7-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65 829-236     临沂市平邑县兴水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东400米左右谢家油坊东临,有人无证养殖多只犬类,粪便气味难闻且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取缔。 临沂市 噪声     平邑县兴水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东400米左右谢家油坊东临一处宠物销售摊点,主要销售犬类和宠物鸟类。摊点上共有4只小型宠物犬和各类宠物鸟,摊点后院内有8只大型犬。该摊点无动物卫生条件防疫合格证,现场周围有动物粪便气味。 是 关停取缔     责令当事人对所经营的犬类进行清理。截至8月30日下午6时,当事人已将犬类全部清理完毕。  
166 829-241     潍坊市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小关村东岭上被侯某某倾倒大量工业废料,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无人处理。 潍坊市 土壤、水、固废     沂山风景区小关村东岭倾倒废料场所,属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小关村南高速路口南,此填埋场于2014年6月经临朐县环保局审批。填埋场内倾倒物系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钠长石粉后的废料,此废料于2014年经检测部门检测,且出具了《钠长石尾矿检测报告》(鲁环科检字[2014]61号),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企业周围是荒山,1000米之内无水井,土壤为沙土地,未种植作物,但该企业对填埋场部分区域未进行覆盖。 是 停产整治     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已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对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全面覆盖。现已覆盖完毕。  
167 829-242     莱芜市辛庄镇莱钢大道十字路口北侧无名企业排放烟雾粉尘、刺鼻异味气体。 莱芜市 大气     该无名企业为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坡庄村西,该公司的沥青搅拌站项目,已被列入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名单。现场检查时,企业堆存大量物料,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排放烟雾粉尘,没有明显刺激性气味。 是 关停取缔     对企业已实施关停取缔,主体工程已拆除完成。  
168 829-243     莱芜市里辛镇里辛村李某某的养殖场直排废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莱芜市 水、大气     里辛村有李姓养殖户3家,均不在禁养区范围。1.李某方养猪场存栏100余头,未发现向院外直排废水、粪污现象,但防污设施不齐全。2.李某合养猪场属于家庭散养,粪污很少,无外排现象,无刺鼻气味。3.李某实养殖场蛋鸡8000余只、猪20余头,发现其一部分粪污向外排放,防污设施不齐全。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李某方养猪场建设防污设施,15日内完成整改。2.责令李某实养殖场9月8日前,配套建设粪场顶棚和污水池防雨设施。目前,该养殖场外排粪污按要求已处理完毕,粪场已清理覆盖,建成污水池、储粪池2个。  
169 829-244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吕某春、孙某平球磨厂、里辛镇里辛村李某平钢渣处理厂、利某水钢渣处理厂、王某鑫钢渣处理厂、王某钢渣处理厂、王某民钢渣处理厂、李某伟钢渣处理厂、高家岭的杨某平钢渣处理厂、玥庄村郭某会、冯某来、冯某豪、吴某军、高某东、冯某现、刘某钢渣处理厂、冯家庄李某强、任为某、任绪某、李某道钢渣处理厂、钢城区金埠经贸公司、南赵村段某成炼钢厂、造纸厂、里辛村文明街以南石膏厂,以上企业均违法生产,对地下水、土壤、大气均造成严重污染。 莱芜市 水、大气、土壤     该案涉及颜庄镇和里辛街道办事处24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颜庄镇颜庄村吕某春球磨厂、孙某平球磨厂,位于颜庄镇石棚沟村,颜庄镇政府8月20日组织联合执法,对该球磨厂实施关停取缔,厂内加工设备、设施已拆除。2.“里辛镇里辛村李某平钢渣处理厂”为莱芜市鸿运工业废渣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颜庄镇疃里村,2014年5月9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设计年处理工业废渣2万吨,2017年8月15日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堆存原料钢渣约3000吨,废钢渣约100吨。厂区南部建有车间一座,东侧建有破碎机一台,磁选机一台,磁选机西侧两个水坑,球磨转筒拆除后放在厂区中间,厂区建有水池2个,建有物料传送皮带四条,办公室约75平方米,制定整改提升方案。3.里辛街道里辛村利某水、王某新、王某、王某民球磨厂,8月19日里辛街道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产品已经清运,原料已经覆盖。李某伟球磨厂,8月上旬自行拆除设备,产品已经清运,原料已经覆盖。4.里辛街道高家岭村杨某平球磨厂,已经停产近三年,8月31日自行拆除设备,无产品,原料已经覆盖。5.里辛街道玥庄村郭某会球磨厂,8月9日,里辛街道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原料、产品已经清运。6.冯某来球磨厂,冯某来两年前与段某民合伙经营车辆运输,现已不再合作,段某民球磨厂为“莱芜市钢城区玥庄村工业渣处理厂”,2004年4月21日注册,2004年8月25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7月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北侧三间办公室,东侧球磨一套配备沉淀池,东南侧建设甩钢机一台,西侧配备鄂破筛分设备一套,制定整改提升方案。7.冯某豪、吴某军、高某东、冯某献、刘某球磨厂,8月9日里辛街道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原料、产品已经清运。8.里辛街道冯家庄村李某强球磨厂为莱芜市强力达工贸有限公司,2005年4月15日注册,2014年8月1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设计年产铁精粉7万吨,2017年7月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南侧鄂破筛分设施一套,西侧配套简易车间一座及三级沉淀池,东侧有破碎磁选设施一套,厂区存在部分物料,制定整改提升方案。9.任某军球磨厂为莱芜市立东工贸有限公司,2004年6月9日注册,2014年6月3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设计年处理钢渣3万吨, 2017年7月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西南侧有球磨一套并配套一座简易车间及四级沉淀池,西北侧有甩钢机一台配套一座简易车间,东北侧有鄂破筛分设施一套,厂区堆存部分物料,制定整改提升方案。10.任某军球磨厂为莱芜市军凤工业废渣处理有限公司,2014年6月9日注册,2014年6月3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设计年处理工业废渣6万吨,2017年7月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西侧建有板房办公室,厂区南侧有球磨设施一套配套四级沉淀池,东部有鄂破筛分设施一套,厂区堆存部分物料,制定整改提升方案。11.李某道球磨厂8月上旬自行拆除设备,原料、产品已经清运。12.钢城区金埠经贸公司,位于颜庄镇疃里村,2004年7月1日,区环保局审批该公司环评手续,设计年处理工业废渣5万吨,2017年8月10日已断水断电,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堆存原料钢渣4000吨,粒钢150吨,已覆盖,厂区东部建有磁选机一座,球磨机一座,干选机一座,料斗等,北侧建有沉淀池,球磨机北侧建有三道冲洗池,北侧建有地磅一座,制定整改提升方案。13.里辛街道南赵居委会段某成炼钢厂、造纸厂, 8月19日里辛街道组织联合执法对炼铁炉等设备进行了拆除,原料、产品已经清运。造纸厂8月中旬自行拆除设备,目前,原料、产品已经清运。14.里辛街道里辛村石膏厂位于里辛街道里辛村文明街以南,4月上旬省环保督察时已对设备进行了拆除,物料已经清运。近年来,由于市场原因,该类企业一直没有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水洗球磨工序用水循环利用,产生的固废用于建材企业原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以粉尘为主,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是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对24家企业已全部进行断电处理。2.纳入“散乱污”企业的18家钢渣处理厂、炼钢厂、造纸厂等企业已关停取缔。3.有环评手续的6家钢渣处理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10月底前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  
170 829-247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西界沟王某某养殖场向附近小水库直排污水,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枣庄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沙沟镇西界沟村为了大力发展畜牧业,2002年在村外规划建设了养殖小区,距居民区300米,目前位于控养区内;该养殖小区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小区内有王姓养殖户4家。今年8月1日,沙沟镇畜牧站、环保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养殖户存在养殖气味,责令限期整改。养殖户积极配合,完善环保设施,并大规模减少存栏量。目前王某彬存栏145头;王某江存栏70头;王某存栏80头;王某河存栏15头。经区畜牧局、水利局、国土局和沙沟镇现场核查,4家养殖户均建有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其中王某彬建有沼气池,其西侧有一条排水沟,现场没有发现向沟内直排污水的问题,但养殖场内、场外均有气味。 是 责令改正     薛城区沙沟镇成立4个工作组到该4户养猪户家中做工作,实施空圈处理。截至9月3日,4户养殖户已将存栏的猪全部销售,并将化粪池内粪便清理干净,解决了气味问题。  
171 829-251     日照市莒县长岭镇正大木业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正大木业厂实为日照正大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县长岭镇小岭村南侧、225省道西侧。该公司主要以木板、多层板为原料,年生产实木家具2.8万件(套),建有成品仓库1间、加工车间2间及相关配套设施。2012年3月,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实木家具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未验收。莒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该公司生产时的主要异味气体产生于喷漆工艺,为漆雾及二甲苯,经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Ⅱ级标准,经15米的烟囱高空排放。2017年7月16日,该公司由于厂房失火已停产。2017年8月3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仍处于停产状态,北侧主要生产车间已完全坍塌,南侧车间屋顶已破损,现场检查时厂区及厂界未闻到异味。 否      
172 829-255     泰安市泰山区南关芙蓉小区没有集中供暖,现环保部门不允许烧火取暖,小区居民冬季取暖问题无法解决。 泰安市 其他      1.经查,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91号),“自2016年10月31日起,泰城城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点,试点区域内禁止燃烧劣质散煤”。2.2015年供热企业在该小区西北侧主管网上预留了开口,并对该小区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进行用户调查,但是因为该小区住户使用集中供热意向偏低,从而未能接入主管网。3.接到该投诉后,供热企业再次对该小区进行用户调查,但使用集中供热意向依旧偏低,且该小区院内已无建设供热换热站的场地。根据泰政办字[2016]91号文件规定,建议通过使用清洁煤或更换环保炉具的方式进行取暖。 是 其他     根据泰政办字[2016]91号文件规定,建议通过使用清洁煤或更换环保炉具的方式实现取暖。  
173 829-257     泰安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泰安生力源玻璃厂排放粉尘、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泰安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山东泰山生力源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谷里镇。该公司共有12台玻璃窑炉,从事玻璃瓶罐生产项目,年生产规模30万吨。公司始建于1970年,分别有老厂、中心厂(原升华玻璃厂)、西厂、北厂。老厂1#-4#窑炉于2000年6月19日通过一控双达标验收,中心厂(原升华玻璃厂)8#-12#窑炉于2000年5月20日通过一控双达标,5#-7#窑炉均由新泰市环保局审批、验收。2.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窑炉外排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窑炉建设有烟气脱硝设施,采用炉内石灰石脱硫,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或多管除尘器进行处理。3.2017年8月3日,因群众反映该公司大气污染问题,新泰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11台窑炉的10个烟囱(9#、10#共用一个烟囱)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除7#窑炉停产外),监测结果均未超标。4.2017年9月1日,新泰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公司原材料(石英砂及少量回收废玻璃)、燃煤大部分存放于半封闭车间,少部分露天存放的已用防尘网遮盖,现场未闻到刺鼻异味,未发现有地面扬尘污染现象。新泰环保局监测站对其窑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5#窑炉烟尘排放浓度79.4mg/m3超出《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标准1.65倍。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3日,新泰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烟尘超标进行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加强对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委托第三方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目前企业已落实每天对地面洒水降尘措施。2.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174 829-259     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武警佳苑重庆幺妹火锅店排放油烟、刺鼻异味气体;武警佳苑1号楼2单元东户山东金润拍卖行厨房排放油烟扰民。 泰安市 油烟、大气     1.幺妹火锅店,属重复投诉,同第5批2079号案件、第14批1649号案件、第17批2079号案件。经查,该店租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8月15日前有油烟扰民现象,8月16日由岱岳区城管局、粥店办事处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在整顿期间还存在员工就餐现象。8月26日全面关门,职工放假。现场查看,没有排放餐厨油烟。2.山东金润拍卖行厨房,为一般家庭厨房,日常就餐人员为经营业主一家三口。经现场查看,平时并不产生油烟污染,8月31日中午经营业主家人过生日,就餐人数较多,窗扇敞开,炒菜油烟从窗户散出,造成餐厨油烟轻微外溢。 是 关停取缔     1.岱岳区城管局、环保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幺妹火锅店”下达“停业关闭通知”文书。2.岱岳区市场监督局吊销“幺妹火锅店”工商营业执照,岱岳区食药局停止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限期“幺妹火锅店”自行拆除私自安装、改造的油烟排放管道,逾期不拆由区城管局、粥店办事处、环保局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4.对山东金润拍卖行厨房窗户飘散油烟问题,责成粥店办事处和区城管局做好教育工作,并由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监管。  
175 829-260     泰安新泰市翟镇春阳庄村水库西北角养殖大棚,直排废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泰安市 大气、水     该件为重复信访,同第18批828-68号案件。1.信访人反映的翟镇春阳庄村水库为一塘坝,位于村东北700米左右处。该村共有21家养殖场,其中禁养区内18家(养鸭场1家、养鸡场14家、养猪场3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已于8月19日全部拆除。限养区内3家,分别是于某某养猪场、新泰市民生养猪场和新泰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梅花鹿)。2.经现场检查,塘坝西北角和塘坝北100余米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有1家养鸡场,于2015年3月建成投入养殖,同年年底停止养殖至今。因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已于8月19日拆除养殖棚,不存在直排废水、排放刺鼻异味问题。3.在塘坝西北角500余米处限养区内有于某某养猪场、新泰市民生养猪场和新泰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3家养殖场均按照畜牧兽医部门指导规范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无粪污外排痕迹,对存在的化粪池、排粪道产生异味,设施密闭不严问题已于8月31日整改完毕,场区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是 责令改正、约谈     该投诉为重复信访,同第18批828-68号案件。1.要求正在养殖的限养区内3家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畜牧兽医部门要求,规范处置养殖粪便,防止污染环境。2.新泰市畜牧兽医局将加强对养殖户粪污处置指导,规范养殖行为。3.新泰市环保局、翟镇政府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巡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4.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176 829-261     泰安新泰市翟镇古河庄村王某、王某阳、王某文养殖大棚污染生活用水。 泰安市 水     该件为重复信访,同第18批828-67号案件。最新情况如下:1.古河庄村共有11户养殖场位于禁养区,截至9月1日,包括王某、王某阳、王某文养殖场在内的11家养殖户均已关闭拆除。2.该村生活用水水源取自村北一地下深井(深75米),用于村民日常洗涮,现今为止正常取用,经现场观察,水质无异常;9月1日,翟镇政府委托新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村生活用水(地下深井)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其他     该件为重复信访,同第十八批828-67号。最新进展如下:养殖场关闭后,已对沤肥处理的畜禽粪便进行了覆盖,消除了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