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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7-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424     烟台龙口市芦头镇麻家村、兰高镇四平村、北山村,多家铸造厂和小作坊夜间作业,烟囱冒黑烟影响居民生活。 烟台市 大气     1.芦头镇麻家村有19家铸造厂,兰高镇四平村和高新区北山村各有2家铸造厂,共计23家铸造生产企业。2017年2月龙口市印发了《龙口市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上述企业正在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治,其中4家已关闭退出,16家停产整治,3家已完成整改正在进行验收检测。8月31日现场检查时,3家正在生产的铸造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冒黑烟现象。2.部分铸造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存在利用夜间低电价时段组织生产的情况;前期个别企业由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存在污染问题。为此,龙口市加大了查处力度,2月以来先后依法责令17家铸造企业停止生产,累计罚款人民币63.174万元。 是 停产整治     1.加快铸造行业综合整治步伐,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2017年10月底前仍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2.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夜查和抽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 2425     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多家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下雨时粪便横流,污染环境。 临沂市 大气、水     1.东河西村共有养猪场(户)4户,分别为:魏某中养殖场、李某田养殖场、魏某祥养殖户、马某卫养殖户,其中,魏某中、李某田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魏某祥、马某卫养殖户位于禁养区内。2.魏某中养殖场建有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等设施,未发现粪便横流、污染环境问题。李某田、马某卫2户建有污水沉淀池,处理后抽到邻近的自家果园用于果树施肥,魏某祥散养户无粪污处理设施。以上4户养殖场(户)粪便清理及时,养殖区周围无明显刺鼻气味。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7年8月31日,李某田自愿清空停养,存栏生猪已清空,沉淀池内粪便污水已彻底清除。2.2017年8月15日和25日,诸葛镇政府分别对魏某祥和马某卫下达了《依法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的通知》,目前2户现有存栏生猪已清空,沉淀池内粪便污水已彻底清除。由诸葛镇政府督促魏某中养殖场及时清运粪便,抛洒除臭制剂,减少养殖场异味,确保粪水不乱排。  
3 2427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14号医疗器械局宿舍门口有一家快餐店,生活污水、垃圾倾倒在门口,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水     转办件中的快餐店位于七里河路2-14号医疗器械局门口,为一残疾人经营的快餐店,产生的污水直接倒入排水沟,产生的垃圾堆放在门口,对环境造成污染。 是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于9月1日上午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了市政管网;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对残疾人做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关心帮助,劝其守法经营,严禁乱倒污水和垃圾,保持卫生清洁。  
4 2428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郑庄村养鸡场,离居民区太近,鸡粪乱堆乱放有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枣庄市 大气     1.张山子镇郑庄村有1家巴某某养鸡场,位于村南200米,属于控养区,2012年9月开始养殖。目前,养殖蛋鸡5000只,建有室内贮粪池3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47立方米,备有罐车1台,养殖粪便对外出售一部分,另一部分送给村民做肥料,周围没有发现乱存乱放的养殖粪便,现场有异味。2.工作人员走访了养殖场附近的3户邻居,其中2家在此常住,另1家不在此居住。在此居住的村民反映巴某某养殖场在雨季雨量较大时有污水流出,开窗通风时有异味出现。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经过村委会的协调,巴某某与另2户邻居签订了“不得扩大养殖规模”等5条整改协议。2.区畜牧局、张山子镇政府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该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如下:一是新建室内贮粪池20立方米,新建围墙24米。9月5日前完成。二是购置干湿分离机1台,实现干湿分离。三是养殖场南侧院墙加高,用铁皮进行封闭,减少氨气对邻居生活的影响。9月5日前完成。四是粪污处理设施做到防渗透、防溢流、防雨淋。3.鉴于养殖污染被群众多次举报,区政府对畜牧水产局局长进行约谈。  
5 2429     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后立庄村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气味,废水直排村外沟渠,污染地下水;2家塑料颗粒加工厂,有刺鼻气味,废水直排水井,污染地下水;村东石料厂,夜间作业,排放粉尘和噪声。多次向12345举报,一直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1.后立庄村共7家养猪户,其中4家位于禁养区,均有废水直排沟渠现象。3家位于适养区,均建有沉淀池和排污道,并能做到雨污分离,无外排现象。8月31日,兰陵县环保局监测站在吴某某养猪场的井水提水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31项水质因子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2.后立庄村共有2家塑料颗粒厂,分别为赵某忠、赵某伟塑料颗粒厂。赵某忠塑料颗粒厂因无任何手续已于2016年7月被兰陵县矿坑镇政府关停取缔。2017年8月31日核查现场无生产迹象,生产设备已拆除,但铁皮水池未清理出厂房。现场无刺鼻气味,无废水直排水井的现象;赵某伟塑料颗粒厂(苍山县金亮塑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因治理设施老旧达不到环保新要求,于2017年3月被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8月31日核查现场无生产迹象,无刺鼻气味,无废水直排水井现象。3.后立庄村东石料厂为泰德商混石子加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26日矿坑镇政府对该厂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随后该厂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自行清理原料、设备、产品。2017年8月31日核查现场无生产迹象,设备已拆除但部分未清理出厂区,不存在夜间作业,排放粉尘和噪声问题。4.2017年以来兰陵县共接到“12345”热线反映该村问题33件,其中:反映养殖问题3件,矿坑镇政府责令3家适养区养猪场加强沉淀池日常清理,并向反映人回复;反映石料厂问题7件,矿坑镇政府已于2017年7月完成拆除,但回复时无法联系到举报人;反映赵某伟塑料颗粒厂问题23件,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3月对该厂实施了停产整改,并向举报人进行了回复。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约谈     1.矿坑镇政府责令3家适养区养殖户加强日常清理;禁养区的4家养猪户现已出栏,棚体和养殖设施已拆除,粪便等污染物已彻底清理。2.赵某忠塑料颗粒厂已将铁皮水池清理出厂房。赵某伟塑料颗粒厂做好停产整改工作。3.对泰德商混石子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已拆除的设备已全部移出厂房。4.对畜牧局和矿坑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6 2430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北旺生活社区附近姊妹快餐,排放油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淄博市 油烟、噪声     姊妹快餐于2016年2月租用沿街商铺,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运行不规范,排放油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是 关停取缔     因该商住楼无专用烟道,责令该餐饮店停止营业,于9月15日前将店内所有设施清理完毕,予以取缔。  
7 2432     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天桥村2家采矿厂,排放噪音、粉尘,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大气、噪声、生态     1.群众反映的2家采矿厂为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1个采矿区的2处开采点,位于高庄镇天桥村东侧。2.该采矿厂于2017年7月10日停产至今,一直未开采,现场无噪音、粉尘排放。环保督察第十四批1666号转办件有群众反映此项目相关问题,沂水县已对相关事项进行办结。3.该项目已开采区域面积约44000平方米,未超出开采区域。根据县环保局《关于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王庄地区建筑用灰岩I、Ⅱ矿体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沂环表审〔2010〕073号)规定,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目前正在开采期,还未到恢复治理期限,闭矿后进行生态恢复。 否      
8 2433     德州市夏津县北城办事处马辛庄村东南角大型垃圾场,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村西青年河被不明污染源污染,影响当地作物生长。举报多次未处理。 德州市 大气、水     1.经查,群众举报的垃圾场是夏津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城区西北侧,距离马辛庄800m。夏津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1年12月竣工,并顺利通过省住建厅验收,被评定为一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由于场区内有垃圾的卸载、推铺、压实等作业,作业面有气味散发,情况属实。2.青年河是南水北调的截污导流工程。夏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省控在线监测),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排入青年河。9月2日经夏津县环保部门检测,其水质PH值为7.79,氨氮为1.92mg/L,COD为17mg/L,符合国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经排查,未发现排入青年河的污染源。同时,据农业部门对沿河两岸现场查看,农作物长势良好,没有发现影响农作物生长现象。接到群众反映青年河污染问题后,夏津县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均到现场检测、处理,并向举报群众答复。该河水质被不明污染物污染、对农作物造成影响的问题,举报多次不处理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1.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垃圾填埋时将工作段面压到最小,减少气味发散源;对存量垃圾实施土方全覆盖,并对工作段面边作业边覆盖;加大除臭剂喷洒的频次和浓度配比,最大限度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2.4年内建设完成潘庄灌区续建配套与建设改造工程,目前已列入计划,工程将中水西引,增加灌区面积,加速河道内中水循环;结合南水北调二期规划,在青年河东侧或支渠新建湿地一处,延长中水线路,进一步提升水质。  
9 2436     日照市开发区上海路附近4家商品灰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排放粉尘,污染环境。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暂停生产。 日照市 大气、其他     信访反映的上海路附近4家商品灰加工厂实为4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分别为:日照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和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奎山砼拌合站。日照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于2005年10月取得日照市环保局批复,2008年4月通过开发区环保分局环保竣工验收(日开环验[2008]15号)。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于2009年11月取得开发区环保分局批复(日开环表[2009]24号),已开展了环保验收监测,因开发区规划调整,未完成验收。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基地站项目环评于2015年10月取得开发区环保分局批复(日开环表[2015]41号),已开展了环保验收监测,因开发区规划调整,未完成验收。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奎山砼拌合站为临时站,无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被列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2017年5月以来,开发区管委组织对辖区内商品混凝土预拌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对不符合规划及土地、环保、建设等手续不全的混凝土企业先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搬离通知书》,责令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奎山砼拌合站限期于2017年11月30日前搬离。8月18日,区建设局、区环保分局、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对以上3家混凝土企业供电设施进行了查封。8月31日下午,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日照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按照有关要求,建设了原料封闭大棚,喷淋洒水、车辆冲洗等防尘抑尘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粉尘排放、污染环境问题。其余3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均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封条完好,现场物料均采取了封闭或苫盖等抑尘措施。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责令日照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措施,加强防尘抑尘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令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按期搬离。目前,2家公司已制定搬迁计划,确保11月30日完成搬迁工作。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奎山砼拌合站已拆除生产设施并清理原料,严格落实了“两断三清”要求。下一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将督促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按期完成搬迁;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10 2438     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104国道东侧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泰石岩棉厂,污水直排厂内地下深井。 泰安市 水     1.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厂内地下深井”问题。经调查,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为泰和纸厂生产废水及该公司全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建有独立的污水渠,各生活污水点设有独立的收集池,利用污水泵和污水渠排入泰和纸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缴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显示,外排废水中COD、氨氮浓度达标排放,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报告书、核对近期用水量及外排废水量,该公司平均用水约6500吨/天,外排废水约4500吨/天,生产工艺消耗1950吨/天,通过对厂区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厂内地下深井”,该问题不属实。2.泰石岩棉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厂内地下深井”问题。经调查,泰石岩棉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为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用于配置粘结剂,不外排,有一定工艺消耗,需定期补水。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报告书、核对近期用水量及外排废水量,该公司平均用水约900吨/天,外排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约60吨/天,生产工艺消耗及厂区绿化用水约850吨/天。9月4日对该公司再次摸排调查时,在厂区东侧发现一口废弃水井,据厂方介绍,该水井建于该公司征地建设之前,原先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该公司成立后对井口周围抬高加固,对井口进行了密闭。执法人员对水井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暗管,未发现“污水直排厂内地下深井问题”。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现场对厂内井水、外排废水、雨水沟雨水采取水样3份,经检测,厂内井水指标满足农田灌溉标准,外排废水和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均不超标,该问题不属实。 否      
11 2439     泰安新泰市小协镇卧龙村中间于某某蛋鸡养殖场,鸡粪乱堆乱放,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泰安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是卧龙村蛋鸡养殖场,位于卧龙村西南、村委办公室南侧。2000年,于某某承包村集体土地240平方米建设了4个养殖棚,存栏蛋鸡1300只。经调查,小协镇政府自2017年4月开展禁养区养殖治理行动,因于某某蛋鸡养殖场在禁养区内,2017年4月20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7月3日前停止养殖并自行拆除;因未停止养殖,8月27日再次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立即处理蛋鸡,并于8月30日前将养殖场拆除。该养殖场蛋鸡由工作组帮助联系销路,已于8月30日前进行了处理。于某某自行拆除部分养殖棚顶及养殖设备,并将鸡粪露天堆放在村西南100米外农田里,占地10平方米,尚未处理,散发气味。 是 关停取缔     1.2017年8月31日下午,卧龙村村委组织人员进行了助拆,9月1日该养殖场已彻底拆除,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同时对鸡粪进行了沤肥处理,并进行了覆盖,消除了气味。2.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12 2440     济南市荆山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路西辅路上的污水井,污水外溢,散发难闻气味,影响环境。 济南市 水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历下区市政局经现场调查,该处污水井属于二环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范围,工程尚未完工,前期存在污水短暂外溢现象,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溢和散发难闻气味问题。 是 其他     1.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二环东路改造工程地段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污水外溢。2.2017年12月31日,二环东路道路改造完毕后,将彻底解决此问题。