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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7-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9 2495     前期反映“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书记王某某,将工业垃圾非法倾倒、填埋在村中土地里(村西侧靠河边、村小南山东南侧的耕地),并收取费用;在村小南山斜坡北面挖土卖土,又非法开采矿山资源,将建筑垃圾填埋在大坑里;在村里的耕地上盖了很多违章建筑,并对外出租,有作坊和企业晚上烧塑料,异味很大。”1.投诉人至今未看到公开的处理结果。政府目前只是要求王某某自己处理,王某某只是把垃圾转移到另一块土地,造成二次污染。2.村东北角养貂场,被王某某建成违章建筑,出租给小作坊,生产时有异味。3.村南山西面的院里盖了一些违章建筑,出租给废品回收的小作坊,烧垃圾时有异味。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第六批受理编号584号转办件一致。王某某挖土洗砂问题,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依法于2016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以罚款;2016年12月,中韩街道纪工委对王某某做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处违法建筑已拆除2处,面积约109.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因用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待该照料中心找到合适场所后再行拆除,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访人前期反映的事项办理结果已于2017年8月27日在《青岛日报》公示。经现场调查,此区域没有垃圾二次污染问题。2.经现场调查,走访群众,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养貂场场地区域现位于“赛奥”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违法建筑。3.该区域有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10余处,前期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收废品,中韩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5月将该区域违法建筑列入拆违工作计划,将于2018年第二季度完成。目前,中韩街道办事处已将此区域拆违提速,现正在拆除中,废品回收的小作坊已清理完毕。经核实,周边没有烧垃圾异味。 是 其他     中韩街道办事处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该区域的违法建筑,坚决杜绝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  
50 2496     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昆嵛山东面,规划在大孤顶建设两个风力发电机,担心破坏山顶原始森林。建议设置在山腰或者别的地方。 烟台市 生态     烟台龙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12日,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等业务。环评审批、使用林地与审批意见、项目核准批复相关手续齐全,该公司规划在龙泉镇河北崖村大孤顶建设3个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016年11月,该公司经重新勘测,确定龙泉镇河北崖村大孤顶不具备建设风力发电机组的条件,重新调整了原规划,新址设在龙泉镇八甲村五甲山。 否      
51 2498     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共青团东路杜科新村东边的商住楼,恒源钣金以及西边几家无名汽车修理小作坊,夜间喷漆有异味。 淄博市 大气     杜科新村东侧商住楼处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店铺共有9家,均无固定式喷漆烤漆设备。经现场核查,恒源钣金、顺发钣金2家店铺未进行环评备案擅自进行手工喷漆作业,存在异味。 是 关停取缔     对恒源钣金、顺发钣金予以关停取缔。  
52 2499     潍坊市寒亭区朱里街道办事处金正工业园金椿北路金河食品厂,生产期间异味很大,现象已存在多年。 潍坊市 大气     1.潍坊金河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及熟食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异味主要来自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在日常生产管理中主要采取对屠宰车间及时冲洗消毒灭菌、及时清运粪便、封闭污泥池、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等措施控制异味。2.环保部门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恶臭污染物进行了采样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最高浓度为0.0413mg/m3,氨气为0.24mg/m3,臭气浓度为18,未超过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但在现场检查中,该公司厂界外部分区域有异味,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是 责令改正     为进一步降低异味影响,环保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制订治理方案进行异味收集:1.采取污泥池用不锈钢框架并用阳光板封闭,里面加装喷雾装置,用高铁酸钾喷雾除味。2.挂鸭台上安装自动喷雾装置,定时喷雾消毒和除异味,车间部分空气通道安装活性炭装置进行异味收集。  
53 2500     烟台招远市阜山镇周家庄子村张某某的养牛场,无任何环保手续,无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养殖污水及粪便直排外环境,异味很大。 烟台市 水、大气     1.涉及的养牛场位于阜山镇周家庄子村村南40米,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现存栏牛10头。该养牛场无贮粪场,牛粪露天堆积在最南侧牛棚东,8月25日阜山镇政府统一安排清理畜牧养殖外部环境,责令张某某将堆放粪便全部清运。现场检查时粪便已完成清运,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建有1个污水储存池,为砖混结构,有水泥盖,由于破损,无法完全防雨,场内未做雨污分流措施,通过牛舍北侧瓷管对牛舍内牛尿进行收集。2.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保厅《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规定,未达到必须办理环保手续规模,该场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是 责令改正     1.养殖户已于9月1日将污水池内粪污清除完成,并完成顶盖修缮。2.养殖户已于9月5日前完成贮粪场及雨污分流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54 2501     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和平小区便民市场、马尚镇龙凤苑便民市场和公园街道办事处常青园市场,市场内有多家炸货店油烟大,海产品店污水横流、噪音扰民,垃圾多。 淄博市 油烟、噪声、垃圾、水     1.和平小区便民市场位于和平小区内,有3家炸货店、无水产摊位,现场卫生状况较好。3家炸货店均无环评手续,无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人流量大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2.龙凤苑便民市场位于重庆路与联通路路口东北角,属封闭式市场,场内有4家炸货店、1家水产摊位,现场卫生状况较好。4家炸货店均无环评手续,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清理不及时,存在油烟扰民现象。水产摊位周边存在少量积水。因市场离周边居民楼较远,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3.常青园便民市场位于新世界商业街西街内,有3家炸货店、4家水产摊位,与居民楼距离较近,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3家炸货店均无环评手续,无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4家水产摊位存在污水洒漏现象。人流量大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对和平小区便民市场3家炸货店依法关闭。已于9月1日全部清理完毕。2.对龙凤苑便民市场4家炸货店限期整改,5日内完善相关手续,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3.对常青园便民市场3家炸货店、4家水产摊位依法关闭,已于9月1日全部清理完毕;责令市场管理办公室、常青园社区简易物业管理公司对垃圾、乱堆放集中清理,加强日常管理,保持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55 2502     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与大顺路交叉口的雪宫南小区内的农贸市场,噪声扰民,垃圾堆积无人处理。 淄博市 噪声、垃圾     雪宫便民市场是多年自发形成的,因管理不到位,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是 责令改正     责成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与区城管执法局、雪宫街道对雪宫便民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合理划定市场交易区域,规范市场交易时间,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已整改完毕。  
56 2505     潍坊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北院庄村西南有一家地沟油加工厂,生产废水直排沟里,臭味很大。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已停工。 潍坊市 大气、水     1.反映的加工厂实际为安丘市臣峰动物油脂有限公司,该公司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等手续齐全,生产原料为鸭皮等,产品为非食用性动物油脂(饲料油脂),原料及产品中均不涉及地沟油。2.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鸭皮)—入锅—熔炼(天然气锅炉加温)—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油脂气味,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环节,现场也无污水外排痕迹,无排污口;该公司西墙外有条乡村路,路西有一条1米宽的排水沟,为北院庄村雨水沟,沟内有杂草、雨水积存,无明显异味。3.2017年8月11日该公司因市场不景气、无产品订单等客观原因已停产,并非因为督察组进驻才停产。 否      
57 2506     滨州市滨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坡赵村内赵某某的养殖场,异味很大,苍蝇多,粪便乱流;该养殖场属违法建筑。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该养殖场现有56头猪,院内北侧和院内西侧为养猪场所,院内东侧一间房为临时休息室,院内南侧为村内其他住户。2.经现场调查,该处养殖场周边异味较大,苍蝇较多,现场无粪便收集处理装置。3.经小营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建设局核实,养殖场所属于违法建筑,拆除方案已制定。 是 关停取缔     该养殖户正在对养殖猪进行外运;现场卫生已进行清理。  
58 2507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前左山村二岭孙某某的养殖场,异味很大,粪便乱排,非法占用耕地。多次拨打12345,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前左山村村民孙某某生猪养殖场位于村西1000米处二岭(该村一处小岭),属于适养区;存栏生猪15头已于8月19日出售,目前空栏,建有1处三级沉淀池,约10立方米,现场没有粪便存放,无异味,周边未发现粪污排放现象。2.该户建有猪舍一排,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上级有关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定,畜禽养殖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属于违法建设用地。该户另外在养殖区域北侧、西侧违法占地建房2处,建设占地面积0.68亩,现状地类为耕地和未利用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和自然保留地,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立案查处,2017年7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莒南国土资罚决字〔2017〕107号),责令孙某某限期15日内治理被破坏的土地,恢复种植条件,并处10815元罚款,目前仍处于行政复议期内,国土资源局尚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举报人8月18日2次、8月20日、8月28日共4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上述问题。县热线办收到承办工单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将工单转至岭泉镇政府、县国土局,岭泉镇政府、县国土局都按照规定进行了调查处理,县国土局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未被执行表示不满意。 是 立案处罚     针对孙某某违法占地建房造成土地破坏的问题,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将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改正违法行为。若孙某某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9 2511     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前灌新村1号楼2单元西侧特色炒鸡店,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没有独立烟道,油烟净化器没有效果。 泰安市 噪声、油烟     1.8月29日徐家楼城管办执法人员对炒鸡店进行现场调查。该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排烟口在厨房南墙外,没有专用烟道,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清洗灶具、集烟罩和油烟净化器、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2.9月1日上午泰山区城管局、泰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炒鸡店进行了检查并对噪音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噪音为64.3分贝(超标4.3分贝),泰山区城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约谈     1.徐家楼城管办向“特色炒鸡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店主立即对油烟排放和噪音问题进行彻底整改。2.针对烟道设置不合理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店主对厨房南墙外排烟口位置搭建的遮烟板和排烟口进行拆除。3.该炒鸡店店主已自行停业整改,目前正在搬迁。4.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60 2513     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北二路与普陀山路交会处的东营市劳务市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倾倒,建议劳务市场搬迁。向胜利街道反映过多次,一直没有处理。 东营市 垃圾     1.经过现场查看,劳务市场内确实存在少量零散的生活垃圾,为流动人员随意丢弃所致;在劳务市场南侧闲置空地上存在少量倾倒的建筑垃圾;劳务市场内有专业保洁人员,但因该区域人流密集,流动人员活动频繁,给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带来很大难度。2.劳务市场所在的胜利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确实收到过要求市场尽快搬迁的反映,但此处劳务市场手续齐全,近年来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且市场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远远超出胜利街道的能力范围,因此,对此问题胜利街道一直未能有效处理。 是 责令改正     1.8月31日,市城管局对为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劳务市场内所有堆放的垃圾清理完毕。截至9月1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2.9月1日,市场南侧的建筑垃圾和杂草清理完毕。3.根据《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已将劳务市场所在的整体院落纳入北二路综合整治和迁占范围,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拆迁。  
61 2514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孙庄村杨某某的刀具厂,噪音扰民,污水随意排放。希望将厂区搬到村外。 临沂市 噪声、水     该刀具厂位于磨山镇孙庄村西北角,业主为杨某某,2016年初建成投产。该厂主要生产菜刀,年产6000余把;占地100平米,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该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该厂生产过程中噪音大、尖锐刺耳,夜间也时有生产,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厂内设有3个储水池,用于刀具磨光过程中降温、冲洗,池水为循环使用,污水不外排。 是 关停取缔、约谈     1.磨山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该刀具厂进行了清理。2.磨山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非法生产行为。3.对磨山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62 2515     威海乳山市下初镇下初村北面的恒邦化工,几百万吨的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填埋在村北的山上,尾矿不达标(含氰化物)。目前停产状态,但是未进行彻底整改。担心督察结束后,污染继续存在。 威海市 固废     1.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尾矿渣主要来自黄金冶炼项目,尾渣经压滤、脱氰后成为一般固废销售(炼铁或水泥辅料)或存在废渣贮存场。经查,该公司废渣贮存场于2010年下半年投入使用,2011年尾矿渣年产生量约5万吨,储存于废渣贮存场。2012年以来累计产生尾矿渣为279590.11吨,累计外售约200746.34吨,剩余部分储存于废渣贮存场。目前废渣贮存场内实际存放尾矿渣12万吨(设计库容43万立方米),未达到设计上限,无必要对尾矿外运、掩埋。经调查和现场检查,尾矿渣产量与去向明确,未发现掩埋问题。2.该公司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废渣中的氰化物及重金属含量进行浸出毒性检验。经检测,尾矿渣中含有微量氰化物及原矿成分重金属,但均不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另外2016年9月,在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中,专家结论为“该公司不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据此认定,该公司的脱氰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3.委托专业检测机构,8月30日完成废渣贮存场下水口方向水质、土壤以及矿渣检测,经检测,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否      
63 2516     8月17日反映“青岛市崂山区龙泽书院小区网点房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严重污水横流、有异味”的问题。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政府让业主与城管、环保、街道一起商量整改措施。业主表示没有时间参与,也无商讨的必要性,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缔或搬迁。上周末重庆鸡公煲、书苑美食城依然营业。 青岛市 水、油烟     龙泽书苑小区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南龙口社区,楼下网点无专用高空排放烟道,共有39家餐饮服务业户,全部办理了工商登记,均未办理环保手续。2017年8月14日,督察组向崂山区委区政府转交第三批受理编号221号环境信访举报材料后,崂山区已责令产生油烟的所有餐饮业户停业整顿。现场核查发现,书苑美食城、重庆鸡公煲、82号餐厅三家业户仍在经营,其他业户全部停业。检查时未发现反映严重污水横流,网点餐饮业户已接入污水管网。 是 其他     1.对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进行拉闸断电,停业整顿,并安排专人值守;2.对餐饮业户安装燃气管道,消除安全隐患;3.安装油烟收集管道,经营业户缴纳设备安装费,产生的油烟统一接入管道进行处理,未接入收集管道业户不准开业经营;4.经营业户与餐厨垃圾收集单位签订合同,对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杜绝餐厨垃圾乱扔、乱倒。餐饮业户未落实以上要求的,一律不准开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